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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17
      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由公司自己的财产清偿,股东没有实缴注册资本的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仅是法定代表人而不是股东的话不会被要求清偿债务,但是法定代表人毕竟代表公司履行职务,所以如果公司无法清偿债务,那么作为法定代表人还是会受到相应的惩戒措施,不过最近最高法在这个问题上好像有新的裁判观点。
  • 100人看过2024-01-17

      首先“虽然法定代表人是同一个人,但两个公司法律上属于两个独立的主体,不能强制要求互相承担债务。

      但如果一家公司主动愿意为另一家公司承担债务,是可以操作的,

      但要考虑是否经其他股东同意,是否侵犯公司或股东的合法利益。”债务到期后提供担保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超过保证期间担保人不需要承担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17
    公司债务法人一般是不承担的,应当由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
    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的,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但是变更后的法人应当承担原公司债务。
    企业法人有违法经营、抽逃资金等法律禁止的行为,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利益的,应当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除承担责任外,还可以给予行政处分和罚款。
  • 100人看过2024-01-17
    债权人怎样申请破产:
    1、债权人必须证明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有债务。债权人只有证明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有债务,才能说明自己是债务人的债权人。债权人证明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有债务,应当说明该债务形成的时间和原因、该债务的性质类型以及该债务的金额大小等。
    2、债权人必须证明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有的债务已经到期。所谓到期债务,指的是按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应当由债务人向债权人立即偿还的债务。尚未到期或者不需要立即偿还的债务,不视为到期债务。如果债务没有约定或者规定偿还期限,则只有当债权人提出清偿请求并给予债务人合理期限后,债务人在该合理期限内仍没有偿还的债务,才视为到期债务。
    3、债权人必须证明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显然,债权人对到期债务已向债务人提出清偿请求而债务人仍未能清偿的,可以证明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如果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处于连续清偿状态,如一直是按月清偿债务本息,债务人停止清偿的,该停止清偿行为可以视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明。

  • 100人看过2024-01-17

      债务到期后提供担保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超过保证期间担保人不需要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100人看过2024-01-17

      公司的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时及破产程序终结前,破产人所有的供破产清偿的全部财产。当公司申请破产后,债务就依照顺序清偿。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是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和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等。

      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

      (一)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二)共益债务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共益债务包括: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 100人看过2024-01-17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属于法人组织,公司以其全部的资产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在没有违法的情况下,公司债务无法偿还,股东是不需要坐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17

      产申请人是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依法具有破产申请资格的民事主体。需要说明的是,并非所有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都具有破产申请资格。例如,公司的股东、董事,不得以股东或董事名义申请公司破产。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债权人和债务人才是合格的破产申请人。因此,破产案件的申请分为两类:债权人申请和债务人申请。

      《破产法》第7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有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原因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第8条规定,债务人申请时,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破产法》第8条规定,提出破产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即“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采用法院规定的统一格式。“有关证据”是指破产申请书所列事项的真实性证明,例如,用于证明申请人身份真实性的文件(如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公民的身份证或护照等);用于证明申请事实和理由的文件(如债权人用以证明债权有效存在和债务人到期不履行的合同、借据、催款通知书等)。

  • 100人看过2024-01-17

      产申请人是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依法具有破产申请资格的民事主体。需要说明的是,并非所有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都具有破产申请资格。例如,公司的股东、董事,不得以股东或董事名义申请公司破产。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债权人和债务人才是合格的破产申请人。因此,破产案件的申请分为两类:债权人申请和债务人申请。

      《破产法》第7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有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原因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第8条规定,债务人申请时,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破产法》第8条规定,提出破产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即“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采用法院规定的统一格式。“有关证据”是指破产申请书所列事项的真实性证明,例如,用于证明申请人身份真实性的文件(如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公民的身份证或护照等);用于证明申请事实和理由的文件(如债权人用以证明债权有效存在和债务人到期不履行的合同、借据、催款通知书等)。

  • 100人看过2024-01-17
      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应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应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对于申报的债权,应指派专人进行登记造册。申报的债权,须经债权人会议审查确认,方为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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