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限制的,可以注册很多个,只要这个人征信没问题、以前的公司没有被纳入黑名单。
公司法规定了:一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如果您在全国范围内已经有了一个一人有限公司(其实就是个人独资公司),就不能再注册自己当股东的个人独资公司了。
但是,你还可以设置有2个股东的有限公司呀,还可以设立股份公司呀,合伙企业呀,只要是个没有征信问题的人,都不受限制的。
最次,还可以给之前注册的个人独资公司变更,加一个股东就不是个人独资公司了,就又可以注册独资公司了。
总结:一个人可以有好多个公司一个自然人可以注册一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担任多家公司的法人,没有具体限制。不过个人独资公司就只能注册一家。注册资金都是认缴制的,不用实际出资,写个适度的就行。
1、概念不同,实业公司通常是一些生产、制造及科技型企业,并且实业公司一般都有许多下属企业(通常有三个以上)。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中国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特点不同,实业公司最为明显的一个特点就是它所提供的商品绝对是实体存在的,或者拥有自己的工厂或者实体的公司为依赖的,它和贸易公司是相对立的。
有限公司的特点: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是我国企业实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种组织形式,指根据规定登记注册。其优点是设立程序比较简单,不必发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账目,尤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予公开,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
其缺点是由于不能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范围和规模一般都比较小,难以适应大规模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因此,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这种形式一般适于中小型非股份制公司。
3、公司分类不同,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不包括实业公司、实业总公司等。
公司吸收合并基本程序如下:
1、拟合并的公司股东会分别做出合并决议;
2、合并各方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各方签署《合并协议》,合并协议应包括如下内容:(1)合并协议各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2)合并后公司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3)合并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存在投资和被投资关系的有限责任公司合并时,注册资本为双方注册资本之和。存在投资关系的,应当对投资形成的出资额进行核减。(4)合并形式;(5)合并协议各方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6)违约责任;(7)解决争议的方式;(8)签约日期、地点;(9)合并协议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4、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
5、自作出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登报。
6、调账、报表合并等会计处理。
7、合并报表后实收资本的验证。
8、自作出决议之日起45日以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子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集团公司申请变更登记。
1、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
2、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要坚持以集体利益为重,并愿意放弃或牺牲一些个人利益。
3、长远看,坚持集体主义是对个人利益的最大保护。
4、坚持集体主义并不意味着只顾集体利益,不顾个人利益,正当、合理的个人利益是应该受到尊重和保护的。
5、当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需要从多方面周全地考虑并作出妥善处理。
集体利益是社会集团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与所在社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有密切联系,不同的所有制关系决定了集体利益不同的性质。在社会主义国家,集体利益从一定意义上讲,是指国家和全体人民的利益,同时也指人们所在集体的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集体利益具体包括社会集团公有的自然资源或集体所有的生产资料和资金、教育和文化娱乐设施等。与个人利益的关系:集体利益是个人利益的大多数的体现,与个人利益有宏观的一致性与统一性。实现集体利益就是对个人利益的满足或为满足打下基础。
可以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也简称“一人公司”、“独资公司”或“独股公司”,是指由一名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比较简单。
中国《公司法》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有两个基本法律特征,一是股东人数的唯一性,二是股东责任的有限性。
“一人公司”可分为形式意义上的“一人公司”与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前者指公司的全部出资或所有股份由一个股东拥有,具有股东名义者仅有一人;后者是指形式上公司股东虽为复数,但公司实际上是由一名股东掌握,即公司的“真正股东”,其余的股东仅仅是为了规避法律,满足法律对股东人数要求而持有较少股份的挂名股东。此外,根据“一人公司”股东的性质,可以分为“自然人一人公司”、“法人一人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根据其产生的方式,“一人公司”可以分为“初始一人公司”与“嗣后一人公司”;根据“一人公司”的股份性质,可以分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一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务股东一般不需要承担。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自身债务承担责任,但股东抽逃出资的,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四条
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抽逃出资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对股东无影响。有影响的是法定代表人。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三年之内不得使用。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这两个法律要求的一个是名称一个是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均无关系。
吊销营业执照后,会给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带来一定的限制。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公司违法行为负有责任的个人,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条例,也明文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没有具体规定,一般是第二个工作日公告。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根据我国的会计制度,会计年度一般为1月1日至12月31日,.故年度股东大会一般在每年6月30日之前召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