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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01
    评估债权预警的方法有:
    1、债权因原始文件保管不造成证据不足,不能进入诉讼程序或败诉的,扣责任单位考核分5分。
    2、债权预警后,仍发生丧失法律规定的诉讼的时效的债权,扣责任单位考核分5分。
    3、单位预警债权回收率小于公司预警债权回收率,扣除单位主要负责人考核分数5分,扣除其业务团队其他成员考核分数3分。
  • 100人看过2024-01-01

    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因此,债权债务承接合同不属于上述列举的印花税征税范围,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

    (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三)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四)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

  • 100人看过2024-01-01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债权债务的关系不明确的,是不可以转让债权债务的,主体关系不明确的,签订的转让协议是无效的。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100人看过2024-01-01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 100人看过2024-01-01

    一、债权清理原则

    1、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财源。

    2、回收货币资金为主、物资抵顶为辅。

    3、诉讼保全,依法清欠,确保债权安全。

    4、综合清欠。将债权清理与优惠政策相融合,综合清欠。

    5、债权管理与债权经营分离。财务公司负责债权的管理工作。创业资产经营公司负责债权的经营工作,由其负责对现有债权实行市场化运作,盘活闲置资产,依法收回外欠资金。

    二、债权清理措施

    1、重新审核签订偿还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清缴欠款。

    2、债权清缴与财政扶持和抹帐等相结合、实施综合清欠。

    3、鼓励企业发展,对成长性较强的生产型企业欠款,采取债权转股权或债权转投资,并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4、规范债权转让方式,债权转让必须依法签订协议,办理公证。

    5、明确分工。清欠目标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个人,并配套相应的激励措施。

    6、债权清理回收的资金、物资、股权全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外资金管理。防止侵占、挪用债权清理回收物资和资金的现象发生。

  • 100人看过2024-01-01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人民法院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告知债权人先行提起民事诉讼。破产申请不予受理。
  • 100人看过2024-01-01
    1、债权人拥有以下权利:
    (1)实现债权;
    (2)转让债权;
    (3)放弃债权;
    (4)主张违约赔偿。
    2、此外,为了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法律还赋予债权人代位权及撤销权。
    3、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4、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5、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 100人看过2024-01-01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01
    一、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
    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消。
    二、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
    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消,则不免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用以抵销的通常是同种类的货币或者十五。如果种类相同而品质不同,用品质较高者与品质较差者抵消时,对于被抵消人并无不利,应当允许。如果一方或者双方的债权标的物为特定物,原则上不允许抵消,尤其是以种类物债权抵销特定物债权时,更不允许。
    三、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抵消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应自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始得为抵消,债务未到清偿期,债权人尚不能请求履行,因而不能以自己的债权用作抵消,否则等于强令债务人期前清偿。
    四、双方适用抵消的债务是能抵消的债务
    不得用于抵消的债务,大致有如下几种:
    1、性质上不得抵消。
    2、法律规定不得抵消。
    3、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抵消的。
  • 100人看过2024-01-01

    债权人转让其合同权利是法律赋予其的一项权利,债权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和公共利益的基础上处分自己的权利。但是,债权人转让其合同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接到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后,权利转让生效,债务人必须向新的债权人履行义务。

    债权人一旦发出转让权利的通知,就意味着合同的权利已归受让人所有或者和受让人共享,债权人不得再对该权利进行处置。因此,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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