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1、上市公司资不抵债,按照法律规定由上市公司自己或者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2、法院立案受理后,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3、成立清算组,清算资产;
4、按照顺序清偿破产费用和债务。
可以个别股东减资。减资是指公司的注册资金减少,形式很多,可以是按股东比例减资,也可以是其中的股东退资。如果其中一人退资,那当前的注册资金应当是剩下两个股东的注资总和。但是要注意,减资时要满足公司的最低注册资金。两个人3万,一个人10万。公司减资的流程是比较麻烦的。如果一个股东想退出。可以将其股份转让给其他股东。只需在工商局做备案即可。
公司只有在破产和解散的情况下需要清算,在公司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公司可以成立清算组,自行清算。
清算,是终结已解散公司的一切法律关系,处理公司剩余财产的程序。除公司因合并或分立解散无须清算,以及因破产适用破产清算程序外,因其他原因解散的公司都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