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资人护照复印件(需在当地做公证并由当地大(领事)使馆认证);
2、投资方资信证明原件;
3、投资方承诺书及公司介绍;
4、设立申请书;
5、公司章程;
6、可行性研究报告;
7、公司董事会名单,董事会人员委派书及董事身份证明复印件;
8、进出口商品目录;
9、拟设公司法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复印件、简历、照片;
10、拟设公司财务人员身份证明和上岗证复印件及照片;
11、授权中方某人签字的授权书(如果没有,不用提交);
12、公司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复印件;
13、委托本公司代办手续的委托书;
开展税务筹划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投资于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行业以享受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目前,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形成了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兼顾社会进步的新的税收优惠格局。区域税收优惠只保留了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其它区域优惠政策已取消。产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鼓励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农业发展及环境保护与节能等方面。因此,企业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开展税务筹划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低税率及减计收入优惠政策。低税率及减计收入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20%的优惠税率;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收入总额减计10%。税法对小型微利企业在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等方面进行了界定。
2.产业投资的税收优惠。产业投资的税收优惠主要包括: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对农林牧渔业给予免税;对国家重点扶持基础设施投资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对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从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中抵免。
3.就业安置的优惠政策。就业安置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100%扣除,安置特定人员(如下岗、待业、专业人员等)就业支付的工资也给予一定的加计扣除。企业只要录用下岗员工、残疾人士等都可享受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企业可以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分析哪些岗位适合安置国家鼓励就业的人员,筹划录用上述人员与录用一般人员在工薪成本、培训成本、劳动生产率等方面的差异,在不影响企业效率的基础上尽可能录用可以享受优惠的特定人员。
1、公司盖章且法人签名的书面申请,内容包括:变更前后的公司注册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企业电子信箱地址;
2、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3、变更前经工商局加盖其档案查询章的公司章程;
4、变更后经工商局加盖其档案查询章的公司章程;
5、经营许可证有效复印件(含正文页、正文附页、特别规定事项和年检情况记录表等附件);
6、发证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1、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申请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应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申请程序提出申请。军队所属企业可由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申请。
3、企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按照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在其门户网站公布有关审批程序。
4、企业申请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按照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在其门户网站公布有关审批程序。
5、企业首次申请或增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其资质按照最低等级资质核定。企业可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的各类别资质,申请资质数量不受限制。
6、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含一级升特级)、资质增项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核查其申请之日起前一年至资质许可决定作出前有无《规定》第二十三条所列违法违规行为,并将核查结果作为资质许可的依据。
7、企业申请资质升级不受年限限制。
8、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在其门户网站公布企业资质许可结果。
9、资质许可机关对建筑业企业的所有申请、审查等书面材料应当至少保存5年。
注册劳务派遣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劳务派遣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企业名称变更流程:
1、变更公司名称,首先需要做工商变更,需重新核名,提交变更申请。核准通过后,工商局会出具一个名称核准通知,即可变更。名称预先核准是公司更名的重要步骤之一,目的是核实公司计划更改的名称能否被作为企业名称并在工商部门进行登记。
2、营业执照变更公司的营业执照上有体现公司名称,所以在工商变更申请通过之后,需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换取新的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核名通知书)。
3、重新刻章工商变更完成后,要携带新的营业执照到刻章点重新刻制所有备案过的印章,例如公章、财务章、发票章、合同章等,且原来的印章都需要在规定时限内缴销。
4、银行变更如果公司有开对公账户,公司名称变更后,银行的开户许可证跟机构信用代码证也要做相应的变更。需携带新的营业执照和新的公章、财务章、法人私章前往开户银行变更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以及所有印鉴。
5、商标证书变更根据现行《商标法》四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所以,如果有申请商标,变更了公司名称后,要做商标证书的变更。
6、其他涉及到公司名称的文件或证书变更比如:社保登记证、专利证、著作权证、公司对外签订的长期合同、公司的许可证(如ICP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进出口权等)、公司的资质证书(如高新证书)等等,如果公司有上述证件,也要做相应的变更。
企业名称变更材料:
1、《公司名称变更核准申请表》;
2、《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3、公司名称变更通知书(原件);
4、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5、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6、承诺书(原件);
7、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8、特殊行业变更名称需向相关部门报备批准的,需提交该部门的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