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公司注册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注册地址的要求:地址用途须是商用。
2.办理材料准备:做到材料准备无误。
3.核名过程:应该做到无违规现象。
4.出资人数(1-50人)。
公司解散时未进行清算就注销的,由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二十条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⑴法院对破产申请形式要件的审查。
①必须由申请权人提出。
②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
③应书面提出,并提交必要材料。
④应预交破产费用。
⑵对破产申请实质要件的审查。
①申请人的申请是否系恶意申请。
②债务人异议是否成立。
③特殊原因暂不成立。
1、发起人对设立行为产生债务负连带赔偿责任。
2、公司设立失败后,发起人之间的关系类似于合伙。只要公司不成立,设立阶段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债务就要由发起人承担,至于发起人是否有过错在对外承担责任上在所不问。
3、发起人之间在内部适用的是过错责任,根据过错情况确定过错方责任范围。发起人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履行职务行为造成他人损害,应比照《民法典》关于职务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规定进行处理。公司设立失败时,发起人因履行公司设立职责而对第三人造成损害的,发起人对侵权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人代表是股东选举或指派的,按股东授权或公司章程、或公司法规定的权限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务的,对外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合同或文件,但他必须按照股东授权或公司章程行事,公司章程没有规定的事项,按《公司法》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的职权履行职责,不能越权行事。
从法律角度说,法人代表对股东会负责,股东会可以选举他当法人代表,也可以罢免他的职务。除了依章程和依法履行他的职责外,他和其他股东的权利义务是平等的。
股东除自愿转让股权、股份外,不能被别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随意踢出。现在他根据新公司的统一规定,可以代股东领取分红,但不能霸占不属于他的别的股东的分红,否则构成侵权。你可以起诉他返还属于你的分红。
《公司法》:注册资金的最低限额的相关规定
1、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新公司法第26条)2024年2月18日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资本3万元限制。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且股东应当一次缴足出资额(新公司法第59-64条)2024年2月18日取消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限制。
3、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0万元(新公司法第81条)2024年2月18日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
4、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
5、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万元。
6、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00万元。
7、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
8、2006年新公司法修改后取消了按照公司经营内容区分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规定,将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10万―50万元统一降至3万元,将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原来的1000万元降至500万元。同时,由于各种原因,虽然最终没有采纳授权资本制,但却允许两种公司的资本都可以分期缴纳,而不必一次性缴足,只是要求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而其余部分必须在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9、2024年2月18日国务院印发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
1、协议退伙
合伙协议约定了合伙期限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2、通知退伙
(1)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
(2)合伙人退伙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
(3)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3、当然退伙
(1)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4)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强制执行。
4、除名
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