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定商标的注册范围,并进行预先检索;
2、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如商标申请书、营业执照、商标图样、商标类别等;
3、形式审查;
4、实质审查;
5、商标公告;
6、发给商标注册证。
可以。
1、英文商标可以单独申请注册,不需要添加中文(英文字母构成就算英文,不一定非要是英文单词,可能会和汉语拼音产生近似)
2、中英文一起注册,是文字组合商标,不属于图形商标,注册成功后只可以作为整体使用,不可以分开分别使用(使用形式必须和注册形式保持一致),如果需要分开使用,则需要分开注册。分开注册的话,两者可以分别单独使用,也可以任意组合使用。
3、使用形式必须和注册形式保持一致,字体不可以改变(别人改变字体或者形式之后再使用也是不允许的,属于侵权)。如果是商标申请是黑白提交,颜色可以任意选择使用。
01文字商标的审查规则
【中文商标】
(1)中文商标的汉字构成相同,仅字体或设计、注音、排列顺序不同,视为近似商标。
(2)中文商标由三个或者三个以上汉字构成,仅个别汉字不同,整体无含义或者含义无明显区别,视为近似商标。
(3)商标文字读音相同或者近似,且字形或者整体外观近似,视为近似商标。
(4)商标文字含义相同或近似,视为近似商标。
(5)商标文字由字、词重叠而成,视为近似商标。
(6)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型号,视为近似商标。
(7)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某些表示商品生产、销售或使用场所的文字,视为近似商标。
(8)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文字,视为近似商标。
(9)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起修饰作用的形容词或者副词以及其他在商标中显著性较弱的文字,所表述的含义基本相同,视为近似商标。
(10)两商标或其中之一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相对独立的部分构成,其中显著部分近似,视为近似商标。
(11)商标完整地包含他人在先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显著性较强的文字商标,易使相关公众认为属于系列商标而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视为近似商标。
【字母商标】
(1)商标由两个以上(含两个)外文字母构成,仅个别字母不同,整体无含义或者含义无明显区别,视为近似商标。
(2)外文商标仅在形式上发生单复数、动名词、缩写、添加冠词、比较级或最高级、词性等变化,但表述的含义基本相同,视为近似商标。
可以注册。
可以的字母商标是指用拼音文字或注音符号的最小书写单位,包括拼音文字、外文字母如英文字母、拉丁字母等所构成的商标。
可以用数字来注册商标1、商标法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可以。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或服务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1、商标注册前的查询
2、商标申请文件准备。如果您是公司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商标LOGO;商标要注册的类别(产品);如果您是个人申请须提供:个体工商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商标LOGO;商标要注册的类别(产品);
3、商标递交申请。
4、商标受理通知书。30天左右可收到由商标局发出的受理通知书。如果顺利的话一年左右可以拿到商标的注册证书。商标审查过程中申请受理和形式审查约需一个月时间,实质审查约半年时间,公告期三个月时间,核准公告到发证约两个月时间。
不可以。
注册成功后,使用商标必须要规范使用,不规范使用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一是自行改变注册商标字体,字形,颜色,位置关系等。
二是在商标未注册产品或者服务上使用注册商标标识。
商标的不规范使用会导致商标处于无效风险,该风险来源于他人发起的无效,或者投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