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的必然要求有:
1、必须存在有效的债权。
有效的债权是债权转让的前提,而且转让债权不能改变原先债权的内容。
2、债权必须是可以转让的。
按照法律规定,以下债权是不可以转让的:
(1)根据合同性质不能转让的债权
有些合同是基于人身关系订立的,如委托合同、雇佣合同等。还有些合同是专为特定的债权人利益而存在的债权的。例如专向特定的人讲课的合同。不作为债权,例如竞业禁止协议。例如从债权权利是不可以单独转让的,如保证债权。
债权转让的必备条件
(2)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可以转让的合同
如果双方在订立合同的时候约定了债权不能转让,那么该约定就具有法律效力,因此该债权就具有不可转让性。
(3)依照法律规定不可以转让的债权。如果有些债权法律规定不可以转让的,那么该债权也是不可让与债权。
3、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转让达成协议,并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
有效。
债权转让当庭通知是有效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民法典》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以下债权不能转让: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债权转让后,债权的从权利一并转让,所以债权转让后,担保人不能免除担保人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转让: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债权转让合同具有无因性,并不是必须要支付对价的。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因此,根据以上的规定可以看出,债权转让合同具有无因性,并不是必须要支付对价的。
一般情况下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3、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4、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5、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6、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1、债权转让不需要债务人同意,但是要告知债务人。
2、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
3、债权人部分债权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新加入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并共享连带债权。
债权转让必须明确金额的。否则,无法确认转让的标的信息,容易产生纠纷。且对于债务人来说,债权人可以将债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人,未明确通知债务人的,所造成的损失,一般由债权人承担。
下列债权不得转让: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债权转让生效需要具备的条件是:
(1)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
(2)该债权属于可转让的权利;
(3)债权人与受让人协商达成一致;
(4)以及债权人通知了债务人其转让债权的行为。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