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是什么
公司要减少注册资本属于公司的重大决议,因此要先进行股东会决议,在形成有效的股东会决议之后,还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而减少注册资本也涉及公司偿债能力,因此就必须通知或公告债权人最后自登记之日起减资生效。因此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话,必须遵循上述的减资程序,才可以形成有效的减资。
一、债权人能否申请公司破产
债权人可以作为破产申请权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二、企业进入清算破产时可以并购吗
企业进入清算破产时可以并购。
不同的并购目标和评估方法往往会导致对目标公司的价值评估结果出现极大差异。在探讨对并购目标企业的价值评估方法之前,必须明确一点:目前为止,国际上还没有一种公认的和普遍接受的“最准确”的评估方法。
因此,没有哪一个公司的评估价值是绝对准确的。通常,价值评估就是一种比较,所有的价值评估都是建立在比较的基础之上的。一项并购交易就是将某个目标企业的收购价格与相同金额的其他投资机会进行比较,判断哪种投资在特定的条件下能产生最高的回报。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1)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2)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4)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5)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6)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一、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需要以下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代表或者委托证明;
3、公司章程;
4、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八)公司住所证明;
(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人数须50人以下,包括参与公司设立的原始股东,也包括公司设立后由于资本增加、股权变动、公司合并等到原因新增加的股东。
2、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包括三层含义:
(1)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有公司章程,没有公司章程者,不得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2)是公司章程所记载的事项可分为必备事项和任意事项,前者由予以规定,后者由公司自行决定是否记载的事项;
(3)是新设立的公司由参与设立的各个股东共同制定,要体现全体股东的共同意志。
3、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公司名称一则是识别不同企业的标志,二则有利于对公司的行政管理,因此必不可少。公司的运行是由公司的内部组织机构来进行的,没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公司就无法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四)有公司住所。没有住所的公司,不得设立。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一、企业注销后债权如何处理
1、企业注销后,债权人未能实现债权的,按以下情形处理:
(1)、企业经法定程序清算后注销的,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债权,造成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消灭,不能再主张;
(2)、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可以向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等人主张债权;
(3)、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可向股东或者第三人主张债权。
二、公司注销的程序怎么进行
1、公司内部作出解散决议。
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2、到工商局申请进行清算。
首先,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清算备案申请书》等表格,办理清算组备案;其次,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再次,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4、完成清算分配方案。
首先,清算公告满三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其次,制作清算分配方案;再次,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报股东确认。
5、到工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法律人格的的成立和消灭都以登记为要件,完成清算程序之后,只有进行注销登记,公司的债权债务才会消灭。
1、自然人发起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状态依赖于其股东意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自己财产的,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人格具有特殊性,人格否定依存于其股东。其他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在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注销、破产等事实发生时才可能会引起公司人格的变更,股权转让或公司财产转让不会发生公司人格的变动。依据公司法的规定,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只能为一人,一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且该公司不能设立新的一人公司,这就限制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将自己的部分股权转让他人,与他人共为一人公司股东,一旦发生股权转让事实即为一人公司易主;股东在公司存续期间决定转让公司财产属于公司正常经营,如股东进行退出转让公司财产就意味着一人公司易主。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债务对应于其股东有利于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衡平和保障交易安全。合同交易在主体上一般具有相对性,一人公司受让人在取得公司时一般已经付出对价给原股东,原公司之债及附随债务成本如由其承担,对受让人不公平,即使可由其追偿,也是增加各方相应社会负担。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一人公司的股东可以再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但不能再成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其他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坦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
只提供技术性劳务,不提供资金、实物的合伙人,对于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则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技术性劳务折抵的出资比例承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合伙人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没有盈余分配比例的,按照其余合伙人平均投资比例承担。
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
公司的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无论公司成立的时间是什么时候,都可以办理变更登记的。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