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义的股权,泛指股东得以向公司主张的各种权利;
2、狭义的股权,则仅指股东基于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公司章程与公司法的关系:公司法是从国家层面规定公司设立程序、组织机构、活动原则及其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公司章程是一个公司必备的规定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内部书面文件,公司章程是在公司法框架之下的自治规则。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新公司成立时,股东出资的时间公司章程是有规定的,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