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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621人看过2024-01-22

    1、报警。如果涉及严重的暴力催收情况,建议保留相关证据,直接到当地的公安局申请立案处理。
    2、银监会。借款人可以直接往银监会进行投诉,借款人可以拨打银监会的客服热线投诉,也可以通过银监会官方网站留言投诉。
    3、12321是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4006人看过2024-01-22

    常见的不良催收行为有:
    1、在上午8:00至下午9:00以外的时间进行催收属于暴力催收。
    2、同一天打电话、发短信超过3次。网贷平台用“呼死你”对借款人以及借款人的家人进行电话轰炸,使其不得安宁,属于暴力催收。
    3、骚扰家人、朋友。网贷平台通过多种渠道获取借款人家人、朋友的联系方式、住址,然后进行电话骚扰,短信骚扰,上门骚扰等,都属于暴力催收。
    4、用邮寄明信片等方式催债。网贷平台将借款人的欠款情况写在明信片上,然后邮寄到借款人的工作单位、所住小区等,让他人知道欠款的事情,属于暴力催收。
    5、恐吓或威胁。网贷平台安排工作人员在欠款人的家里堵门、泼墨汁、刷大字、静坐等,属于暴力催收。
    6、公开侮辱。如果网贷平台的工作人员在公共场合公开侮辱借款人,并书写打字,挂横幅等攻击欠款人,就属于暴力催收。
    7、损害名誉。如果网贷平台将借款人的个人隐私通过网络传播,甚至ps不雅照片进行传播,那么属于暴力催收。
    8、拘禁、殴打。如果网贷平台的工作人员对借款人以及家人进行拘禁、殴打,对借款人的精神和身体造成伤害,那么不仅仅属于暴力催收,还属于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

  • 236人看过2024-01-22

    重新达成的还款协议有效,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达成的还款协议是否应当受法律保护问题的批复》规定:“对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的,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当事人双方仍应按照还款协议履行义务。若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出借方可以凭借还款协议向法院起诉。

  • 245人看过2024-01-22

    讨债公司是不合法的。讨债公司承办委托书账追债,没有法律依据,缺乏法律赋予的权限和行政强制力,有些讨债公司借助威胁恐吓、哄骗、敲诈等不正当的手段,强行向债务人收取债款,甚至绑架人质,进行暴力危害人身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以收取高额报酬。讨债公司的存在,不仅扰乱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危害社会治安,而且助长了地下非法讨债活动,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 161人看过2024-01-22

    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 983人看过2024-01-22

    1、单位定期存单是指借款人为办理质押贷款而委托贷款人依据开户证实书向接受存款的金融机构申请开具的人民币定期存款权利凭证。
    2、单位定期存单只能以质押贷款为目的开立和使用。
    3、单位在金融机构办理定期存款时,金融机构为其开具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不得作为质押的权利凭证。

  • 152人看过2024-01-22

    1、工地例会等(地盘)会议记录和有关工程的来往信件,都必须全部保存妥当,直到合同全部履行完毕、所有索赔项目获得解决为止。
    2、各种施工进度表,包括业主代表和分包编制的进度表。
    3、施工备忘录(日记),在施工中发生影响工期和索赔有关的事项,都要及时做好记录,按年月日顺序号存档,以便查找。
    4、做好建筑师和工程师的口头指示记录,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建筑师予以承认,将他们的书面指示按年月日顺序编号存档。
    5、工程照片需有专人管理,照片都应标明拍摄的日期,最好购买带有日期的相机,将照片按工程进度整理编排。
    6、收集记录每天的气象报告和实际气候情况。
    7、整理保存工人和雇员的工资与薪金单据、材料物资购买单据,按年月日编号归档。
    8、完整的工程会计资料,包括工卡,人工分配表、注销工资薪金支票、材料购买定贷单、收讫发票、收款票据、帐目及有关图表、财务信件、经会计师核证的财务决算表等。
    9、所有的合同标书文件、合约图纸、修改增加图纸、计划工程进度表、人工日报表、材料设备进场报表及帐单(工程付款单)等需归类保存入档。
    10、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影像记录。

  • 153人看过2024-01-22

    1、从合同条款上,限制或者否定承包商工期顺延和费用索赔的权利。
    2、否定存在索赔事件;
    3、认为索赔无合同或法律依据;
    4、认为索赔超过了索赔时效;
    5、认为索赔证据不充分;
    6、认为索赔要求不合理,如索赔金额是否过大,工期顺延是否过长等。

  • 152人看过2024-01-22

    1、工程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补偿的要求。

    2、索赔是工程承包中经常发生的正常现象。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气候条件的变化,施工进度、物价的变化,以及合同条款、规范、标准文件和施工图纸的变更、差异、延误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工程承包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索赔。

  • 188人看过2024-01-22

    索赔须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由于发包人(业主)的原因或其他原因致使承包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付出了额外的费用或造成了损失,承包人要求发包人补偿费用或赔偿损失。引起索赔的原因,即为索赔事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时效,是指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索赔方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行使索赔权的,视为放弃索赔权利,其索赔权归于消灭的合同法律制度。约定的期限即索赔时效期间,一般为28天。该种索赔时效,属于消灭时效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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