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解散、关闭或倒闭的,对于员工,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工作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补偿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半年的,补偿半个月工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有发起人,发起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发起人应当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组成。
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会的执行机构,由5~19人组成。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公司法人变更了,其之前从事的公司职权范围内的行为直接由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就不能再追究该前法人代表的责任。若是严重危害公司利益触犯了刑法的行为,则由其自身承担相应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经营范围是指国家允许企业法人生产和经营的商品类别、品种及服务项目,反映企业法人业务活动的内容和生产经营方向,是企业法人业务活动范围的法律界限,体现企业法人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核心内容。
具体分为以下40类公司。
1、文化传播公司
文化学术交流、市场推广宣传、大型礼仪庆典活动策划、企业形象设计;模特演出经纪。
2、房地产中介公司
房产信息咨询、物业管理、市场信息咨询;装修工程设计。
3、物流有限公司
物流方案设计、代办货物配送手续、打包、搬运装卸服务;仓储;代办报关手续;货运信息中介;国内外货运代理。
4、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文化教育交流、咨询、服务;人力资源交流、咨询、服务;公共关系礼仪服务;外交资料翻译;外语培训;海外教育交流、咨询、服务。
5、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商务信息咨询、项目投资咨询,会议展览信息咨询,旅游信息咨询;文化信息咨询;计算机软硬件开发。
6、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餐饮管理;餐饮咨询;餐饮服务;中西式快餐;卤水食品加工;餐饮经营管理;餐饮项目策划及投资;食品加工技术咨询及转让;餐饮人才咨询培训;餐饮资源整合管理;餐饮文化交流及餐饮产品展览。
7、知识产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知识产权代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
8、计算机、网络、数码、信息、电脑科技类有限公司
计算机系统设计;平面及立体设计制作;网页设计;计算机系统集成;网络设备安装与维护;计算机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智能网络控制系统设备的设计及安装;网络系统工程设计与安装;安全防范设备的安装与维护。
9、广告有限公司
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企业文化艺术交流;展示、展览策划;企业形象设计。
10、进出口类有限公司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11、贸易有限公司
批发和零售贸易;日用百货、通讯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电子元器件、五金、交电、电器机械及材料、装饰材料、塑料制品、汽车零配件。
12、财务咨询类公司
代理记帐,担任财税顾问,财税咨询、审计咨询、投资咨询。税控机技术咨询。
13、电子商务公司
网络科技、通信(通讯)科技、信息科技类有限公司互联网信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设备的研究开发,计算机网络设备的安装与维护,计算机系统集成,销售:计算机产品,网络产品,计算机数码产品。设计、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
14、房地产投资咨询公司
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地产中介,代理房产买卖,房地产投资咨询,房地产投资策划,物业管理。装修工程设计,建筑工程监理(要资质证)。
15、装饰工程、设计类公司
室内装饰设计、水电安装、机电设备安装。
16、清洁服务类公司
外墙清洗,室内清洁服务。
17、医药、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卫生产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的科技研究与开发。
18、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绩效评价考核审计、经理离任审计、内部审计、清算审计、公司转让审计、公司收购审计、特定项目审计、协助鉴别经济案件证据。
涉税事项鉴证、审核、代理、咨询(顾问)和培训,税收筹划;资产评估:企业价值、房地产、机器设备评估,企业投资等评估;管理咨询:财务会计咨询顾问(总监),会计制度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会计人员培训,企业管理咨询;会计服务:账目清理、代理记账及其他会计咨询和会计服务;商务服务:代办公司注册、筹建、年审、清算,公司秘书等服务(持企业登记代理资格证经营)
19、国际货运代理公司
承办海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报关、报验、保险、揽货等及相关业务;代理进出口业务;承办“三来一补”业务;外经贸信息咨询业务。
20、电影电视制作公司
影视节目制作;装饰装潢设计;服装、影视器材的出租、销售;许可证规定内的广告业务。
21、农药工业有限公司
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农药的生产及自产农药的销售;技术开发及信息咨询;化工、仪器仪表的销售。
22、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经营中国籍国际船舶以及经交通部核准的自有方便旗船舶和自营(期租和光租)船舶的国际船舶代理及相关业务;联系引水、装卸;组织承揽海运货物、集装箱;办理货物、集装箱订仓、报关、转运、仓储和多式联运;代签提单;代办船舶供应、租船、船员旅客服务等委托业务;许可范围内的船舶维修业务(有效期至**年**月**日)。
23、电能发展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的生产及销售;电力设备及器材的生产、供应;电力技术咨询;电力开发、工程设计及施工的转包;农业开发;技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限制商品按规定执行);居民服务(不含专项规定项目)。
24、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国内航线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航线外的航空客运代理业务(在证书批准有效期内经营)、代订客房,代订火车票,相关的信息咨询。维修许可限定的航空器及地面设备维修,客货运输代理;国内旅游(限旅行社)及信息咨询。
25、通信发展有限公司
