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清算组成员要求是对于人员对象是有明确要求的。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
(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三)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1、房产咨询、商务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旅游咨询、旅游信息咨询、财务咨询、财务信息咨询、理财咨询、劳务咨询、劳务信息咨询、企业投资咨询、投资管理咨询、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咨询。
2、人力资源咨询、人才信息咨询服务、职业发展咨询、市场调查及咨询服务、文化教育信息咨询、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咨询、医疗健康保健咨询、家政服务、包装服务、投资与资产管理、社会经济咨询、办公服务、企业营销策划及管理咨询。
异地设立分公司流程是:
1、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提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文件,包括登记申请书(公司董事长或分公司负责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并加盖公章),公司章程,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等;
3、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办理备案手续。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仅对有限公司设立者的上限人数进行了规定,其中有限责任公司不超过50人。一个自然人或法人依法可以设立仅有其一个股东的公司,法律上被称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其中,一个自然人仅能设立一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且由自然人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作为股东再行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简单的说“由自然人作为唯一股东设立的公司,这家公司不能持有任何一家公司100%的股权”,而对于法人设立的一人有限公司并未有数量限制(除该法人系自然人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因为有限公司股东承担的均是有限责任,在实践中往往存在一人有限公司股东利用“有限责任”而损害债权人、公司的利益。
因此,我国法律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就需要我们注意,在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时,应该合理、有效地区分股东和公司的财产。
一、名称核定
1、开办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分公司名称核准申请书
2、公司的法人资格证明: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加盖公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
6、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刻章凭工商局签发的函件刻公司公章
三、工商登记注册:
1申请报告:公司董事长或分公司负责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公章)
2、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3、公司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总公司章程复印件及设立分公司的文件股东会议纪要
5、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6、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复印件
7、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盖章)
四、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办理企业法人代码证书。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并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用A4纸复印正面和反面在同一个面上并加盖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用A4纸复印正面和反面在同一个面上并加盖公章)
4、行政公章
5、如果是分支机构则需要上级机构有效代码证复印件一张
五、凭《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开设银行帐户。
六、税务登记证(地税)所需材料
1、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4、财务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验资报告复印件
7、银行开户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