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设立与经营纠纷
  • 105人看过2024-01-23
    新合伙人可以以下列两种方式入伙:
    1、从原始合伙人手中取得部分或全部合伙权益。新合伙人在征得原合伙人全体同意后,从一个或几个合伙人手中购买他们的一部分或全部伙权。
    新合伙人购买伙权后,合伙企业的原有资本总额和净资产保持不变(资产评估前),会计上只需作合伙人资本变化的分录,毋需调整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
    2、投入资本,取得新合伙企业的权益。新合伙人在征得原合伙人全体同意后,投入银行存款或其他资产,加入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资产和权益均有所增加,会计上要反映资产和合伙权益的增加。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 106人看过2024-01-23

    股权变更需要下列手续:
    一、公司受让股权召开公司股东会研究相关工作
    二、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三、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四、评估、验资。
    《公司法》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 110人看过2024-01-23

    公司清算期间不能继续经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清算期间不得进行与清算无关的业务。不得变更法定代表人。清算组制定分配方案后执行,若是不足以清偿的,向法院申请破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 108人看过2024-01-23
    (一)控股合并,指合并方或购买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对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控制权;
    (二)吸收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被合并方的全部净资产;
    (三)新设合并,与合并的各方在企业合并后法人资格均被注销,重新注册成立一家新的企业。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 112人看过2024-01-23

    认定抽逃出资的要件有两个:
    1、形式要件,包括“将出资款转入公司账户后又转出”、“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等情形。
    2、实质要件,即“损害公司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二条
    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三)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四)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 107人看过2024-01-23

    认定抽逃出资的要件有两个:
    1、形式要件,包括“将出资款转入公司账户后又转出”、“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等情形。
    2、实质要件,即“损害公司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二条
    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三)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四)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 102人看过2024-01-23
    企业注销后,债权的转让方式:公司的清算组人员可以依法与第三人订立书面的转让协议,并在取得各债权人的同意、通知各债务人转让事宜的情况下,依法办理债权债务的转让交接手续。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 102人看过2024-01-23
    总公司的债务能够由分公司承担。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一部分,其财产属于总公司资产的一部分,因此,总公司的债务可以用分公司的财产来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106人看过2024-01-23
    法律并未禁止同时担任多家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此,个人可同时担任多家公司法定代表人。
    但是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法定代表人担任其它经营同类业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违反竞业禁止义务,需对因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法第148条第(五)款规定,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因此,未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同意,董事及经理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担任经营同类业务其它公司的董事或经理属于违法行为;
    因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在此情况下担任经营同类业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违反高管的竞业禁止义务。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 104人看过2024-01-23

    股权变更需要下列手续:
    一、公司受让股权召开公司股东会研究相关工作
    二、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三、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四、评估、验资。
    《公司法》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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