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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保护商标注册需先行
品牌与商标是极易混淆的一对概念,一部分企业错误地认为产品进行商标注册后就成了品牌。事实上,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有时,两个概念可等同替代,而有时却不能混淆使用两个概念;品牌不完全等同于商标,商标也并不完全等同于品牌。
商标是指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组合的生产者、经营者把自己的商品或服务区别于别的商品或服务的商品标记。当商标使用时,要用“R”或“注”明示,意指注册商标。
品牌与商标都是用以识别不同生产经营者的不同种类、不同品质产品的商业名称及其标志。商标不仅只是一种标志或标记,更多的时候它也包括名称或称谓部分,在品牌注册形成商标的过程中,这两部分常常是一起注册,共同受到法律的保护。在企业的营销实践中,品牌与商标都是为了区别商品来源,便于消费者识别商品,以利竞争。可见,品牌与商标都是传播的基本元素。

狭义的品牌就是指企业自己注册的商标。品牌与商标在我国基本上是混用的,或者说,“商标”与“品牌”这两个术语几乎是通用的,没有多大的区别,因为中国的商标有“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之分。商标在中国有很长的历史,早在宋朝就有实物图形,但是品牌的提法没有多长时间,是近一二十年的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理商标已经有50多年的历史,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以后,商标的叫法用得少了,叫品牌比较多。品牌理念是随着大量外国品牌产品及其营销手段进入我国以及国际营销学介绍到我国而兴起的。另外,品牌与商标是可以转化的。如品牌经注册获得专用权就转化成商标,也就具有了法律意义。
正是借助商标的法律作用,才使得品牌所产生的超过产品本身价值以外的利益受到保护。
知名品牌与驰名商标具有密切的关系,知名品牌必须建立在驰名商标的基础上。驰名商标是经过法定手段认定的,经过法律程序的认定,才具有社会基础和法律的合理性。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品牌保护商标注册需先行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