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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人看过2024-01-15
1、公司登记申请;
2、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必须报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5、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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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人看过2024-01-15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2、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股东利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股东,即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投资人,股东作为出资者按佢出资数额,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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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人看过2024-01-15
当事人要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必须符合法定条件。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投资人必须是一个自然人,不能是组织或者法人;
2、必须要有一个合法的企业名称;
3、投资人有明确的的投资数额;
4、必须要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5、生产经营场所必须存在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6、有必要的从业人员,从业人员不符合要求的,登记机关不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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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人看过2024-01-15
公司债务由公司财产承担,公司股权转让不影响债权处理,股权转让后债务仍由公司财产承担。具有独立法人财产和法人财产权的企业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务负责。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认购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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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人看过2024-01-15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同意其股权转让。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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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人看过2024-01-15
1、法定代表人签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标明被委托人的权限和委托事项;
3、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原股东会决议,国有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国务院,部门转让出资的文件;
4、签署协议;
5、提交新股东会决议;
6、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修正案由股东盖章签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由董事签字;
7、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变更股东,提交并且批准;
8、公司营业执照正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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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人看过2024-01-15
1、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3、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4、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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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人看过2024-01-15
公司解散清算流程:
1、成立清算组,应当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
2、通知债权人;
3、注销登记,清算组结束工作之后,将股东会及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4、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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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人看过2024-01-15
监事变更需要以下手续:
一、召开股东会;
二、形成会议决议;
三、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且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加盖公司公章)和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当载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和委托期限;
3、公司董事、监事、经理信息表,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决议或者股东决议书或者其他有关材料,以及新任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明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行政法规要求的修改公司章程,应当提交国务院报批的决定、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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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人看过2024-01-15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别的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