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申请破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第一,破产的主体必须是企业法人,即具备法人资格。
第二,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如果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出于暂时的困难,而不是资不抵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则不能申请破产,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解决纠纷。
第三,申请破产的主体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时,应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目的、申请的事实、理由和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权人收到债权申报通知后,应该及时申报债权,申报债权后就有机会追回债务。
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债权人未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宣布破产的,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最后,即使企业破产,也应当支付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
公司清算时处理对外投资具体如下:
破产企业项目投资清算应了解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相关法律文件、破产企业对项目的实际投资、项目本身的实际运行、投资方对投资协议的履行等。破产企业证券投资清算前,一般要了解证券投资凭证、证券所有权、投资现状、投资数量和时间。
破产企业股权投资清算一般来说,企业股权投资有两种方式:与别人合资设立新公司和独资子公司。由于股权投资的特殊形式,其处理不能以一般变卖或拍卖的形式进行,必须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转让。对于后者来说,更重要的是决定子公司的资产是否以及如何并入破产企业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