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地税备案,虽然说现在已经实施了三证合一了,但是营业执照发生改变后,申请人仍需要带上相关的材料前往税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2.核准新名称,一般建议公司名称多准备几个,需要避免知名品牌,与行业无关。
3.办理工商变更,在新名称核准后,申请者可前往工商行政部门进行相关资料的提交,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4.办理刻章备案,在领取新办的营业执照后,申请人需要销毁原公章,并重新刻印所需的新公章。
5.办理公司其他账户变更,如对公账户、社保账户、食品经营许可证等都需相应变更。
1、常年代理业务
包括:
(1)代理企业做账、各个税种的纳税申报,代理企业纳税情况自查及清算各种税款业务;
(2)代理企业整体税务安排、投资项目税收评估、代理制作涉税文书;
(3)建立企业纳税核算体系用办税制度,为企业设计财务制度;
(4)协助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革及企业间兼并、收购工作,代理设计企业经营管理制度;
(5)为企业提供财务报表分析,提供其他管理建议;
(6)完成委托人要求的其他常年代理业务。
2、专项代理业务
具体可为企业提供:
(1)代理企业办理税务登记、变更及注销手续;
(2)代办减税免税业务、代理行政复议、协调与税务机关的关系;
(3)代理企业办理所得税汇算清缴手续,代办报批手续;
(4)代理企业财产损失鉴证,代办报批手续;
(5)代理企业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纳税申报表;
(6)代办一般纳税人认定;
(7)代理出口退税业务;
(8)代理企业完成工商年报、残保金核定等工作;
(9)完成委托企业交给的其他业务。
3、增值衍生业务
除上述业务范围外,专业代理记账公司还能够为委托企业提供经营期间所涉及工商、审计、税收筹划等服务。具体业务为:
(1)工商注册:包括代理各类型公司及个体工商户的注册登记;
(2)工商变更:具体提供业务为公司名称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址变更、公司法人变更、公司股权转让等;
(3)公司审计:可提供财务审计、税务审计、清算审计、离任审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计等服务;
(4)税收筹划:可根据企业和个人需要提供专业企业税收筹划和个人税收筹划方案。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一般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的股东限定为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的股东限定为一名自然人股东或一名法人股东投资。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一般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而且必须一次到位,不得分期缴足。注: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以上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如:拍卖业至少需100万元注册资本;典当行至少需要300万注册资本)。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制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重要环节,公司章程由全体出资者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制定,经全体出资者同意,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除其名称应符合企业法人名称的一般性规定外,还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一般是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或股东会、执行董事、一至二名监事、经理。股东人数较多,公司规模较大的适用前者,反之适用后者。
5.有公司住所;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6.申报的经营项目中需要前置审批的,应提供有关许可证。
1、生产一般的电动机不需要资质。正常注册一个公司就可以了。如果生产特种电机,比如船用电机、防爆电机,把生产的电动机到相关认证部门检查合格就可以了。
2、电机生产需要证书是营业执照,还有电机的能效认证,小功率的电机还要做3C认证(2极2.2KW以下)。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也就是说,公司超过六个月不经营,就会被吊销营业执照。而且如果营业执照是工商部门按照法律规定,法定程序吊销的,则公司无次再次恢复正常经营,只能走法定注销程序。
自动进口许可证(Automatic Impt License),是指商务部授权发证机构依法对实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货物颁发的准予进口的许可证件。自动进口许可证(自动进口许可机电产品除外)监管证件代码为“7”。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监管证件代码为“O”。加工贸易自动进口许可证监管证件代码为“v”,管理商品有原油、成品油。
一、国有独资公司
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有限责任公司
三、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1)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2)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认购其应认购的股份,并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3)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4)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5)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四、个人独资企业
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五、私营合伙企业
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六、普通合伙企业: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6)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7)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七、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