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当商标注册申请遭遇在先无主商标时,你该怎么办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当商标注册申请遭遇在先无主商标时,你该怎么办
现在请假设你有一枚商标正在进行注册申请,并且遇到了一枚在先注册的相同商标,然而特别的却是:申请这枚商标的企业已经“消亡”了,它已经是一枚“无主”商标了,那么这样的在先商标还会对你的商标注册造成阻碍吗?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必须要了解的是商标权与商标权主体不得不说那些事:
商标权主体即是我们常说的商标权人,是指依法享有商标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而因为商标是商标权主体用来指示自己的商品或服务的来源的,所以我们可以认为商标功能的实现与权利主体的存续有着极强的联系。
但需要注意的是,商标权是有权利时限的,而因为自然人会死亡,企业也可能宣布破产后注销,所以商标权利主体本身也存在着会消亡的可能。也因此,当这两种情况发生叠加——即在商标权的有效时限内遭遇主体消亡时,那么就很有可能在司法实践当中造成系列难题:
商标权人主体资格消亡,其原本的商标专用权是在有效期内持续,还是随商标权主体一同归于消亡呢?如果持续,会不会成为他人商标注册的障碍呢?如果一同归于消灭,那么商标权利又是何时算得上消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