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设立与经营纠纷
  • 120人看过2024-01-15
    1、变更公司名称
    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2、变更公司住所
    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
    3、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4、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5、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被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吊销、撤销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或者依照本条例第六章的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 124人看过2024-01-15
    (一)设立登记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照片;
    3、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委托书;
    4、合伙协议;
    5、出资权属证明;
    6、经营场所证明;
    7、应提交的其他有关部门材料;
    (二)变更登记
    1、《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
    3、变更事由发生的证明文件;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与变更登记有关的其他材料;
    (三)注销登记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3、完税证明;
    4、营业执照正、副本、印鉴;
    5、与注销登记有关的其他材料;
    (四)分支机构登记
    1、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分支机构的决定书;
    3、企业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全体合伙人委派执行分支机构事务负责人的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照片;
    5、经营场所证明;
    6、应提交的其他有关部门材料;
  • 127人看过2024-01-15
    1、办理公司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
    2、办理公司登记时提交虚假证明文件,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
    3、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开业后连续6个月停业的;
    4、公司破产,解散清算后,不申请注销登记;
    5、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布或者发布的公告内容与核准登记的内容不一致,情节严重的;
    6、公司未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罚款,并限期接受年度检查,逾期仍不接受年度检查的;
    7、模仿、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情节严重;
    8、公司从事经营活动超出核准登记范围,情节严重的。
  • 141人看过2024-01-15
    1.吊销营业执照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或行政法规对企业法人违反法律或法规的行为实施的行政处罚。企业法人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后,其法人资格与经营资格终止,在民事诉讼中也不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应当变更该企业的清算组织为诉讼当事人参加诉讼。如未依法成立清算组织的,应当变更企业的清算责任人为诉讼当事人。
    2.对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义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依法成立清算组织或确定清算责任人,并以清算组织或清算责任人的名义提起诉讼。原告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经其清算组织或清算责任人申请,法院应当变更清算组织或清算责任人为诉讼当事人继续审理。清算组织或清算责任人不申请的,裁定驳回起诉。
    3.对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为被告提起的诉讼,法院应当告知原告以被吊销企业的清算组织或其清算责任人为被告提起诉讼。原告坚持以被吊销企业为被告的,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经原告申请,法院应当变更清算组织或其清算责任人为被告。原告不申请的,裁定驳回起诉。
    4.诉讼中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如原告是被吊销企业,经其清算组织或清算责任人申请,法院应当变更该清算组织或清算责任人为原告继续审理。不申请的,裁定驳回起诉。被告是被吊销企业,法院应当变更该企业的清算组织或清算责任人为被告继续审理。诉讼中因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相关当事人申请给予一定期限成立清算组织或确定清算责任人的,法院可予以准许,该期限一般不超过30日,在该期限内案件中止审理。
  • 100人看过2024-01-15

    缴费人办理参保登记后,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必须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注销手续。

    1、缴费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以及其他情形的;

    2、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缴费人,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或宣布终止、解散的;

    3、缴费人按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 100人看过2024-01-15
    建筑资质证书申请流程如下:
    (一)申请办理。递交申请原材料和法人代表签名的保证书。
    (二)受理。受理单位做出是不是受理的决策。
    (三)审核。根据资质规范,依据公司申请材料,融合建筑市场管理综合服务平台、河南职称网信息内容和个人社保共享资源数据信息,立即明确提出审批意见。交通出行类、水利工程类和通讯类资质各自由有关主管机构明确提出审批意见。
    (四)公示。审批意见根据网址开展公示,接纳各界人士监管。
    (五)公示。对公示期内未接到检举的,网址向社會公示,授予资质。
  • 100人看过2024-01-15
    1、对价值的预测风险
    在确定要并购的企业后,并购双方最关心的问题莫过于以持续经营的观点合理地估算目标企业的价值并作为成交的底价,这是并购成功的基础。目标企业的估价取决于并购企业对其未来自由现金流量和时间的预测。对目标企业的价值评估可能因预测不当而不够准确,这就产生了并购公司的估价风险.
    2、并购的融资风险
    并购的融资风险主要是指能否按时足额地筹集到资金,保证并购的顺利进行,如何利用企业内部和外部的资金渠道在短期内筹集到所需的资金是关系到并购活动能否成功的关键。并购对资金的需要决定了企业必须综合考虑各种融资渠道。并购企业应针对目标企业负债偿还期限的长短,维持正常的营运资金,使投资回收期与借款种类相配合,合理安排资本结构。
  • 100人看过2024-01-15

    不是。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应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无论是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于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都存在并非公司股东的可能,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也可能并非公司股东。

    《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 100人看过2024-01-15

    有限公司一般指的是有限责任公司,两者是一种性质,没有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有: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

  • 100人看过2024-01-15

    法人设立的基本条件如下:
    一、依法设立。这个依法包括设立程序上的合法和成立后组织的合法性。
    二、法人有独立的财产。只有法人拥有独立的财产才能够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三、法人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以及场所。名称也就是字号。场所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地方,也是企业作为民事主体的住所。
    四、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以它拥有的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且独立承担。
    《民法典》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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