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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01
    债权担保的表现方式有五种:一是定金;二是保证;三是抵押;四是质押;五是留置。设立担保物权,应当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一般也是无效的。
  • 100人看过2024-01-01
    一、债权担保的定金
    指销售方在合同未履行前,可以要求买方预先支付占总货款一定比例的现金,作为到期支付全部货款的保证。
    定金与预付款的区别。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主要用来惩罚违约行为,预付款从一开始就属货款的一部分,以上二者可以因约定而相互转化。定金与违约金的区别。违约金属于损害赔偿性质,其数额认定完全依赖于受损害当事人的损失情况,而定金是一种债权担保,其数额一旦确定,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改变。
    二、债权担保的保证
    指销售方可以要求买方提供一个经济实力强大、遵循诚实信用的法人作为第三方来担保买方的付款。一旦买方不能按期付款时,由该担保方承担付款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01
    一、债权担保的定金
    指销售方在合同未履行前,可以要求买方预先支付占总货款一定比例的现金,作为到期支付全部货款的保证。
    定金与预付款的区别。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主要用来惩罚违约行为,预付款从一开始就属货款的一部分,以上二者可以因约定而相互转化。定金与违约金的区别。违约金属于损害赔偿性质,其数额认定完全依赖于受损害当事人的损失情况,而定金是一种债权担保,其数额一旦确定,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改变。
    二、债权担保的保证
    指销售方可以要求买方提供一个经济实力强大、遵循诚实信用的法人作为第三方来担保买方的付款。一旦买方不能按期付款时,由该担保方承担付款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01
    债权担保的保证期间的确定:债权担保的保证期间由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民法典》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100人看过2024-01-01

    债权担保表现方式有抵押、保证、质押、留置、定金等。

    《民法典》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01
    1、确认债权
    在催收之前,明确债权是否存在问题,对于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应当要求对方建立新的承诺,将现有的诉讼时效中断。
    2、先人一步,及时讨要
    这一点需要代理商及时掌握对方的相关信息,避免对方因其他的原因无法履行债权。
    3、不抛弃、不放弃
    债权问题确实很复杂,甚至可以用“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来形容,因此有的代理商的法务人员会想办法将不容易处理的债权问题变成呆、死账,这样一来,很有可能会助长此类的不诚信行为,今后的债权问题也将更加严重。
    4、必要的妥协让步
    在债权人员的授权范围之内,在不违反公司的债权管理、财务控制的情况之下,对有的客户要适当让步。
    例如将一次性付款变为分期付款,或者让对方提供新的担保人,或者扣除违约金等等。这种情况之下,我们向对方提供一定额度的保修,提供配件等情况做一些必要的让步,反而能够促进债权的及时回收。
    5、不要轻易相信承诺
    对于有的客户来说,在特殊时期可能会采取欺骗的手段对付法务人员,在这样的情况下,代理商的法务人员应当做到不轻易相信承诺。
  • 100人看过2024-01-01
    1、确认债权
    在催收之前,明确债权是否存在问题,对于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应当要求对方建立新的承诺,将现有的诉讼时效中断。
    2、先人一步,及时讨要
    这一点需要代理商及时掌握对方的相关信息,避免对方因其他的原因无法履行债权。
    3、不抛弃、不放弃
    债权问题确实很复杂,甚至可以用“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来形容,因此有的代理商的法务人员会想办法将不容易处理的债权问题变成呆、死账,这样一来,很有可能会助长此类的不诚信行为,今后的债权问题也将更加严重。
    4、必要的妥协让步
    在债权人员的授权范围之内,在不违反公司的债权管理、财务控制的情况之下,对有的客户要适当让步。
    例如将一次性付款变为分期付款,或者让对方提供新的担保人,或者扣除违约金等等。这种情况之下,我们向对方提供一定额度的保修,提供配件等情况做一些必要的让步,反而能够促进债权的及时回收。
    5、不要轻易相信承诺
    对于有的客户来说,在特殊时期可能会采取欺骗的手段对付法务人员,在这样的情况下,代理商的法务人员应当做到不轻易相信承诺。
  • 100人看过2024-01-01
    1、确认债权
    在催收之前,明确债权是否存在问题,对于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应当要求对方建立新的承诺,将现有的诉讼时效中断。
    2、先人一步,及时讨要
    这一点需要代理商及时掌握对方的相关信息,避免对方因其他的原因无法履行债权。
    3、不抛弃、不放弃
    债权问题确实很复杂,甚至可以用“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来形容,因此有的代理商的法务人员会想办法将不容易处理的债权问题变成呆、死账,这样一来,很有可能会助长此类的不诚信行为,今后的债权问题也将更加严重。
    4、必要的妥协让步
    在债权人员的授权范围之内,在不违反公司的债权管理、财务控制的情况之下,对有的客户要适当让步。
    例如将一次性付款变为分期付款,或者让对方提供新的担保人,或者扣除违约金等等。这种情况之下,我们向对方提供一定额度的保修,提供配件等情况做一些必要的让步,反而能够促进债权的及时回收。
    5、不要轻易相信承诺
    对于有的客户来说,在特殊时期可能会采取欺骗的手段对付法务人员,在这样的情况下,代理商的法务人员应当做到不轻易相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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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确认债权
    在催收之前,明确债权是否存在问题,对于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应当要求对方建立新的承诺,将现有的诉讼时效中断。
    2、先人一步,及时讨要
    这一点需要代理商及时掌握对方的相关信息,避免对方因其他的原因无法履行债权。
    3、不抛弃、不放弃
    债权问题确实很复杂,甚至可以用“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来形容,因此有的代理商的法务人员会想办法将不容易处理的债权问题变成呆、死账,这样一来,很有可能会助长此类的不诚信行为,今后的债权问题也将更加严重。
    4、必要的妥协让步
    在债权人员的授权范围之内,在不违反公司的债权管理、财务控制的情况之下,对有的客户要适当让步。
    例如将一次性付款变为分期付款,或者让对方提供新的担保人,或者扣除违约金等等。这种情况之下,我们向对方提供一定额度的保修,提供配件等情况做一些必要的让步,反而能够促进债权的及时回收。
    5、不要轻易相信承诺
    对于有的客户来说,在特殊时期可能会采取欺骗的手段对付法务人员,在这样的情况下,代理商的法务人员应当做到不轻易相信承诺。
  • 100人看过2024-01-01
    一、确认债权
    在催收之前,明确债权是否存在问题,对于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应当要求对方建立新的承诺,将现有的诉讼时效中断。
    二、先人一步,及时讨要
    这一点需要代理商及时掌握对方的相关信息,避免对方因其他的原因无法履行债权。
    三、不抛弃、不放弃
    债权问题确实很复杂,甚至可以用“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来形容,因此有的代理商的法务人员会想办法将不容易处理的债权问题变成呆、死账,这样一来,很有可能会助长此类的不诚信行为,今后的债权问题也将更加严重。
    四、必要的妥协让步
    在债权人员的授权范围之内,在不违反公司的债权管理、财务控制的情况之下,对有的客户要适当让步。例如将一次性付款变为分期付款,或者让对方提供新的担保人,或者扣除违约金等等。这种情况之下,我们向对方提供一定额度的保修,提供配件等情况做一些必要的让步,反而能够促进债权的及时回收。
    五、不要轻易相信承诺
    对于有的客户来说,在特殊时期可能会采取欺骗的手段对付法务人员,在这样的情况下,代理商的法务人员应当做到不轻易相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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