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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02

    股票认购,又称“股份认购”。是指按公司章程筹集公司资本时对公司发行股票的认购。认购主要在公司成立时的筹资和增发股份时进行,就公司设立时股票认购而言,因筹资方式不同又可分为二种:

    (1)设立认购,又称发起设立认购。指公司设立时发起人必须自行认足第一次发行的股份,不另向社会募集。

    (2)募集认购,即招股设立时的股票认购。发起人只在第一次发行股份时认购部分股份,其余则向社会公开招募。

  • 100人看过2024-01-02
    期货交易所采用会员制,只有交易所会员才能进场交易,所以众多的非交易所会员的公司和个人只有委托交易所会员才能进行交易。一部分会员逐渐成为专门代理客户交易的经纪公司,另外在客户和会员之间也有大量的经纪公司。前一种经纪公司本身就是交易所会员,可以直接进场交易,能更快地执行客户的指令。而后一种经纪公司只能经过再次或多次委托,才能进入期货交易所,所以客户如委托后一种经纪公司,要承担比委托前一种经纪公司更大的风险
  • 100人看过2024-01-02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破产宣告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一)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者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二)债务人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 100人看过2024-01-02
    各种共同海损行为所引发的损失形式多样,共同海损损失的范围可归类为共同海损牺牲及共同海损费用两大部分。
    1.共同海损牺牲,即在船货面临危险的情况下,采取共同海损措施使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自身所遭受的有形物质损害。
    ⒉共同海损费用,即采取共同海损措施额外支出的金钱。主要包括避难港费用、代替费用及其他杂费等。
    1)与避难港等地有关的额外费用:船舶因发生意外、牺牲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而损坏时,为了安全完成本航程,驶入避难港口、避难地点或者驶回装货港口、装货地点进行必要的修理,在该港口或者地点额外停留期间所支付的港口费,船员工资、给养,船舶所消耗的燃料、物料,为修理而卸载、贮存、重装或者搬移船上货物、燃料、物料以及其他财产所造成的损失、支付的费用,应当列入共同海损。
    2)代替费用:为代替可以列为共同海损的特殊费用而支付的额外费用,可以作为代替费用列入共同海损;但是,列入共同海损的代替费用的金额,不得超过被代替的共同海损的特殊费用。代替费用本身不具有共同海损性质,但支付该费用却节省或避免了支付本应支付的共同海损费用。
    3)其他杂项费用:依《海商法》201条,可列入共同海损的费用还有垫款手续费及共同海损利息等。
  • 100人看过2024-01-02
    资产重组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不征收增值税;如不符合则征收增值税。因为我国法律规定,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 100人看过2024-01-02
    (一)、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
    无论是借条、欠条还是借款协议,都要明确写明以下内容:
    1、借贷双方的信息;
    2、约定的利息,但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3、还款日期,若无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偿还债务,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二)、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近来,借贷纠纷案中,涉及电话录音与微信聊天记录是否可作为证据的案件较多,因此以下主要讨论电话录音与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的法律效力。
    1、电话录音等录音资料
    电话录音以视听资料的形式存在,可作为证据,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1)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录音中需要提及借款的经过、理由、用途等情况,证明双方有形成借贷关系的合意。
    (2)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录音证据的持有者采用了侵犯他人的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比如在其工作处所或者住所非法安装窃听器、非法进行手机监听等方式取得的录音资料,就属于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诉讼证据使用。
    2、微信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
    微信作为一种新兴的聊天工具,聊天记录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可作为证据。但也要具备一定条件:
    (1)证明聊天记录的完整性。
    (2)证明聊天对象就是借款双方(关涉证据的关联性)。
    (3)同时,因为微信并非实名制,在使用主体身份的认定上,举证一方需证明当时聊天的一方就是借贷当事人。
    (4)另外,聊天记录可增可减,必须出具手机原件,而且只有保证聊天内容的完整性才有可能认定聊天的真实意图。
  • 100人看过2024-01-02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破产宣告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一)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者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二)债务人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 120人看过2024-01-02
    目前销售尿素产品是免征增值税的。
    1、原来是对尿素生产企业生产销售的尿素产品按实际缴纳增值税额返还50%的税额(先征后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一律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免税粮食除外)。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尿素产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5〕87号)规定,自2005年7月1日起,对国内企业生产销售的尿素产品增值税由先征后返50%,调整为暂免征收增值税。
  • 100人看过2024-01-02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破产宣告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一)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者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二)债务人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 100人看过2024-01-02

    (一)目的不同

    转让资产是以获取某项具体资产使用价值为目的的普通商品交易行为;资产出售的目的则在于移交卖方公司的营业,退出现有经营领域。

    (二)客体不同

    转让资产在标的的数量上没有严格的限制,转让的多寡完全取决于转让双方的合意;资产出售则要求收购方必需购买出售方全部或实质全部的资产,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接管卖方公司营业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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