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类商标转让中含有1502小类的商标有哪些?现在越来越多的朋友选择通过商标转让的方式来获取商标,下面我们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在我们华律知产有哪些第15类商标转让中含有1502小类的商标。
第15类商标转让中含有1502小类的商标介绍
第15类 商标 转让中含有1502小类的商标之非同凡响
第15类商标非同凡响注册号:19136250
第15类商标非同凡响商品服务列表
1501 乐器
1501 钢琴
1501 小提琴
1501 筝
1501 打击乐器
1501 电子琴
1501 吉他
1502 乐器架
1502 乐器弦
1502 音乐盒
第15类 商标 转让中含有1502小类的商标之因悦
第16类商标因悦注册号:15730522
第16类商标因悦商品服务列表
1501 电子乐器
1501 钢琴
1501 小提琴
1501 笛
1501 电子琴
1501 乐器
1501 口琴
1501 吉他
1502 校音器(定音器)
1502 音乐盒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第15类商标转让中含有1502小类的商标介绍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必须有营业执照。
个人注册商标也是要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没有营业执照,不可以申请注册商标。商标局需要申请人有实际的生产、经营才会认为申请人有申请商标的资质。
一般来说,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的主要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申请文件缺少申请书、商标图样、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的。
2、申请书以纸质方式提出的,未打字或印刷的。
3、未按要求使用正确申请书式的;擅自修改申请书格式的。
4、申请书上未填写商品/服务项目名称的。
5、申请书未使用中文的;提交的各种证件、证明文件和证据材料是外文的,未附送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申请人、代理机构或翻译公司公章的。
6、因未按照要求填写申请书导致无法确定申请人名称、地址的。
7、申请书上申请人名称、所盖章戳或签字、所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不一致的。
8、商标图样不符合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
9、声明以三维标志、声音标志、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不符合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
10、申请人将他人肖像作为商标图像进行注册申请,未附送肖像人授权书的。
11、声明申请注册集体商标,未提交商标使用管理规则、集体组织成员名单的。
12、声明申请注册证明商标的,未提交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证明其或其委托机构有监督检测能力的证明文件的。
13、声明两个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未同时提交填写有共同申请人名称并由其盖章或签字的附页的;或提交附页但未声明是两个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
14、申请人为国内自然人的,未提交符合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申请文件的。
15、境外公证未同时附送认证文件的。
16、未向商标局缴纳规费的。
17、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但申请人期满未补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进行补正的。
商标申请分割关键指的是注册商标申请人能够请求对其商标申请进行分割的行为。
商标注册分割申请的类型包括商标申请的分割和商标注册的分割,注册商标分割类型的详细具体内容下边进行介绍。商标权利之所以能够分割,是由于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是以指定使用的商品和核定的商标标志为边界的,因此商标权能够视为一个权利树。
注册商标分割类型有商标申请分割和商标注册分割。
1、商标申请的分割:在商标申请未获准注册以前,申请人可以向商标行政主管机构申请就所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进行分割,分割后以原注册申请日为各分割商标的申请日。申请人应提交分割商标申请书,并按分割件数缴纳规费。
2、商标注册的分割:商标获准注册后,商标权人可以就注册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向商标行政主管机构申请分割。商标权人应提交分割商标申请书,并按分割件数缴纳规费。商标行政主管机构在核准商标分割后,应就分割商标分别发给商标注册证,并重新编定商标注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