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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26

    公司不算后,公司的债权属于公司的资产,由清算组负责对债权进行追讨,追讨所得的款项用于清偿公司的债务,有剩余分配给股东。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 158人看过2024-01-26
    1、企业间的债务纠纷有企业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纠纷;企业未按照约定期限还款的纠纷等。
    2、企业因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可能引发债务纠纷,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解决:应该通过协商解决。由于企业到期不承担还款或担保责任,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作出一定让步来解决纠纷。纠纷由中间人调解解决。债务人不能按期履行债务,债权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中间人可以通过调解,促进双方的理解,达成新的协议,使债务得以清偿。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不能通过上述方式解决债务纠纷的,一方可以请求法院通过审判程序解决债务纠纷。
  • 335人看过2024-01-26
    企业欠债还不了应当申请破产清偿债务。暂时无能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可以分期偿还。债务人有偿还能力而拒绝偿还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强制执行。如果债务人永久无力偿债,债务人的个人财产只能用于偿还。这就需要法院审理,做出判决,成立清算小组进行清算。
  • 383人看过2024-01-26
    由于普通合伙人对外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因此债权人可以以全体合伙人或合伙人中的数位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合伙人因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用于清偿合伙债务的支出已经超出内部盈亏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予以追偿;此时该合伙人就取得了债权人的法律地位,有权要求其他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26

    股东是以其对公司的出资承担责任,如果你说的公司没有出资不实、抽逃资金等行为,对公司债务,股东是不承担额外责任的,否则要在不实的出资额度内承担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该对公司与股东之间的财产权、债权债务进行了区分。

  • 100人看过2024-01-26

    公司债务的承担主体是公司。我国法律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26

    总公司作为法人,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分公司一般不具有法人资格,两者之间的区别及债务如何承担如下:

    1、企业法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却可以其不具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财产清偿。

    企业法人的经营活动由其分支机构的经营行为具体体现,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是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属企业法人所有的财产,仍为企业法人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物质基础。对企业法人的债务可以裁定由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负责偿还。

    2、不具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债务,由企业法人负担。

  • 167人看过2024-01-26
    1、有限责任公司对其债务承担是无限的,即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但是在特殊情形下,股东会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 293人看过2024-01-26
    1、公司破产后债务由公司承担,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在公司因无力经营而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公司对有关债务进行偿还并承担具体的债务责任,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2、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 100人看过2024-01-26
    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按公司法及相关法学理论原则的规定,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在公司股东全额缴纳出资后,股东的义务实际上已经完成了。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对外担责,与股东无关。
    任何事物都不会是绝对不变的,在有的情况下,公司的债务会由股东来承担:
    情况之一,股东出资不实。未实际出资,或是出资未达到股东依公司章程约定的比例。需要注意的是,一般在公司注册时,工商登记机关一般会要求申请人提供出资证明文件,一般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证明,若是以实物出资,会要求其提供相关的评估文件。这些文件在公司成立后会存在于公司的工商登记档案中。如果在诉讼中遇到公司履行债务能力不足时,受理案件的法官或是律师可能会查询这些材料,若其中未存在这些材料,则可能会要求股东承担公司的债务。
    情况之二,股东抽逃资金。有些股东在公司注册成立后,会将当初做为股本缴纳的出资抽回,使公司的资本客观上减少,违反了公司的资本不变的原则。如果公司在诉讼中被要求承担相应债务责任,但公司无力履行,公司股东可能会遇到要求在抽逃资本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可能,就是说这时股东要代公司受过。
    其他情况,包括很多情况,如股东在公司未正式注册成立便以公司名义营业由此造成了债务或股东挪用了公司的财产支付个人费用或是有些股东滥用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度侵害债权利益,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等等一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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