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只是领取了营业执照,但是没有展开任何经营过火的,一般来说就是没有开过发票和保税的,也没有到税务局报道过的公司才能进行公司简易注销。
2.公司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已经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开业运营之后的公司如果想要简易注销都是考虑是否符合这个条件。除了这两种条件,简易注销对于公司的类型也有着要求,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这四种类型才能申请。
1.在我们进行相应公司注册的时候,我们知道公司都是需要确定好相应公司名称的,不过因为某些因素的存在,在我们进行公司核名的时候,我们需要多准备几个公司名称一同进行核准。
2.在核准公司名称之后,我们就需要准备好相应的公司申请材料了,并且我们需要提交公司营业执照申请书,而在填写营业执照申请书的时候,我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公司注册地址、经营范围以及注册资金。
3.在提交申请材料之后,当通过工商局审核之后,我们就可以领取到相应的营业执照了,而在获取营业执照之后,我们需要到相关单位印刻公司公章、开设银行基本户等等,并且还需要办理公司的税务登记。
1、股权转让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
(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
(2)向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
(一)设立合营企业的条件(不予批准)
(1)有损中国主权的;
(2)违反中国法律的;
(3)不符合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的;
(4)造成环境污染的;
(5)签订的协议、合同、章程显属不公平,损害合营一方权益的。
(二)设立合营企业的审批机关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国务院有关行政机关审批,报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备案。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发给批准证书
(三)设立合营企业的法律程序
1.由中外合营者共同向审批机关报送有关文件申请设立合营企业
(1)设立合营企业的申请书;
(2)合营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由合营各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合营企业协议、合同和章程;
(4)由合营各方委派的合营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人选名单;
(5)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文件。
2.审批机关审批收到全部文件之日起3个月
3.合营企业应当自收到批准证书后1个月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
1、公司去工商部门领取公司变更申请书的有关表格(包括股东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根据他们的要求进行手填或打印有关文件并加盖公章或股东签字。
2、写好股东的退股支出单及记账凭证,如果是转股,还要写好股东的入股收款单及记账凭证.如果是老股东,就不用进行验资了;如果是转让给新的股东,还需要将这部分投入资本进行验资。
3、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
4、去银行存入投资款:股东带上自己入股的那一部分钱到银行,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证、用于验资的钱、空白询征函表格,按自己出资额向公司帐户中存入相应的钱。
5、带上所有表格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6、所有资料提交工商部门,三日后换取新的营业执照。
一般来说,如果公司是正常经营的,那注销按照正常的流程走就行了,遇到无法正常注销的,可能是因为公司的资料准备不齐全;注销流程走错了;合伙人不同意注销等等。这种情况下,应该检查一下原因是不是出自于己方。对症下药,存在问题便解决问题,注销也就不会出现无法注销的情况了。
如果是由于税务问题无法注销掉公司,需要到税务局补办税款之后,移除异常就可以注销了;如果是被列入黑名单,可以先查询一下原因,按照要求移除即可。
要知道的是,公司不经营,不报税,并且不在规定时间内注销掉的,会被工商部门拉进黑名单,之后如果去工商办理业务,或者是税务业务的,都会面临严格的审查,才会给办理。
注销最不容易的部分自然是税务了,在正式注销税务登记前(一照一码户得到“清税证明”前),有下列事情要做:
补账、补税、缴纳罚款
准确的说,实际上称之为“清查违法违章内容”。注销时需要出具起码近三年的账薄、凭据、缴税申报表。
缴税人倘若不遵循规则正确处理税务登记、缴税或解缴税款申报,或者是不遵循规则設置、存放账簿和记账凭据,或不遵循规则印制和使用发票,及不遵循规则向税务部门上报财政会计制度、报表和其余有关缴税或扣税材料等,均属于一般税务违规行为。
企业所得税、进出口退税公司清算
完成汇算清缴后的十五天内,向主管税务部门上报企业清算企业所得税缴税申报表,并结清税款。倘若曾处理过出口退(免)税存案,那在注销前还需处理进出口退税公司清算。
补缴印花税等小税种
这关键是在地税局,涉及到租赁合同印花税、账本印花税、实收本钱印花税等。
倘若你没有租赁合同,或者是从来没有缴过实收本钱的,税务局也会让您补。
缴销税控盘及发票
在注销前,要准备好发票领购本、已开税票未验销的发票、空白发票、税控盘等,到国税局正确处理缴销。
倘若您的企业所得税在国税局,则要先注销地税局;倘若您的企业所得税在地税局,则先注销国税。即使企业已无实际运营,在没有完成注销流程前,都需要做好申报,包含注销当月。
1、分公司一般便于经营,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比较简单;
2、分公司承担成本费用可能要比子公司节省;
3、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就流转税在所在地缴纳,利润由总公司合并纳税。在经营初期,分公司往往出现亏损,但其亏损可以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减轻税收负担;
4、分公司交付给总公司的利润通常不必缴纳预提税;
5、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因不涉及所有权变动,不必负担税收。
注销一般是经营主体决定终止经营向登记注册机关履行的登记程序。吊销则肯定是登记注册机关对严重违法的登记主体做出的行政处罚。前者是企业的主动行为,后者则是被动的。但注销也有几种非自主状态的情况:
1、个体工商户逾期无正当理由不验照,工商机关收缴其营业执照后仍不改正的,工商机关应做出注销决定;
2、个体工商户自行停业超过六个月,工商机关决定收缴其营业执照后当事人不恢复营业的,应注销其营业执照;
3、所有的吊销营业执照处罚做出并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应在依法履行清算责任后申请注销登记,当事人拒不申请或者本已解散无法申请时,应由登记机关公告后予以注销。其实,吊销和注销的概念不仅存在于企业的营业执照问题上,在《律师资格》、《设计师资格》、《驾驶资格》等等领域都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