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企业之债
  • 100人看过2024-01-17
    一般情况下,公司没有能力偿还债务的话,法人也是没有偿还责任的。如果公司实在无法清偿已经到期的债务,那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后,通常会从裁定作出之日起的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债务人要在裁定送达起的十五天内,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等。
  • 120人看过2024-01-17

    起诉公司这个法人。

    1、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4、只要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全部缴足,则不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17
    就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公司的债务需要以公司财产进行清偿,不需要以法人个人财产清偿。但是如果法人存在侵占公司财产的行为等,在出现债务问题时,侵占的财产需要返还。如果法人同时是公司股东,认缴未缴的出资也要进行清缴。对于合伙企业而言,合伙人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另外,如果公司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不仅公司将为纳入失信名单,法人也可能会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甚至司法拘留。法人作为公司的代表,需要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负责,促成公司合法偿还债务。
  • 100人看过2024-01-17
    就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公司的债务需要以公司财产进行清偿,不需要以法人个人财产清偿。但是如果法人存在侵占公司财产的行为等,在出现债务问题时,侵占的财产需要返还。如果法人同时是公司股东,认缴未缴的出资也要进行清缴。对于合伙企业而言,合伙人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另外,如果公司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不仅公司将为纳入失信名单,法人也可能会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甚至司法拘留。法人作为公司的代表,需要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负责,促成公司合法偿还债务。
  • 100人看过2024-01-17
    不追究。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人格独立与股东有限责任是公司制度得以确立的基石,其根本要求就是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但是股东与公司债务的隔离往往导致股东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而利用其在法人制度中的优势地位,从事滥用法人人格的各种行为,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而在其受到法律追究时又主张只承担有限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17
    公司债务由公司全部财产承担,所以法定代表人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未如实履行出资责任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17

    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有独立于股东的财产权。对公司所负债务,股东以公司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股权,对公司债务,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不论是公司的原股东,还是新股东,只要向公司全额缴清出资,都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如没有缴清出资的,应当承担继续缴清出资的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17
    股东的风险承担: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4、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5、因下列情形致使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公司的利益与股东的收益不加区分,致使双方财务账目严重不清的;
    (2)公司与股东的资金混同,并持续地使用同一账户的;
    (3)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业务持续地混同,具体交易行为、交易方式、交易价格受同一控制股东支配或者操纵的。
    控制股东是指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并能对公司的主要决策活动施加影响的股东;控制股东可以是持多数股的股东,但不限于持多数股的股东
    6、股东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同、股东业务与公司业务混同的(关联交易),公司的人格即被股东所吸收而不再独立,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17

    通常来说,法定代表人一般不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就是企业法人的行为,因而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本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向第三人直接承担民事责任。

    但是,如果法定代表人在从事民商活动中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法定代表人有可能承担如下民事法律责任:

    1、因经营过错向公司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法定代表人因单独或者共同侵害公司财产需承担侵权法律责任;

    3、因违法行为而受到的罚款、拘留甚至刑事处罚的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17
    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情形有:

    1.虚假出资

    2.出资不到位

    3.抽逃出资

    4.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

    5.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

    6.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

    7.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算

    8.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

    9.提供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注销

    10.股东在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清偿债务

    11.股东在清算或注销过程中有其他过错

    12.公司被撤销、注销或歇业后,股东无偿接受公司财产的

    13.一人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

    14.股东过度控制、滥用公司人格行为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