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器商标属于第15大类商标,包括乐器及其配件,例如钢琴、手风琴、弦乐器、电子乐器、电吉他、马林巴琴、木管乐器、古筝、管乐器、键盘乐器、卡祖笛、羊角号、西塔琴、电钟琴、金贝鼓、短笛、短号、二胡、邦戈鼓、埙、原声吉他、圆号、钟琴、低音鼓、沙槌、铜管乐器等;乐器配件例如古筝架、二胡琴弦、调音笛、吉他弦桥、乐器用校音装置、吉他拨片等。
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及其它文件,具体要求是:
(一)申请人必须按一类商品一件商标一份申请的原则,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一份。也即一份申请书上填报的商品或服务只能限定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中的一个类别之内。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为办理的,还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一份。
(二)商标注册申请书应当填写工整,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应当准确。
(三)每件申请应附商标图样10张(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应交着色图样10张,黑白墨稿1张)。
(四)出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提供经发证机关签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自然人名义申请注册商标的,应提供相应的身份证件。
(五)申请书件应当使用中文,外文文件应当附送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