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要写明公司或企业的名称、经营场所;
2、写明各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方式、期限和数额;
3、写明利润分配和亏损承担的方式;
4、写明争议解决的办法等内容。
2、由公司签署的指定委托代理人证明
3、由公司签署的关于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的股东会决议
4、由公司签署的公司章程修订稿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如果委托代理公司代理变更,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6、公司公章
7、所有股东的私章
1、无法联系到相关人员;
公司在成立后的一段时间,需要留意电话和上门到公司的人员,因为这段时间常有工商部门的人员来联系,以核查公司的资料的真实性,所以公司需要注意这些人员。否则公司如果电话接听不到,到公司核查的人员接待不到,那么公司就容易被列入异常经营,影响公司未来的经营。
2、频繁更换会计人员;
公司的会计人员尽量不要频繁地变动,因为公司的发票认证或者抵扣出现了失误,导致企业逾期未抵扣,就会导致企业因为非规定原因导致企业逾期未进项抵扣,就不会在可以进行抵扣,就会导致企业的税负增加,所以尽量保持会计人员的稳定,其次更换也需要做好交接的工作,保证公司的会计事务正常处理。
3、申报逾期;
有的新公司因为没有发生经营业务,对于纳税申报不上心,觉得零申报无所谓早晚,拖一拖没关系。但是税局不会这么认为,如果逾期未申报,企业会被责令限期整改,并遭到税务机关的惩罚;如果逾期未申报还联系不上,实地核查也找不到,那就会被认定为非正常户。所以不论是新老企业,都要及时申报纳税。
4、统一法人评级牵连;
如果法定代表人有多个企业,那么,只要其中一个因未履行涉税义务被认定为非正常户,不仅该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会被判定为D级,其他在同一法定代表人名下的企业也会收到牵连。
对于刚注册完成的新公司来说,很多的事项都需要去熟悉的,如果不能合适地去处理,对公司的影响也是太过麻烦,所以在可以的情况下,尽量聘请一些比较有经验的会计人员,或者找一些靠谱的财务代理公司来处理,不然各种各样的会计问题、税务问题,相当的麻烦。
公司股权分配比例按照所持股份进行分配,持股多少,比例多少,持股越多,比例越高,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比例还可以各个股东之间协商确定,公司股权分配比例按照所持股份进行分配,持股多少,比例多少,持股越多,比例越高,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还可以通过收购的方式来不断提升,甚至可以达到控股的股权比例,但是如果通过收购方式增加股权的,法律另有规定,收购达到百分之三就要公告,收购达到百分之三十,就要对其他股东的股权公告收购不按照持股份额来确定。
另外,公司股权持有人分配方面,科学的股权架构一定是由创始人、合伙人、投资人、核心员工这四类人掌握大部分股权的,无疑,这四类人,对于公司的发展方向、资金和管理、执行起到了重要作用,创始人在分配股权时,一定要照顾到这些人的利益,给予他们一定比例的股份。
转让公司需要注意:
(1)转让协议是否合法;
(2)受让人能否按约定支付价款;
(3)转让人是否是有权处分的人;
(4)是否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转让;
(5)是否依法办理了公司的变更登记。
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这一步的手续费是30元。
2、租房: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如果你自己有厂房或者办公室也可以,有的地方不允许在居民楼里办公。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签订好租房合同后,还要到税务局去买印花税,按年租金的千分之一的税率购买,例如你的每年房租是1万元,那就要买10元钱的印花税,贴在房租合同的首页,后面凡是需要用到房租合同的地方,都需要是贴了印花税的合同复印件。
3、编写“公司章程”: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
4、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联系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领取一张“银行询征函”(必须是原件,会计师事务所盖鲜章)。如果你不清楚,可以看报纸上的分类广告,有很多会计师事务所的广告。
5、去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所有股东带上自己入股的那一部分钱到银行,带上公司章程、工商局发的核名通知、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证、用于验资的钱、空白询征函表格,到银行去开立公司帐户,你要告诉银行是开验资户。开立好公司帐户后,各个股东按自己出资额向公司帐户中存入相应的钱。
连带责任亦称“连带债务”。“民事责任”的一种。指数个债务人就同一债务各负全部给付的一种责任形式。即债权人可对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部分给付的一种债务形式。如合伙债务的债权人,对于合伙成员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均可请求其同时或先后,部分或全部地清偿合伙债务。
连带责任是因民商事活动中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后确保债权实现的法律规定,散见于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中。它揭示的是两方(债权人、债务人)、三角度的关系,既包括了债权方和债务方,还及于由内在法律关系而被牵连进来的一方或多方。
连带债务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也就是说,债权人可同时或先后要求连带债务人全体或部分或一人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被请求之债务人不得以超出自己应付份额为由,提出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