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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人看过2024-01-21
怎么注册商标可以提高效率?
1、拆分注册
商标审查的原则是文字和图形分开审查,如一个商标包含文字和图形两个要素,如果在这个商标申请之前,有一个商标与文字部分很近似,商标局就会判定申请的商标近似,从而驳回整个商标。
所以,拆分注册可以有效规避因组合商标当中其中一种要素具有较大驳回风险时而导致整个商标被驳回的情形,这样可以最大程度保证另一种要素取得商标权。
2、组合注册
组合注册可以增加不同要素使得整体商标更具显著性,降低某一种重要要素单独申请被驳回的风险或者能够提高商标授权的成功率
3、拆分+组合注册
降低因其中一种要素被判为近似而商标整体被驳回的风险;通过增加不同要素使得整体商标更具显著性,降低某一种重要要素单独申请被驳回的风险或者能够提高商标授权的成功率。使用形式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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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人看过2024-01-21
一、《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介绍
1、《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来源
《尼斯协定》全称是《有关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的尼斯协定》,签订于19xx年。是国际社会组织为了便于申请人在不同国家之间的商标注册以及协调各国的商标审查而产生的形式标准。它建立了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协定成员国的主管机关应当在商标注册或者公告中标明商标或者服务的国际分类号。我国是19xx年8月9日加入的《尼斯协定》。
在我们注册国际商标时,也必须使用《尼斯分类表》,根据《马德里协定》及其议定书我们可以推算出,世界上有上百个国家都在使用《尼斯分类表》。
《尼斯分类表》又称为《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
2、目前的《商品和服务分类表》的划分。
目前我们使用的是20 xx年新版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这本书一共分为45个类别,第一类到第三十四类共34个类别属于商品商标,第三十五类到第四十五类共11个类别是属于服务商标。
二、如何选择商标注册的分类
商标注册要按照《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来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类别。在注册商标的时候,申请人根据自己的主营业务,来判断应该选择哪些类别进行注册,这个是非常重要的,它关乎到企业未来的发展。
(一)确定商品或者服务分类
1、一般情况下,申请人根据自己的主营产品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上来选定大的类别。如申请人的主营产品是大衣、鞋、钱包。那么根据分类表的目录,我们很快可以判断大衣、鞋属于25类。钱包属于18类。
2、随着目前科技的发展以及市场的不断变化,新兴产品是层出不穷。一些新产品、新的服务项目或者产品、服务名称不规范、不具体,而以至在分类表里找不到对应的分类,这就导致我们确定商品或服务项目的类别非常困难,像这些情况,需要有丰富的分类经验和相关知识,以及对产品和服务项目有充分把握和了解,才能确定好类别。下面分析一下商品和服务选择的原则:
(1)原料、未加工的产品或半成品原则上按其组成的原材料进行分类。
(2)成品或者半成品按其组成的原材料分类时,如果是由几种不同原材料制成,原则上按其主要原材料进行分类。
(3)制成品原则上按其功能、用途进行分类,也可以根据这些制成品的材料或者其操作方式进行分类。
(4)多功能的组合制品可以根据产品中各组成部分的功能或者用途,把该产品的各个部分分在与这些功能和用途相应的不同分类里。
(5)商品构成其他商品的某一部分,原则上与其他商品分在同一类里。但是这种同类商品在正常情况下不能用于其他用途。
商品和服务分类选择的原则是我们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里找不到适合自己的产品项目或者服务时所应用的。可以帮助我们很好的对产品和服务进行分类。
3、有的新兴行业一个类别无法完全包含进去,出现垮类别的情况。如:电子商务行业。这个是互联网发展的产物,目前,市场销售最热门的,也是商家最关注的。如果要对这个行业的商标进行全面保护,整体来讲,就要注册四个类别:
(1)42类:第4220群组,计算机编程及相关服务。
(2)35类。广告类别。
(3)38类。3802群组,通讯服务。
(4)39类。运输、物流服务。
