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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6人看过2024-01-14
    1、制订合并方案;
    2、签订公司的合并协议;
    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合并决议的形成;
    5、向债权人通知和公告;
    6、合并登记。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合并协议是公司合并的法律基础,合并协议的内容一般包括合并各方主体信息、合并的方式、合并的对价、合并各方的资产、债权债务状况、财产交接管理、职工补偿、安置办法、违约责任等。
  • 1215人看过2024-01-14
    股东权益一般是指净资产。净资产是指所有者权益或者权益资本。企业的净资产是指企业的资产总额减去负债以后的净额,它由两大部分组成,一部分是企业开办当初投入的资本,包括溢价部分,另一部分是企业在经营之中创造的,也包括接受捐赠的资产,属于所有者权益。
  • 144人看过2024-01-14
    一、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公司会计账簿。
    二、股东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三、少数股东可以依法请求召开、召集以及主持股东大会。
    四、股东可以依法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质询。
    五、股东为维护公司利益,可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公司提起诉讼。
    六、股东可以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要求退出公司。
    七、股东可以依法请求解散公司。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 173人看过2024-01-14
    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权益。这种资产受益的权利就是股东的分红权。
    一般地说来,股东可以以三种形式实现分红权:
    1、以上市公司当年利润派发现金;
    2、以公司当年利润派发新股;
    3、以公司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
    股东的分红权是一种自益权,是基于投资者作为股东个体身份所具有的不可剥夺的权利,一旦受到公司、公司董事或第三人的侵害,股东就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寻求自力救助如要求召开股东会或修改分配预案或司法救济以维护自身的利益。
  • 2109人看过2024-01-14
    1、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准备需要办理的手续
    核准名称申请登记办理税务;先自己想好几个名字(如》X+行业+个人独资企业),一个主要用的,其它的是后备用的:去工商部门查询核准,得到核准的商号后,持核准桂通知书和办公场所的租赁协议或合同(自有的话,复印产权证和同时持原证),直接去当地工商局就办理登记就行了
    2、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地点
    对于适合办公的地方的话,大小没有限制:至于地点,一般来说工商部门不批准在居民楼里面的开的;而且申请登记后基层工商所工作人员会上门核实场地情况
    3、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资金和费用
    因为个人独资企业是承担无限责任的,所以注册个人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验资,注册金额可以自行填写,但登记好后领证时要几百元注册登记费用
    第四,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记流程
    办理好工商营业执照后,持营业执照到公安局印章管理部门,办理一个印章准刻证,就可到公安局指定的地方刻一个在公安部门备的公章了,然后执营业执和公章到地方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办理登记后,再办理发票领取手续,就可领取
  • 133人看过2024-01-14
    准备好变更资料去工商局更改即可。
    合伙企业变更合伙人所需材料。
    1、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签署的《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根据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原件);
    5、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的新修改的合伙协议或者依据设立登记时合伙协议约定的变更决定书(原件);
    6、新合伙人资格证明。如合伙人为自然人的,还需要提交自然人的计生证明;
    7、属于原合伙人转让其财产份额的需要提交转让协议(原件1份,转让协议应当经过公证或见证);
    8、向合伙人之间转让财产份额的,还应提交通知其他合伙人证明(原件各1份);
    9、全体合伙人之间对新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原件1份);
    10、《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11、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核对原件)。
  • 213人看过2024-01-14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5、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 169人看过2024-01-14
    1、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成立清算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清算组为诉讼主体,债权人起诉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应以清算组为被告。
    2、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无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债权人起诉可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和清算主体为共同被告。债权人仅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为被告起诉的,法院应予受理。
    3、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债权人仅以开办单位或清算主体为被告起诉,要求被告承担投资不足、抽逃资金、转移资产逃避债务或清算等责任的,法院应予受理。
    4、一审立案后发现被告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债权人申请,法院可追加清算主体为共同被告。
    5、二审诉讼中,债务人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如成立清算组清理债权债务,可直接变更清算组为诉讼主体;无清算组清理债权债务的,诉讼继续进行。债权人如要求清算主体承担投资不足、抽逃资金、转移资产逃避债务或清算等责任的,应另行起诉。
    6、债权人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如已成立清算组清理债权债务,清算组作为原告参加诉讼,债权人在诉讼中的权利义务由清算组继受。无清算组织的,清算主体可以申请加入诉讼作为共同原告;清算主体不申请加入的,不影响案件的继续审理。
    7、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且未成立清算组,其清算主体先于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或注销登记的,因企业法人资格尚未消亡,诉讼继续进行。
  • 140人看过2024-01-14
    1、投资人自行清算。即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自己对企业进行清算。因为个人独资企业是投资人一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不存在其他投资人的问题。不需要与其他投资人商量或者多少人同意清算。
    2、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因为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清算,直接关系到债权人的利益。如果债权人出于各种考虑,不想让投资人自行清算,而要求由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这种要求也是应当的。
  • 136人看过2024-01-14
    1、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2、公司法规定公司在减少注册资本或者进行清算时,不依照本法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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