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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01
    有限合伙人能够用如下几种财产进行出资: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等。有限合伙人具有如下几种出资方式:作价评估等。普通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但是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 100人看过2024-01-01
    合伙人出资不经营不给分红。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所以合伙具有以合伙人为信任为基础的典型人合性。
  • 100人看过2024-01-01

    如下:

    1、合伙协议是属于合同的一种,合伙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要依据合伙协议的具体内容和签订人的情况而定的。

    2、符合以下条件的,就具有法律效力:

    (1)合同主体的情况。合同的主体是需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既年满18周岁,能辩认自己行为的正常成年人。未成年人如果签订的合同是纯获利的,并且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2)合同主体意思的表示。如果签订合同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是被迫签订的,则合同无效。

    (3)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内容在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如果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则无效。

    (4)如果是签订合同是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合同是可以撤销的。

  • 100人看过2024-01-01
    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
  • 100人看过2024-01-01

    质押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如果质押的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 100人看过2024-01-01

    个人合伙的诉讼主体资格是全体合伙人在民事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

    合伙人人数众多的可以推举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全体合伙人发生法律效力,但对于已起字号的个人合伙的民事诉讼主体,在司法实践中是将合伙本身作为民事诉讼主体,还是将主要负责人列为当事人作为诉讼人参加诉讼,可自行选择。


  • 100人看过2024-01-01
    合伙企业不是法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如合伙人均为单位的,合伙企业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没有争议。但合伙人都是个人的合伙企业能否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个人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执行人为谋取本企业的不正当利益而行贿,应当认定为单位犯罪。
  • 100人看过2024-01-01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01
    根据《民法典》和《注册会计师法》的基本原则,并参照《合伙企业法》第24条的具体规定,末经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合伙人不得以其在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进行出质(即对外质押担保),这也是由合伙财产的共有或者共用关系所决定的。只有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情况下,才允许合伙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以其在合伙会计师事务中的财产份额对第三人实施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 100人看过2024-01-01

    如下

    合伙合同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的方法解决。仲裁的具体方式又包括社会团体仲裁。社会团体仲裁指的是当事人双方的约定,对于现在或者是将来会发生的一定的合同纠纷,由社会团体以内所设立的仲裁机构予以仲裁,该种仲裁的裁决,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广义上的民间仲裁,也是包含该种仲裁在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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