电子商务行业必须在这四个类别进行注册,缺一不可,这才能进行全面的保护。像这样跨类别商标注册的情况很多,再例如:家电行业。都是需要通过多类别注册,才能维护自己的商标权益的。像电子商务行业、家电行业这样的情况,需要特别注意,如果在类别上选择不当,就会对商标的保护力度不够,从而无法全面的保护自己的商标权。
(二)关注现在和展望未来。
1、关注现在,做好现有产品的商标保护。
企业成立初期,注册商标以预算、成本为前提,首先是把与自己经营的主营产品先保护起来,这是开拓市场的一步。甚至有的市场,必须以申请商标为前提,必须注册商标,如果没有申请商标,就不让经营者进入这个市场。比如说:淘宝商城。
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仅仅体现在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产品上。根据商标申请指南,商标注册是按照每标每类收取费用的,一个大类算一个申请。每个大类可以选择10个以下(包括10个)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如果超出10个,增加一个多收取一个产品的商标申请费。一般情况下,企业都是根据自己的主营业务,去选择商品分类。以节约成本。
根据我国现行《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特点,也是真正为了给商标申请人节约一些商标注册成本和让注册商标获得全面的保护。我给大家来介绍一下对这些小的商品和服务项目的选择的技巧:
(1)选择范围比较大的商品项目名称。比如说26类里面的2601群组里面的“发夹”,在这个群组里面还有其他关于发夹的商品项目名称:头发夹(发夹)、卷发夹、条状发夹(发夹),这些都是统称为发夹,所以,我们首要选择的就是发夹,将范围比较大的商品项目选择后,再根据主要经营商品对范围比较小的商品项目进行选择,从而实现用最小的成本达到最大的保护效果。
(2)如果《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没有确切的小的商品项目名称,我们可以选择与所经营产品功能相近似的商品项目,或者选择与所经营的产品项目的主要组成部分,从而达到保护产品的商标权。
2、展望未来,对未来商标市场进行规划。
企业在自己的主营产品上注册商标后,这才完成了商标保护的第一步,这是最初级的。
除了注册企业自己主营的产品以外,如果对其他相关产品还在考虑是否生产或者经营,没有具体实施的情况下,只是单纯的为了扩大商标注册保护的范围,我们就可以在相关的类别里提前注册。为了节约成本,可以在每个群组里面选择一个小的商品项目(比如说:26类。26类总共分为10个小的群组,在每个群组里面选择一个商品注册,就整好10个商品项目,这样选择,也就是把整个26类都保护起来,第三人如果想在第26类注册相同或者相近似商标,那是注册不下来的。)。如果企业以后生产的产品没有注册,就可以补充注册一下,就不用担心商标注册不成功或者第三人侵权等问题。
为了更加全面的保护自己的商标权益,更应该考虑一下,在与企业主营产品相近的类别或者同行业的不同类别注册商标。
(1)在与企业主营产品相近的类别申请商标。例如说:32类和33类,同为酒。32类为不含酒精的饮料,33类为含酒精的饮料。如果只是单纯的注册33类,一旦产品进入市场,就很可能会在32类出现与33类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这对于企业来说,这会是一笔不小的损失,因为在不同类别里,要做商标争议或者商标异议来撤销这个商标,是非常困难的。而且,像这种产品项目相近似,很容易让消费者混淆商品的来源。
(2)在同行业的不同类别注册商标。例如说:家电行业。家电行业,是我国比较大的行业之一。根据不同的家电产品的种类,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里,就被分到了不同的类别。如:电热水器、冰柜等在第11类、洗衣机在第7类、CD播放机、电视摄像机在第9类。在同行业的不同类别注册商标,这是商标全面保护的一个手段。
(三)商标全类注册的意义
全类注册是一种针对优秀商标而设计的重要防御战略。这一战略的方法就是同一商标运用于完全不同种类的产品或不同行业,防止他人在不同产品或产业上使用贵公司的商标。因为同一商标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类别有一定限制,产品或服务跨行业、跨种类时,就必须分别注册,以达保护的目的。
全类商标注册的必要性:
1.有利于品牌驰名,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壮大。如“DELONG”做全类别的注册,消费者一看到“DELONG和其象征性的标志等等”便能确认是其公司的品牌。
2.纵贯世界上各大品牌壮大的经验,要打造一个驰名品牌,经营一个好的品牌,首先要全类注册自己的商标。如:蒙牛集团、吉利集团、娃哈哈、可口可乐、利群、家乐福、海尔……。
3.如果自己不去全类申请注册商标,别人不仅会在各类别、各行业纷纷抢注您的品牌,而且一个个“DELONG”品牌的服装;“DELONG”的玩具……公司会崛起。
4.有些企业自认为目前规模不大,品牌知名度不高,不会去考虑什么全类注册,但一等到把企业的品牌强做大后,再想回头去全类注册时,发现自己的品牌在各行业上已被别人抢注完了。此时可谓后悔晚亦!
