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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人看过2024-01-19
股份公司应向股东披露董监高报酬。股东享有知情权。公司应当定期向股东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公司的代理人,应接受股东的监督,其中领取报酬情况,应为接受股东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股份公司应定期向其股东披露董监高从公司获取的报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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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人看过2024-01-19
1、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时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就所设分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2、有限公司设立分公司流程有:
(1)股东会作出设立分公司的决议;
(2)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登记;
(3)提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的文件;
(4)领取营业执照,办理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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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人看过2024-01-19
1、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
2、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依照相关规定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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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人看过2024-01-19
公司对高管人员损害公司的维权:当公司高管损害公司及其他人的利益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共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监事可以书面要求监事会或者没有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高级管理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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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人看过2024-01-19
清算组违法清算的,如果没有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报送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如果有侵犯公私财产的行为,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清算组成员从事清算事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或者债权人主张其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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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人看过2024-01-19
1、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2、为保证公司资本的充实,维护公司出资股东、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公司的发起人或股东应当承担相应的虚假出资责任。主要应承担以下责任:
(1)股东的出资违约责任。
不按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该款适用于公司股东签订了设立协议的情况,而无论当事人之间的这种纠纷是发生在公司设立期间还是发生在公司设立成功之后,只要纠纷所涉及的利益是股东的利益,即可提起违约之诉。
(2)股东对公司的侵权责任。
公司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的虚假出资行为侵害了公司的法人财产权,为此,违法股东应当补交相应的出资及法定利息。因违法股东出资不到位的侵权行为还可能给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经济损失,也应当予以赔偿;
(3)公司设立时的其他发起人或股东对违法股东的虚假出资行为承担的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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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人看过2024-01-19
公司清算方案需要确认。
1、公司自行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确认;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人民法院确认。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清算组不得执行。
2、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股东、董事、公司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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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人看过2024-01-19
公司必须计提法定公积金。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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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人看过2024-01-19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清算方案指公司终止解散时由清算组制定的清算工作计划。清算方案作为指导清算组开展工作的计划性文件,必须具备合法、完整、及时、准确和便于操作等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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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人看过2024-01-19
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需遵循如下的步骤:
1、董事会拟定公司整体变更方案;
公司整体变更时,首先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拟定出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将公司变更的目标、依据及其他技术性问题作出初步的规划和设计。公司变更方案一般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变更后公司的名称和经营范围;
(2)变更的规定和条件;
(3)将原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东的投资份额转换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方式和依据;
(4)变更公司章程的声明;
(5)有关公司变更的其他条款。
2、股东会作出决议;
公司整体变更是公司的重大事宜,必须有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该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变更公司章程;
变更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形式变更的必须程序,即公司章程的变更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经公司登记机关审查登记后,章程的变更才发生法律效力。
4、股份折换或募集;
有限责任公司在修订公司章程后,应依据章程的规定将原股东的出资额折合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折合的股份总额应不高于公司净资产额。在将原股东的出资额全部折合成股份后,仍有增资必要的,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但必须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规定办理。
5、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在上述步骤结束以后,董事会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变更登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取得公司登记机关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整体变更的工作即告结束。
6、公告。
公司整体变更以后,应当进行公告。公告方式依有关法律规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一般情况下,公告采取登报方式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