计算机网络服务、通信综合集成系统网络的设计、开发、安装、通信交换、终端设备的销售、安装、维修服务。
26、轻工科技公司
轻工新产品、原料的技术开发、成果转让、咨询服务;日用化学品(不含化学危险品)、摩托车、轻工业专用机械、马口铁、钢材、木材、家用电器、建筑材料销售;空调、制冷设备的销售与售后服务;许可范围内的葡萄酒及葡萄制品的生产、销售。
27、空调工程有限公司
空调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空调技术人员培训、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制冷空调设备生产及销售;清洗设备的销售、空调信息服务;火灾自动报警及自动灭火工程的设计、施工;装饰装修;黑色金属、建筑材料的销售。
28、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房屋修缮,装饰装修,水电暖安装、制冷设备安装与销售、外墙清洗;花卉种植与销售;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汽车配件、百货、办公机械的销售;汽车租赁,房屋租赁,花卉租赁。
29、光纤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光缆线路通信网络建设施工、技术开发维护、抢修、监测;智能大厦综合布线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开发、施工;通信器材及设备销售。
30、国际公共关系服务有限公司
会议及文体活动策划、公共关系策划及咨询、市场信息咨询服务。
31、绿色食品(种植)有限公司
蔬菜的种植、销售;水产品、牲畜、家禽养殖、销售;饮用水的生产、销售,饮水机销售;花卉、苗木的种植、销售。
32、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货),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设计;市场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
33、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市场经营管理;场地租赁;停车场经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各类广告。
34、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投资咨询;企业形象设计。
35、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科技产品、弱电智能系统、网络系统、监控系统的研究与开发;通信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安装、维护、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通讯设备、安防产品。
36、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教育项目与教育科研文献研究与开发,教育软件的研究与开发,教育文化活动组织策划,教育文化交流,教育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设计,批发和零售:教育文化用品,文具。
37、通讯发展有限公司
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有技术开发、维护、租赁;平面设计;投资咨询;文化活动组织策划,市场调研,企业管理咨询;批发和零售贸易。
38、电梯有限公司
电梯及配件的销售;电器机械的安装(不含电梯)。
39、土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有关土木、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设计(限道路、桥梁)、配套工程的规划设计等的咨询服务;工程技术开发、工程监理服务的咨询。
40、环保科技类公司
环保设备、水处理设备、净水设备、超纯水设备及水处理相关配件的设计、研制、开发、技术成果转让、技术服务及销售。水处理滤芯、滤材的设计、研制、开发、技术成果转让、技术服务及销售。开关电源设备及相关设备的设计、研制、开发、销售、技术成果转让。批发和零售贸易。
对于法定代表人的年龄限制,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只要当事人是该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并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管理能力、专业知识的,经股东会议决议后就可以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条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股东不能申请破产,但可以申请解散公司,然后再清算。
(一)依照《破产法(试行)》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因经营不善严重亏损,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作为债务人的企业法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时,其债权人也可以申请该债务人破产。
(二)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在人民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自行组织清算或者另行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
1、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在股东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予以保全。
2、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告知其他股东,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其他股东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申请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公司诉讼一般需要的材料如下:
1、起诉状及其副本;
2、证明公司的主体资格的材料,如营业执照;
3、证明主张的事实的证据材料。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的备案是:
1、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后的1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2、备案的材料是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的名单以及公司解散的决议文件。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是需要公示的。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常被简称为法人,一个公司只能有一个法人,一般是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或CEO担任。出于公司的发展或战略调整等原因,公司法人有时候就需要由一人变更为另一个人,这就是大家常说的法人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