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大宗商品交易所的条件和流程,以北京为例,做北京大宗需要通过第三方平台才能进行开户,北京大宗开户分为七个步骤:
1、填妥开户表格及所需文件;
2、北京大宗客户服务部将联络客户签署客户协议;
3、客户协议签署后,一式两份连同所需文件寄回总部;
4、经北京大宗总公司核实后,以电邮或手机短信发送交易帐户号码及登入密码;
5、客户将获得分配专用户口号码,存款到北京大宗账户后,便获发保证金收据及协议书;
6、开户手续完成,可随时进行买卖;
7、客户可亲自或经有关之投资顾问致电北京大宗直接落盘,亦可经电子交易平台下单。
1、以下情况可以造成注册资本的变化,使注册资本变更。增加注册资本的,有股东增加,公司配股,企业经营需要,有些资质条件需要,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东减少,公司亏损,企业经营需要。
2、减少注册资本常见的原因有:
(1)、因国家宏观政策调整(或产业结构调整),本企业发展受到较大影响,投资方资金周转发生困难;
(2)、因国家土地政策调整,本企业原计划购入的土地难以实现;
(3)、因当前的经济政策趋紧,股东注册资金难以到位注册资本是和有限责任对应的,注册资本是多大,公司所负责的责任就是多大。而且有些经营范围需要一定的注册资金。
(4)、注册资金大的话,更能够得到客户的信任,因为负的有限责任大。相反,如果公司的注册资本小的话,操作起来就比较方便,比如年检的话,注册资内本小很容易过关。
对于税务和工商,注册资本小的容话,不容易引起注意。
听证主持人履行以下职责:
(—)决定举行听证的时间和地点;
(二)主持进行听证程序;
(三)维持听证秩序;
(四)决定终止听证;
(五)决定听证延期举行;
(六)根据听证情况向机关负责人写出报告并就案件的处理提出意见。
听证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听证会开始,介绍主持人、书记员,宣布听证纪律;
(二)告知当事人听证中的权利和义务,询问是否有回避申请;
(三)核对参加听证的当事人及代理人、本案调查人员、本案直接利害关系人、证人的身份;
(四)本案调查人员说明案件事实、证据、适用的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以及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理由;
(五)询问当事人或者代理人、本案调查人员、证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并要求出示有关证据材料;
(六)当事人或者代理人从事实和法律上进行申辩,并对证据材料进行质证;
(七)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和本案调查人员就本案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论;
(八)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作最后陈述;
(九)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结束。
根据我国新修订的法律当中,现没有最低填多少,对注册科技公司最低的注册资本没有具体的要求;
1、取消了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制度。
(1)将第二十三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中的“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修改为“有符合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2)删去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和第八十一条第三款中有关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规定;
(3)将第七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中的“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修改为“有符合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4)删去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三款有关公司减资后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的规定。
2、为了进一步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货币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期限。
(1)删去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和第八十一条第一款中有关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的规定;
(2)将第八十四条第一款中的“一次缴纳的发起人应即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发起人应即缴纳首期出资”修改为“并按照章程规定缴纳出资”。
根据《律师法》第十四条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
第十五条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有三名以上合伙人,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按照合伙形式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依法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设立人还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设立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第十七条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书;(二)律师事务所的名称、章程;(三)律师的名单、简历、身份证明、律师执业证书;(四)住所证明;(五)资产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