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设立与经营纠纷
  • 124人看过2024-01-15
    需要以下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分支机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填写《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证明;
    总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房屋租赁合同原件;产权证复印件(如出租方为公司的加盖骑缝章;如出租方为个人的骑缝签字)或产权证明原件;房产备案信息登记表;
    总公司章程(必须到总公司所在地的档案局拉章程并由档案局盖章)。
  • 137人看过2024-01-15
    (1)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和其他设立登记所需的文件;
    (2)原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同意分立的决议;
    (3)因公司分立而拟新设的公司签订的公司分立协议;
    (4)原公司刊登的分立公告的报纸纸样;
    (5)分立前原公司作出的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6)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7)原公司已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的证明;
    (8)原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9)其他有关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涉及前置审批项目或其他特殊情况的,则应提供有关部门的批准意见。
  • 142人看过2024-01-1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企业破产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 139人看过2024-01-15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有两种方式: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发起设立,即设立公司时,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全部认足,而不再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这种设立形式中,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就是公司进行设立登记时的注册资本总额。
    募集设立,即公司设立时,发起人不认足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只认购其中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公开向社会公众募集。
  • 144人看过2024-01-15
    1、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对于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的部分作出约定,比如公司利润分配方法、股东的权利以及义务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章程在公司内部具有最高的约束力。
    2、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37人看过2024-01-15
    一般情况下,合伙出资协议要有以下条款:
    1、双方的姓名、性别、年龄和住址;
    2、合伙宗旨、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和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3、合伙期限、出资金额、方式和期限;
    4、盈余分配和债务承担;
    5、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6、合伙负责人和合伙事务执行、权利和义务;
    7、禁止行为和违约责任。
  • 246人看过2024-01-15
    1、有关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表决权的行使,原则上应由董事亲自行使,但有特殊原因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理行使。此时,委托的董事应在委托书中指明对受托的董事的授权范围,即受托的董事可以就哪些事项代理行使表决权。
    2、对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表决权的票数,公司法规定由公司章程确定。不过,根据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的职能和作用,应认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表决权的票数必须实行以人头为单位的“一人一票”的计算方法。这是因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与其股东不同。前者是因股东的选任而成为董事的,与其是否出资及出资的多少无关,因此只能每人平等地享有一票表决权,而后者则是因出资而具有股东身份的,因此应按照出资的多少分享表决权。可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表决权票数的计算十分简单,只需对赞成和反对的人数加以统计,就能得出结果。 对于与决议事项有特别利害关系的董事能否参加表决的问题,公司法未作规定。
  • 357人看过2024-01-15
    入股已创立的公司,可以在公司增资的时候认购股份,也可以购买现由股东的股份。股权对外转让,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并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2、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293人看过2024-01-15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配红利的原则是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但如果全体股东通过出资协议、公司章程或者其他方式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配红利的,该约定具有法律效力,依照该约定分配红利,而不依各股东的出资比例。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原则上依其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红利。但股东可以通过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红利。如果股份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了红利分配方法,依其规定分配。
  • 138人看过2024-01-15
    公司股东转让其出资的,应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股东转让出资协议;
    3、前一届股东会决议(主要载明转让者、受让者、转让的股权额、转让后的最新股本结构等);
    4、新一届股东会决议(主要载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变动的事项);
    若股东内部转让出资,并且在股东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则只要作一个股东会决议即可(即新一届股东会决议和前一届股东会决议可合并为一个股东会决议);
    5、章程修正案(主要列示章程变动情况对照表)或新章程;
    6、由全体股东出具的《确认书》;
    7、新股东(指受让股权新加入的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8、股权转让过程中,出让方或受让方系国有、城镇集体单位的,则提交资产管理者审查同意的意见;
    9、《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A:法人)》及《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B:自然人)》;
    10、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由工商局档案室提供加盖工商局档案专用章的该公司章程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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