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自我评价:需要符合条件后才能进行申报认定。
2、网上注册登记:初次申请认定的企业,需要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和地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上进行注册。
3、网上申请:在注册的管理系统上按照要求填写上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高企认定信息表》等相关资料信息。
4、进行初审:当企业完成管理系统提交后,相关部门(通常是当地高企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书进行网上初步审查。
5、高企评审、认定及备案:通过网络系统提交资料后,材料会到达认定机构,企业需要将交内纸质申报材料。认定机构会组织专家成立专家组进行审查,并根据评审意见进行综合评定。最终认定机构将会把认定企业名单报领导小组备案。
6、公告公示:认定备案的企业名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可以提交书面材料到领导小组办公室后由认定机构核容实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可对相关报备的企业进行随机抽查,对于存在问题的企业也交由认定机构核实,并提出相关的处理建议。
7、下发证书:公示无异议结束后,将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认定结果,并由认定机构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2、工商局公司名称核准;
3、工商局营业执照办理;
4、公安局印章刻制点办理公章;
5、国税、地税备案;
6、银行开设基本账户。
(一)确定名称。
(二)租房: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
(三)编写“公司章程”:章程需要由所有股东签名。
(四)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联系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领取一张“银行询征函”(必须是原件,会计师事务所盖鲜章)。
(五)注册公司: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填好后,连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等材料交给工商局。
(六)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公司,去刻公章、财务章。
(七)办理税务登记:领取执照后,三十日内到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
(八)去银行开基本户。
(十)申请领购发票:到地税申领发票。
1、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首先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除其名称应符合企业法人名称的一般性规定外,还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组成、产生、职权等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要求。公司的组织机构一般是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或股东会、执行董事、一至二名监事、经理。股东人数较多,公司规模较大的适用前者,反之适用后者。
2、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法定人数是指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两重含义。法定资格是指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可以作为股东的资格。法定人数是《公司法》规定的注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限定为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
3、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1、组建大件运输企业申请报告;
2、组建单位上级批复;
3、组建二、三、四类大件运输企业或增加二、三、四类大件运输经营项目的运输企业提供市级城市交通管理局筹建立项批复文件;
4、大件运输车辆有效行驶证复印件;
5、办公场所、停车场地证明(产权证),如租用他人的,须有1年以上的有效租赁合同,并提供出租方出租场地的产权证;
6、提供不少于车辆价值5%流动资金的验资证明或资金担保书;
7、法人代表证明或任命书;
8、驾驶大件运输车辆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及5万公里安全行车里程的经历证明;
9、技术人员汽车运用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技术工人汽车运用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如是聘用人员,还应有合法有效的聘用合同;
10、财务会计、统计人员的初级以上(含初级)专业证书复印件;
11、车组和起重装卸机工具的使用技术、操作规程、质量保证制度;
12、提供以往运过的主要大型物件重量、外型尺寸、件数、安全情况和货主反映;
13、企业章程;
14、填写《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开业(变更)申请表》一式五份。
注册劳务公司条件及费用如下: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交的申请材料如下: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4、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6、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1、有机构章程:指公司章程;
2、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指办公场地
3、有三名(包括法人在内)以上经市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培训经过考试取得的中介服务资格证的专职从业人员;
4、法定代表人职务任命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劳动部门核准的人才中介许可证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