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个体工商户注销的原因如下:
1、个体工商户变更其经营者(更换业主);
2、个体工商户登记依照法律规定被撤销或者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被吊销的;
3、该个体工商户因为其他原因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被收缴的;
4、个体工商户决定不再从事经营活动而登记注销的。
一、代理记账的服务内容:
1.审核原始凭证
2.填制记账凭证
3.登记会计账薄
4.编制会计报表
5.填制纳税申报表并进行纳税申报
6.税务政策传递
7.日常电话答疑
8.定期电话或上门回访
二、代理记账服务方式:
代理记账服务方式分客户送达和上门服务两种:其中:客户送达是客户将准备的原始凭证送到我公司或我公司人员去客户处取,有我公司进行记账工作;上门服务是我公司派指定的会计人员到客户单位进行记账工作。
三、代理记账服务目的:
中小企业选择代理记账能够在降低企业开支节约会计成本的同时,享受高水平和规范化的会计全程服务。有利于加强企业的财务基础建设和提高整体管理水平,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代理记账的原则: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保护客户合法权益,保守客户商业机密。
五、代理记账的优点:
1.会计工作不会中断
2.纳税申报及时准确
3.会计人员的品德、水平过硬
4.无需考虑会计人员的住房、医疗、社会保险以及其他福利等问题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需要更改税务登记机关的;
3、纳税人被工商行政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
注销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由于法定的原因终止纳税义务时,向原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的取消税务登记的手续。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后,该当事人不再接受原税务机关管理。税务注销时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纳税人注销登记。在注销清算过程中未发现纳税人涉嫌偷、逃、骗、抗税或虚开发票等行为的,在办结受理前的涉税事项的,应在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办结。
营业执照不注销的后果有:
股东列入黑名单;
吊销营业执照会给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带来一定的限制;
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的出资人或有限公司的股东如不依法履行组织清算的义务,要承担企业债务的连带责任。
①《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②清理、核销发票,《发票领购簿》、发票专用章(无购票记录的不需提供);
③《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3份,个体2份);
④国税局注销单复印件(共管户提供,本项由各县级局根据具体情况制定);
⑤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⑥工商部门注销决定(《营业执照》被吊销者提供);
⑦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个体工商户怎么注销税务
个体户进行税务注销的流程具体如下:
1、纳税人如实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报审批表》,签名并盖章后,及时交送主管国税机关;
2、国税机关审核后,符合相关条件的,相应的工作人员会到纳税人经营地点进行注销检查;
3、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清缴所有的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而税务机关将会进行收缴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发票购领簿等税务。
1、申请及受理:申请人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生成流程编号。受理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审核:审核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要件审查。办理时间为1个工作日。
3、审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批人员作出审批通过决定。申请材料形式不规范、要件不齐全的,作出不予审批的决定。办理时限为2个工作日。
4、办结:审批通过的当场办结,审批人员作出许可决定,制作《注销通知书》。
(1)经办人凭受理回执到窗口领取《注销通知书》。工作人员应核对企业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办理事项流程号,发放《注销通知书》。
(2)在申请时已选择通过邮寄送达的,工作人员按申请人填报的地址邮寄送达《注销通知书》。
个体原则上是要办理税务登记的,没有办理税务登记工商管理部门可能不办理注销的手续,注销人可以到工商管理部门咨询。
根据规定,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一、公司变更的具体流程
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3、公司变更登记审核表;
4、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加盖公司公章);
5、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如法人担任执行董事或董事长时要填写)(加盖公司公章);
6、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7、股东会决议(盖上公司公章);
8、新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9、旧法人的免职证明及新法人的任职证明(盖上公司公章)。
二、公司变更的基本要求
公司变更设立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即公司设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但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自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未经核准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