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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02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返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返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法规退还。

  • 120人看过2024-01-02

      一般包括预收的货款、预收购货定金等.企业在收到这笔钱时,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合同尚未履行,因而不能作为收入入账,只能确认为一项负债,即贷记"预收账款"账户.企业按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或劳务后,再根据合同的履行情况,逐期将未实现收入转成已实现收入,即借记"预收账款"账户,贷记有关收入账户.预收账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通常应作为一项流动负债反映在各期末的资产负债表上,若超过1年(预收在一年以上提供商品或劳务)则称为"递延贷项",单独列示在资产负债表的负债与所有者权益之间.

      1如果编制资产负债表的话,"预收账款"科目借方余额,应填入"应收账款"项目内.

      预收款项冲抵应付账款的原因

      2、如果帐务处理的话:

      (1)先暂时挂帐,然后,查找原因.如果属于记账错误,可以冲销、调整相关的会计科目.如果属于多退预收款项,要向对方收回,并作帐务处理.

      (2)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预收账款

      借:营业外支出

      贷:预收账款

      3、还可以暂时挂帐,不作调整.只要以后收回钱回来就行.

      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如果你一定看不习惯可以调到应收账款中去

      借:应收账款

      贷:预收账款4、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然后计算缴纳附加税.

  • 100人看过2024-01-02

    (一)保全权利的效力。

    即违背预告登记的处分行为无效,以保障请求权发生预期的物权效果。在进行预告登记后,本登记前所为的妨害预告登记请求权的处分行为即中间处分行为,应为效力待定的行为。

    (二)顺位保证的效力。

    即保障请求权所指定的物权变动享有登记的顺位。所谓顺位,就是不动产物权在不动产登记簿上依设立的时间先后所排列的顺序中所占据的位置,其中,登记在先的物权优先实现。而预告登记所保全的请求权因登记条件成就而转化为物权时,该物权的顺位依据预告登记时间予以确定。

    (三)破产保护(满足)效力。

    即在作为不动产物权的义务人陷入破产时,经预告登记的请求权所指向的标的不动产不列入强制执行、设置抵押(这种情况是经常的)或破产管理,从而使该请求权具有对抗其他债权人、优先破产债权的效力。

    (四)预警的效力。

    预告登记通过登记的形式将不动产的债权请求权向公众公开,使公众了解该请求权具有排他的效力,以此来消除交易中的风险。第三人应通过预告登记认识到预告登记权利人日后为本登记的可能性,从而不为妨害预告登记所保全的权利之行为,不得无视预告登记的存在,也不得以不知预告登记为由进行抗辩。

  • 100人看过2024-01-02

    1、预缴增值税款不一定必须要在当月开出发票(税票与发票是不同的,这里指的发票)。

    2、预缴增值税款会计分录:

    借: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借:应缴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3、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以预缴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预缴增值税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 100人看过2024-01-02

      预缴增值税不用计提。发生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货物做进项增加,发生销售做销项税。增值税在购销时是同时入账的。

      以下这些情况需要预缴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的,应当预缴增值税;

      2.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当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适用的计税方法预缴增值税;

      3.纳税人出租的不动产其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应当预缴增值税;

      4.对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个体工商户转让其购买的住房这两种情况,应当预缴增值税。

  • 100人看过2024-01-02

    股东参与经营拿工资,股东如果实际参与公司经营,为公司提供了劳动的,从劳动法角度来说,该股东与普通劳动者并无不同,公司仍然应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支付相应的工资。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 100人看过2024-01-0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9〕34号)规定,为确保税款足额及时入库,各级税务机关对纳入当地重点税源管理的企业,原则上应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方法征收企业所得税;第三条规定,各级税务机关要处理好企业所得税预缴和汇算清缴税款入库的关系,原则上各地企业所得税年度预缴税款占当年企业所得税入库税款(预缴数+汇算清缴数)应不少于70%;第四条规定,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对未按规定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六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 100人看过2024-01-02

    预付账款属于货币性资产吗

    预付账款属于货币性资产。预收账款和预付账款都是非货币性资产。因为预付账款一般收回来的是资产,而不是货币,所以不属于货币性项目,而是非货币性项目;预收账款一般付出去的是资产,而不是货币,所以也不属于货币性项目,而是非货币性项目。

    预收账款是负债。预付账款是通过非货币性资产来结算,而非货币性资产不具备货币性资产的特征,即不具备将以“固定”、“可确定”金额收取的资产的特征,所以预付账款就不是将以“固定”、“可确定”金额收取资产,所以就是非货币性资产。货币性资产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包括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票据,和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等等。

  • 100人看过2024-01-02

    公司进行清算的时间,法律上并没有规定,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因为企业破产的情况很复杂,有的破产一年都未必能够清算完毕,更不要提说有多少个工作日能够结束。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 100人看过2024-01-02

    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可以计入递延所得税资产。

    (1)根据所得税准则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大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余额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根据所得税准则应予确认的小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余额

    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2)根据所得税准则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大于“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余额

    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根据所得税准则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小于“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余额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

    贷: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下期实际交纳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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