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设立与经营纠纷
  • 238人看过2024-01-23
    个人独资企业的转让流程如下:
    1、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进行公司法人变更预约。
    2、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上下载相应的资料,并如实填写。
    3、带上材料到工商局取预约号,交材料。
    4、若材料有疑问或当地工商局还要求其他证明,则补充材料(一般下次来无需再预约)。
    5、若材料无疑问或补充完毕并通过则领取变更通知书。
    6、在规定时间去工商局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7、到刻章公司刻制新的法人章。
    8、带着新的营业执照和所有印章到开户行更换开户许可证和印鉴。
  • 148人看过2024-01-23

    水路运输的经营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持有效证照,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二)使用国家和省规定的水路运输票据和单证;
    (三)按期进行经营资质核查和船舶年度审验;
    (四)不得垄断经营、强行代办服务以及违规收取服务费用;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经营行为规范。

  • 121人看过2024-01-23
    公司未成立,可以要求部分发起人承担债务。
    1、公司因故未成立,债权人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部分发起人依照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请求其他发起人分担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其他发起人按照约定的责任承担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责任承担比例的,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出资比例的,按照均等份额分担责任。
    3、因部分发起人的过错导致公司未成立,其他发起人主张其承担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过错情况,确定过错一方的责任范围。
  • 1059人看过2024-01-23

    需要,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包装好的茶叶属于预包装食品,是必须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才能在销售的。

  • 479人看过2024-01-23
    公司被收购一般是指公司的部分或者全部资产、产权属于收购方所有,公司需要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并且被收购的公司受收购方的控制,该公司的经营管理制度、文化管理模式、薪资水平(一种是现有的薪酬福利不变,一种是根据收购公司制定的新的薪酬福利来实行)、管理人员等可能会发生相应的变化。
  • 124人看过2024-01-23
    1、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经营情况对股权质押的有效性有决定意义。
    由于股权是一种非物化的权利,其价值的实现绑定在企业的存续和经营上,因此很容易受来自企业内部和外部环境各种变化的影响。
    2、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价值难以计量。
    商业银行对股权(股票)价值计算的方法主要有按照市值和净资产计算两种,其中市值法按照股票市场价格确定;净资产法按照企业财务报表中所有者权益折算每股股权(股票)净资产价格确定。
  • 123人看过2024-01-23
    一、企业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
    当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导致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经和解整顿仍不能实现和解协议约定的清偿义务,由人民法院裁定后,宣告破产。
    二、组建清算组
    企业破产清算组主要职责是清理破产企业的财产、处理破产企业的善后事宜,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三、接管破产企业
    清算组在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五日内组成,立即接管破产企业的帐册、文书、资料、印章,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
    四、处理善后事宜
    清算组依法接管破产企业后,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保管、清算、估价、变卖、分配、决定是否履行未履行完毕的合同,交付属于他人的财产,追收破产企业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六个月至宣告破产之日期间内非法处理的财产。
    五、编制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破产企业的财产、处理完善后事宜、验证破产债权后,在确定破产企业的财产的基础上编制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交人民法院裁定。
  • 167人看过2024-01-23
    如若分公司对外签署的合同是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有效。分公司没有总公司的授权或超出总公司的授权下,对外所签订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经总公司追认的,合同有效。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 133人看过2024-01-23
    (一)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二)合伙(包括合伙型联营)中的连带责任
    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三)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 137人看过2024-01-23
    1、书写起诉状,并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到被告所在地法院立案庭提交材料;
    2、法院立案审查材料,以为符合立案要件的,同意立案,并要求交纳诉讼费用;
    3、立案后,法院择日进行开庭审理,双方在法庭上进行质证、辩论;
    4、法院根据庭审情况作出判决;
    5、判决书生效后,对方不执行的,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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