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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6人看过2024-01-30

      如果股权转让合同有特殊约定或者法定生效条件的,必须待生效条件成就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如:国有经营企业的股权转让必须经过原批准机关的批准,获得批准就是该种股权转让合同的法定生效条件。

      股权转让合同有效判断如下:

      1、股权转让合同无效的一般原则。

      有限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公司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走《公司法》程序过半数同意,如果是第三方个人,还要确认他是否有自己的公司,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并进行书面签字。

      未经上述程序而签订的股权转让合词,因程序上的瑕疵应被认定无效或被撤销。而转让时间、转让主体、受让主体的错误也可导致转让合同无效或被撤消。

      2、未办理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合同无效

      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人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第一百四十条第二款规定,记名股票的转让,由公司将受让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据此,有人认为公司变更登记是股权转让的法定要件,只要股权转让的行为未经过变更登记,原则上都应当认定股权转让不具有法律效力。

      3、以转让股权中部分权能为内容的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以转让股权中剩余财产分配权、表决权等为内容的股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效,在学术界有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股东权益包括盈余分配请求权,利息分配请求权和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自益权。是一种金钱债权,属于私权,可以转让。另一种观点认为,股权是因股东地位而享有的社会社员权,即包括盈余分配等自益权也包含表决权和提起诉讼等公益权。因此,股权是由多种权利组成,但不能分离其中一部分转让。

  • 104人看过2024-01-30

    企业的分立不影响原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新企业应当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

    企业分立包括存续分立和新设分立两种形式。

    存续分立:一个公司分离成两个以上公司,本公司继续存在并设立一个以上新的公司

    新设分立:一个公司分散为两个以上公司,本公司解散并设立两个以上新的公司。

    而对于企业合并来说,也同样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情况。前者是指一个企业吸收其他企业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企业解散;后者是指两个以上企业合并设立一个新的企业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根据法律规定,无论企业合并还是分立,都不影响员工与原企业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的有效性,新企业都应当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

  • 110人看过2024-01-30

    (一)民事责任

    1、清算组妨碍清算的侵权赔偿责任

    清算组未履行向债权人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公司债权人可以主张。

    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股东或债权人可以主张。

    清算组从事清算事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和债权人可以主张。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即清算义务人)妨碍清算的侵权赔偿责任

    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灭失,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上述责任主体承担责任。

    3、股东或发起人出资不足的补充连带责任

    未缴出资股东以及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承诺第三人的补充连带责任

    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在工商登记部分承诺承担法律责任的第三人可以承担民事责任。

    5、内部责任分清

    上述责任人为二人以上的,其中一人或数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主张其他人员按照过错大小分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以支持。

    (二)行政责任

    我国现行法律中只规定了对于清算组的行政责任,清算组作为公司特殊时期一个责任主体在承担民事责任外,仍然可以承担行政责任,而且这种行政责任是脱离公司的独立责任。但同样,如果清算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后,其财产不足以支付时,民事赔偿具有优先顺位。

    (三)刑事责任

    妨害清算罪和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罪,对清算人和清算义务人等直接责任人员在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规定了承担刑事责任。

  • 108人看过2024-01-30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 111人看过2024-01-30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依公司法规定自由转让股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间进行股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吗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流程

    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自股权转让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1、申报资料: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原股东会决议。(全体老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主要内容: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的股权份额及股权转让价格、受让者,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利的行使情况等;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2、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双方签署,自然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盖章)主要内容:协议双方的名称(姓名);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转让的股权的交割日期;股权转让款的交付日期和交付方式;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生效方式;协议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内容(包括违约责任、争议解决途径等)。

    3、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决议。(全体新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主要内容:因股东变更涉及到的其他有变动的事项(包括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组织机构人员的变更等)。

    4、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提交股东会决议,按章程规定委派或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3-13人),监事会成员(3人以上),并应载明对上述人员经审查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意见;提交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聘任司总经理;提交监事会决议,选举监事会主席。

    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提交股东会决议,按章程规定委派或选举产生执行董事(1人)、监事(1-2人),聘任总经理,并应载明对上述人员经审查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意见。

    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修正案须写明修改后完整内容;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5、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股东是企业的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由企业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股东是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由单位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签名并署明与原件一致)。《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盖章)。如组织机构有变动,视情况提交《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6、视受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7、视出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8、原营业执照正副本。

  • 132人看过2024-01-30

    公司吊销转注罚款原则回答如下:

    公司吊销转注销原则上是无需罚款的。吊销指发生法定的严重违法行为或不接受管理,由主管机关依法依职权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而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

  • 576人看过2024-01-30
    董事执行职务中的法律风险:
    公司的董事利用职务上的优势为自己谋利益,损害公司利益,从而损害股东利益。董事由于其存在职务上的优势和信息获取上的优势,利用其特殊地位为自身谋利益,这种行为违反了董事的忠实义务,严重损害了公司利益,是一种违法行为。另一方面,为了避免被追究责任,董事在经营中可能会变得缩手缩脚,导致其职权行使不当,给公司带来损失。董事会会议召开程序上瑕疵的法律风险。《公司法》对董事会会议召开的通知方式没有做出规定,但是因为这个问题产生的法律风险不能忽视。比如董事以未接到通知为由拒绝出席董事会,造成董事会无法决议,董事会决议瑕疵的法律风险。董事会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必须依法做出会议记录,并由出席会议的所有董事和记录员签字,归档保存。依照法律规定,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或者委派,不少公司的董事是由股东自行担任,这使股东会和董事会有一定的相通性,旦股东会出现僵局,很可能导致董事会僵局出现。按照《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为3到13人,需要注意的是法律并没有规定董事会成员不能为偶数,当董事会成员出现偶数时,董事会表决就可能出现赞成或反对票数相同,即使在董事会成员为单数的情况下,董事会僵局仍然可能会出现,如某名董事来出席,也未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僵局还包括董事的其他对立冲突导致董事会无法召开的情况,其一是公司多数董事之间形成对立,各方均无法达到法定的召开董事会的人数,无法形成决议。其二是南于程序上的要求,各方都无法按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地召集董事会。
  • 115人看过2024-01-30

    设立股权质押时,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1、股权需具有可转让性。某种财产权利要成为质押的标的物,必须具备一个最基本的要件:可转让性。

    2、必须签定书面股权质押合同。签定书面质押合同是股权质押生效不可或缺的法定要件。

    3、必须办理出质登记。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4、禁止预设流质条款。在股权质押合同中预设流质条款,是指质权人和出质人在质押合同中约定,债权未实现时,出质的股权自动转让给质权人。

  • 108人看过2024-01-30
    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可以看出验资是对于被审验单位,即公司而言的。根据现代的有限责任公司理论,股东为获得有限责任,让渡了其财产权,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而股东仅获得股权,包括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股权转让时,出让方股东转让的是股权,受让方支付给出让方的是对价。对于公司来说,仅是股东发生了变更而已,注册资本的金额并没有发生变更,受让方直接。所以说,单纯股权转让,决不需要重新出具验资报告。
  • 112人看过2024-01-30

    可以进行变更法人代表。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签署变更登记申请书的,由拟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决议签署变更登记申请书。

    (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3)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4)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变更住所的,应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6)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和新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新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备案书。

    (7)变更注册资本的,应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对公司注册资本增加部分或者减少后的注册资本的验资证明。

    (8)变更股东或发起人的,应提交新股东或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股权转让的有关文件。

    (9)变更公司名称的,应提交公司登记部门出具新的名称核准通知书。

    (10)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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