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形象策划、企业营销策划、市场营销策划赛事活动策划,公关活动策划,舞台艺术造型策划,美术设计制作,市场调研,花卉租摆、摄影服务(除彩扩)、商务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咨询类项目除经纪)、劳务服务(除职业中介)。
2、投资管理、财务咨询(除代理计帐)、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个人形象设计及策划、商标代理服务、室内外装潢及设计、水电安装、机械维修、电脑维修、保洁服务、翻译服务。
3、冲印服务,工艺礼品设计,产品包装开发,纸盒纸箱包装,塑料制品包装,包装盒的设计制作,模型制作,服装设计,翻译服务,寄递服务。
策划公司广告策划、营销策划、地产策划等策划企业的统称。
企业产权的房子是可以买的。
企业产权的房子交易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需要准备资料。具体包括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会决议;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所要交易的物业房产证原件;到公证处按二手房交易程序走就可以了。
2、如果公司名下的房产很多,需要再准备一份明细表,在公证处备案,每次交易时都带上以上资料的复印件来办理即可。注:受托人一定要带身份证原件。
3、注意的就是关于股东会决议,要到工商局查档,看下股东是自然人还是由其他公司组成,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准备股东会决议书。
个人独资企业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如下:
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有且只有一人,并且只能是自然人,而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2、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组织,没有独立法人地位,而股份有限公司是法人;
3、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需要就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不用。
4、税收缴纳规定不同:股份有限公司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缴纳,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1、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
2、带齐资料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受理后2-3个工作日后领取;
3、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这里涉及到一个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需要向地税部门申报和缴纳所得到股权的股东的个人所得税,还有必须出具新股东和法人的新验资报告;
4、最后变更公司基本户,变更公司法人的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和公司资料。
一、公司法人变更需要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可以带身份证原件,也可以带复印件。
二、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惟企业法人的分立或合并,因涉及法人与相对交易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了维护交易秩序和相对人的信赖利益,法律对分立或合并后法人的债权债务移转,做了强制性规定。
债务重组主要有哪些方式
债务重组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以资产清偿债务,是指债务人转让其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方式。债务人通常用于偿债的资产主要有:现金、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等。这里的现金,是指货币资金,即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在债务重组的情况下,以现金清偿债务,通常是指以低于债务的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如果以等量的现金偿还所欠债务,则不属于本章所指的债务重组。
2、债务转为资本,是指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的债务重组方式。但债务人根据转换协议,将应付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资本的,则属于正常情况下的债务转资本,不能作为债务重组处理。
债务转为资本时,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为将债务转为股本;对其他企业而言,是将债务转为实收资本。债务转为资本的结果是,债务人因此而增加股本(或实收资本),侦权人因此而增加股权。
3、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是指修改不包括上述第一、第二种情形在内的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方式,如减少债务本金、降低利率、免去应付未付的利息等。
4、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是指采用以上三种方法共同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形式。例如,以转让资产清偿某项债务的一部分,另一部分债务通过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主要包括以下可能的方式:
(1)债务的一部分以资产清偿,另一部分则转为资本;
(2)债务的一部分以资产消偿,另一部分则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3)债务的一部分转为资本,另一部分则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4)债务的一部分以资产消偿,一部分转为资本,另一部分则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不可以。《公司法》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董事长、经理担任。那么,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时候,只需要开股东会(股东决定)、董事会决议更换执行董事、董事长、经理即可。公司法另外还规定:当公司所有股东都同意某件事情的时候,可以不开股东会,而是所有股东签字同意即可。
1、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2、法人的特征:
(1)法人是社会组织。
(2)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组织。
(3)法人是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3、社会组织必须同时具备下述条件才能取得法人资格:
(1)依照法律和法定程序成立。
(2)有独立的财产和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5)法人所拥有的独立财产和经费是指依法归法人自己所有或者依法归它自己独立经营管理的财产。
1、合伙企业不是法人。
2、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担责的组织。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是非法人组织,但也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合伙企业的概念及特征:
1、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2、合伙企业的特征:
(1)生命有限。合伙企业比较容易设立和解散。合伙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就宣告合伙企业的成立。新合伙人的加入,旧合伙人的退伙、死亡、自愿清算、破产清算等均可造成原合伙企业的解散以及新合伙企业的成立。
(2)责任无限。合伙组织作为一个整体对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按照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合伙企业可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均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合伙人中至少有一个人要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负无限责任,而其他合伙人只能其出资额为限对债务承担偿债责任,因而这类合伙人一般不直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
1、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2、合伙企业的特征:
(1)生命有限。合伙企业比较容易设立和解散。合伙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就宣告合伙企业的成立。新合伙人的加入,旧合伙人的退伙、死亡、自愿清算、破产清算等均可造成原合伙企业的解散以及新合伙企业的成立。
(2)责任无限。合伙组织作为一个整体对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按照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合伙企业可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均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合伙人中至少有一个人要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负无限责任,而其他合伙人只能其出资额为限对债务承担偿债责任,因而这类合伙人一般不直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
(3)相互代理。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4)财产共有。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不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任何一位合伙人不得将合伙财产移为他用。只提供劳务,不提供资本的合伙人仅有仅分享一部分利润,而无权分享合伙财产。
(5)利益共享。合伙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取得、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如有亏损则亦由合伙人共同承担。损益分配的比例,应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未经规定的可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摊,或平均分摊。以劳务抵作资本的合伙人,除另有规定者外,一般不分摊损失。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造成合伙企业债务时,首先以合伙企业的财产承担对外清偿责任,不足时由有过错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没有过错的合伙人不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