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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6人看过2024-01-12
    1.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
    2.带齐资料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受理后2-3个工作日后领取
    3.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这里涉及到一个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需要向地税部门申报和缴纳所得到股权的股东的个人所得税,还有必须出具新股东和法人的新验资报告。
    4.最后变更公司基本户,变更公司法人的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和公司资料。

  • 112人看过2024-01-12
    公司解散后债权属于股东。
    公司在申请解散时股东要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承担债权债务的清算。
    如果资不抵债的,应当申请破产。存在债权的,可以由股东主张债权。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 111人看过2024-01-12
    1.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增资并修改章程;
    2.在银行开立验资用的临时账户,增资款打到临时账户,注意各股东要同比例增资;
    3.账户所在银行出具证明,将证明、营业执照及之前的验资报告交付会计事务所,会计事务所出验资报告。
    4.增资验资报告出具后可至工商局提交增资变更事项,工商登记变更完成;
    5.营业执照增资好以后就可以办理销户手续,增资验资户销户转入基本账户。
  • 112人看过2024-01-12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资本。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发起人必须依照规定申报文件,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公司,章程草案须提交创立大会表决通过。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须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公司章程草案。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依照工商登记管理规定的要求确定公司名称。公司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等公司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公司住所是确定公司登记注册级别管辖、诉讼文书送达、债务履行地点、法院管辖及法律适用等法律事项的依据。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公司住所变更的,须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 106人看过2024-01-12
    1.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增资并修改章程;
    2.在银行开立验资用的临时账户,增资款打到临时账户,注意各股东要同比例增资;
    3.账户所在银行出具证明,将证明、营业执照及之前的验资报告交付会计事务所,会计事务所出验资报告。
    4.增资验资报告出具后可至工商局提交增资变更事项,工商登记变更完成;
    5.营业执照增资好以后就可以办理销户手续,增资验资户销户转入基本账户。
  • 112人看过2024-01-12
    公司解散后债权属于股东。
    公司在申请解散时股东要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承担债权债务的清算。
    如果资不抵债的,应当申请破产。存在债权的,可以由股东主张债权。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 107人看过2024-01-12
    股份制公司不可以做技术增资。公司增资的方式主要是:增加票面价值,增加出资,发行新股,债转股的方式。
    股份制企业是指三人或三人以上(至少三人)的利益主体,以集股经营的方式自愿结合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它是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对分离、利于强化企业经营管理职能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

  • 124人看过2024-01-12
    1、要分清企业的性质,是否属法人型企业。
    除法人型企业的外,其他非法人型企业对外承担的都是无限责任,如私营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均由投资者或合伙人对债权人承担无限清偿责任。因此,不论这些企业是否减少注册资本,都不影响企业投资者的偿债能力。
    2、公司减资行为须发生在债权之后。
    若减少注册资本的行为在债务发生前,那么此行为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因为债权人建立在新的信赖基础上与该企业发生业务,此时的债权是基于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发生的。
    3、公司减资是否履行了通知已知债权人义务。
    为了保障债权人的权利,公司法同时明确规定了公司减资的法定程序和限制。即,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 114人看过2024-01-12
    有限责任公司的性质是人合兼资合公司,是指公司的经营活动和设立基础同时依赖于公司的资本规模和股东的个人信用,兼具资合公司和人合公司的特点的公司。两合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属于典型的人资兼合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从外在形态上属于资合公司,但与股份公司明显不同的是,它注重股东之间的信任和合作,所以有限责任公司也应该属于广义上的人合兼资合公司。

  • 116人看过2024-01-12
    1、合伙企业减资需要公告,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2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
    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应当在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内履行职务。
    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履行职务,或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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