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出现合并、分立等情形的,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被收购的,由收购后的单位继续履行合同。
2、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公司注销基本流程:
1、成立清算组,展开清算工作;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3、提出清算方案;
4、清算结束后进行登报公示和注销登记,分别注销公司社保账号、国税、地税、营业执照、公司开户许可证、银行基本户、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
1、公司名称核准
提供法人及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出资比例,注册资金。
所需时间:3-5个工作日(验资5个工作日)。
2、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办理时间:5个工作日。
3、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办理时间:1个工作日。
4、办理税务登记证
办理时间:7个工作日。
5、领取部分章证
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IC卡。
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股东人章。
6、去税务所购买发票
领取税务登记证,发票专用章,缴纳印花税,领取发票。
目前只有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需要确认商誉。
1、其中吸收合并在个别报表中确认分录为:
借:被吸收合并方的资产
商誉
贷:被吸收合并方的负债
吸收合并方支付的对价
2、控股合并在合并报表中确认,分录为:
借:被合并方的所有者权益
商誉
贷:长期股权投资
少数股东权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时,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为商誉,不调整长投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为营业外收入,同时增加长投账面价值。
收购的程序是:
一、达成收购意向,签订收购意向书。
二、进行资产评估。
三、收购双方草拟并通过收购实施预案。
四、债权人与被收购方达成债务重组协议。
五、收购双方正式谈判,协商签订收购合同。
六、股东会就收购事宜进行审议表决。
七、将收购合同交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
八、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1、核名
企业名称查询
申办人提供法人和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上姓名即可)、公司名称2-10个,写明经营范围,出资比例。
(注册公司第一步,即查名,通过市工商行管理局进行公司名称注册申请综合审定,给予注册核准;
2、提供资料
新注册公司申办人提供一个法人和全体股东的身份证各一份;
3、审批
经营范围中有需特种许可经营项目,报送审批;
4、刻章
企业办理工商注册登记过程中,需要使用图章,因此由公安部门刻制: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全体股东章、公司名称章等;
5、申领营业执照
工商局经过企业提交材料进行审查,确定符合企业登记申请,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即发放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并公告企业成立;
6、其他证件证
公司必须申办食品药品许可证证,企业提出申请,通过审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签章;
7、税务登记证
提供的材料:经营场所租房复印件;所租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固定电话;通信地址。
1、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的公司发出收购的公告,待被收购上市公司确认后,方可实行收购行为。这是各国证券市场最主要的收购形式,通过公开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目的。要约收购是一种特殊的证券交易行为,其标的为上市公司的全部依法发行的股份。
2、其最大的特点是在所有股东平等获取信息的基础上由股东自主作出选择,因此被视为完全市场化的规范的收购模式,有利于防止各种内幕交易,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要约收购包含部分自愿要约与全面强制要约两种要约类型。
3、部分自愿要约,是指收购者依据目标公司总股本确定预计收购的股份比例,在该比例范围内向目标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预受要约的数量超过收购人要约收购的数量时,收购人应当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
公司收购流程:
一、收购意向的确定(签署收购意向书)。
二、收购方作出收购决议。
三、目标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其它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对目标公司开展尽职调查,明确要收购对象的基本情况。
五、签订收购协议。
六、后续变更手续办理。
处理企业注销后应收账款为:是在企业注销登记之前,要与往来单位和个人核实债权债务。能够及时清偿的及时清偿,暂时不能清偿的明确清偿方式和期限,最好把尚未实现的债权债务在清算时分配转移到投资人名下,并与债权、债务人重新签订债权、债务转移协议。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