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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8人看过2024-01-23
    一是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二是申请工商局撤销工商登记这个涉及工商登记行为的程序合法性问题,如果工商局工商登记行为程序合法,工商局往往不会单方决定撤销登记。但若确定是被冒用身份信息,可拿着相关资料,当事人到公司注册所在地工商局申请撤销公司或者是除名,若有犯罪行为,可要求公安机关参与调查。三是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公司工商登记的具体行政行为,如果公司登记行为确实和当事人没有关系,结合身份证及其有效期、遗失证明等,可以认定被冒用注册公司时该身份证已经失效。根据笔迹鉴定的材料或者双方庭审时均认可注册公司的申请材料中的签名均非失主本人签名,可以证明公司注册时提供了虚假材料。
  • 104人看过2024-01-23

    1.一般解散的原因

    一般解散的原因是指,只要出现了解散公司的事由公司即可解散。我国公司法规定的一般解散的原因有: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但在此种情形下,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使公司继续存在,并不意味着公司必须解散。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经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公司可以继续存在。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2.强制解散的原因

    强制解散的原因是指由于某种情况的出现,主管机关或人民法院命令公司解散。公司法规定强制解散公司的原因主要有:

    (1)主管机关决定。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解散的决定,该国有独资公司应即解散。

    (2)责令关闭。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主管机关依法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

    (3)被吊销营业执照。

    3.请求解散的原因

    新修订的公司法规定,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 106人看过2024-01-23
    下列情形属于抽逃出资
    1、公司资本验资后控股股东利用其强势地位,强行将注册资金的货币出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2、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得公司财产或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如公司与股东间的买卖关系,公司将股东注册资金的一部分划入股东个人所有;
    3、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在验资完毕后,将其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4、违反公司法规定,未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或者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在短期内以分配利润名义提走出资;
    5、抽走货币出资,以其它未经审计评估且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其申报价值的非货币部分补账,以达到抽逃出资的目的;
    6、公司回购股东的股权但未办理减资手续;
    7、通过对股东提供抵押担保而变相抽回出资等。
  • 107人看过2024-01-23

    1、公司扣提成是不合法的,单位不能克扣员工提成。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2、如果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 105人看过2024-01-23
    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106人看过2024-01-23
    简单理解就是一种承诺,付款人在汇票上签订表示愿意在票据到期时付款的行为。承兑汇票包括了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商业承兑汇票,他们都是一种远期付款行为,二者的区别在于付款人是否为银行。即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为商业承兑汇票。承兑汇票的基本流程都是由出票人签发汇票并交付给收款人,收款人向汇票上记载的付款人请求付款,付款人应承担付款义务,银行并收取一定手续费用。这是因为付款人与出票人在出票之前双方之间存在资金关系,出票人在付款人处有一定金额的款项,或者付款人对出票人负有债务。所以,出票人委托付款人进行付款。
  • 104人看过2024-01-23
    公司僵局可能会因为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缺陷,在管理层之间形成。如公司将公章等委托给总经理管理,而公司的董事会决议需要加盖公章才有效。当董事会决定解聘总经理时,这种冲突就可能发生。
    这种僵局在法律理论上是不存在问题的,因为法律规定了这种情况下的救济方法,然而实践中由于我国更重视公事的公章,常产生令人尴尬的境况。如公司要起诉,法院要求公司在起诉书上加盖公章,公章挂失又因为没有营业执照无法进行。即使通过有效的法律途径解决,由于程序的漫长,给企业造成的损害也是难以估量的。
    这种法律风险在一些制度不健全的小型公司更易出现,属于因个人恶意行为造成的僵局。衡量其法律风险应当结合企业其他的制度建立情况,一般而言,企业管理规范的情况下,这种法律风险可以予以忽略。
    另外,还需说明一下的是,企业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如果就相同事项有不同规定,优先适用劳动合同的约定。

  • 106人看过2024-01-23
    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
    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公司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公司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
  • 108人看过2024-01-23

      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________债权人会议:

      管理人自年月日被_人民法院指定后,着重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了清理,现已清理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特提出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请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

      一、破产企业现有财产情况

      (附________破产财产交接清单,有的可予文字说明)。

      二、破产财产处理方案

      在对破产财产评估的基础上,根据财产的不同情况,拟作如下处理:

      ①对法律手续齐全的便于公开拍卖的以拍卖方式处理。

      如

      (写明财产名称、规格及数量等);

      ②对法律手续欠缺,不能公开拍卖的,以公告竞价变卖的方式处理。

      如

      (写明财产名称、规格及数量);

      ③对专业性特强的生产设备等,建议以商定价格处理给有关对口单位。

      如

      (写明财产名称、规格及数量等);

      ④对不宜拍卖又难以变卖、价值较低的财产,建议采取实物分配给债权人的方式,或经债权人会议同意,对破产财产降价处理。如

      (写明财产名称、规格及数量等);

      ⑤对易腐、易烂、易燃、易爆、变质、失效、过期的破产财产,建议作报废处理。

      如

      (写明财产名称、规格及数量等);

      以上方案,请审查讨论,以便管理人落实。

      管理人(章)

      年月日

  • 109人看过2024-01-23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定由董事长担任。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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