5.集团化企业、著名品牌、股份上市公司、实业公司往往名声在外,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且往往会进行多元化投资和进行不同行业的发展。这些企业如果不全类注册,别人为了利用公司的名气马上会想到在其它类别抢注你的品牌,沾您的光,搭你的便车。
6.企业名称、企业简称直接代表了企业的形象,商标和字号一致这是完全正确的。但进行全类注册这才是首选。
7.商标全类注册后,不仅提高了同行业对您公司的识别能力,同时提高了公司品牌的地位。
8.公司的发展从长期来说往往具有不可预见性。有些公司开始是单一的发展方向,产品单一。但是公司一旦壮大或发展到一定时期,公司很可能就利用自已的品牌效应走向多元化投资和发展,这时全类注册商标就更显的重要了。
9.国家商标局,极力鼓励各单位全类注册商标,并在审查时会适当放宽条件,并给予适当的加强保护。全类注册的商标在参评全国驰名商标、地方著名商标时优先给予重点考虑。
三、商品分类的意义
如今科技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在不断的提高,需求的产品也是种类繁多。将所有的商品进行分类,主要意义在于:
1、商品分类有利于了解商品特性。
2、从有利于商品生产、销售、经营习惯出发,最大限度地方便消费者的需要,提高客户对产品的满意程度,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
3、商品分类有助于开展商品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对产品质量的检测、管理有一个更高层次的提高,保证了消费者费生命、财产安全。
4、商品分类是实行现代化管理的前提,它有利于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有助于企业的商业经营管理,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和产品、服务质量。
《商标法》第11条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所以,企业在选择商标注册分类的时候,应站在战略的高度,非常认真的对待每个细节,仔细斟酌,为企业将来的生产经营打好基础。这样才能免去由于商标注册工作做得不到位而使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带来的不必要的麻烦,免去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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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4人看过2024-01-21
您好,暖宝宝属于注册商标45大类第11大类,暖宝宝群组1107加温、蒸汽设备(包括工业用炉,锅炉,不包括机车锅炉,锅驼机锅炉,蒸汽机锅炉)。
储存器110002,蓄热器110002,热气装置110016,熔炉冷却器110032,熔炉冷却装置110032,熔炉冷却槽110032,锅炉(非机器部件)110047,窑110048,散热箱盖110050,实验燃烧器110058,实验室燃烧器110058,油脂工业用火舌管110059,石油废气燃烧管道110059,杀菌燃烧器110061,洗衣房锅炉110063,加热装置110067,回热器110069,耐火陶土制炉灶配件110070,熔炉进料装置110074,水暖装置110076,加热用锅炉110077,加热装置用锅炉管道(管)110078,固体、液体、气体燃料加热器110080,电加热装置110082,加热元件110085,熨斗加热器110086,盘状加热器110089,浸入式加热器110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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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人看过2024-01-21
更好的是选文字商标
一般商标可以包含文字和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但商标名称更好是以简单明了的文字为主。因为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对现有已注册和尚未注册的商标的查询是以文字为主的。
要考虑国际化,尽量取英文或阿拉伯数字靓名
这样易于被世界各地尽量多即任何地域、肤色、人种、文化的人们所认知接受和拼读发音。由于英文字母与阿拉伯数字是世界各地不同民族、文化、肤色的知识人群都认识的符号,故以英文字母为元素的企业标志与标准字必定放之四海皆准,世界通行。
申请注册英文商标后,还需要中文注册商标
由于文化差异产生巨大的审美、理解差异,构成商务上的鸿沟只有通过本地化减小。因此,您所注册的中文商标,非常可能与您在英文商标的各方面上有所不同。所以您申请中文注册商标仍然是必要的。本地(本文化语言)与英文分开注册,不失为极有灵活性的好方法。各国知名品牌中,合一注册的非常罕见。
商标独特性非常重要
如果能做到兼顾“造词”与“含义”,效果更好,会收到强化独特性和显著性及赋予商标积极想象的双重绝妙效果。强调商标识别性的同时,更要强调独特性和显著性。商标设计要构思独特,突破常规,与众不同。
拼读简单,音律优美,朗朗上口、容易记忆和口头传播
国际著名品牌不论是英语国家的还是非英语国家的,一般都得取个英文“洋名”。要成为跨国企业,产品畅销全球,不取洋名是不行的。取“洋名”不仅能为国际化作铺垫,同时也能大大提高品牌的品位。
字号(商号)与品牌商标一致
目前,在发达国家里,将商号名称特取部分用来做为商标申请注册已经成为现代普遍采用的做法。如日本的“日立”、“丰田”,德国的“拜耳”公司等。商标、商号一体化的做法不仅收到商标、商号同时宣传的效果,而且还可以得到双重法律制度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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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人看过2024-01-21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即为注册商标的不正当使用:
(一)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
(二)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三)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
有上述三项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商标注册人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报请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四)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由此行为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并说明有关情况。商标局应当通知商标注册人,限期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注册商标在撤销申请提出前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期满不提供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证据材料无效并没有正当理由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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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人看过2024-01-21
商标使许可的方式有哪些?
《商标法》未用法律条文确定商标使用许可的形式,而是将其留给订立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从实践中看,商标使用许可形式一般包括以下三种:
1、独占使用许可形式。即许可人将注册商标的使用权全权授予一家被许可人,许可人承诺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存续期间放弃自己依法享有的商标使用权。一般情况下,独占被许可人与许可人的合作关系极为密切,是许可人在某一地区被许可商标的市场代言人,其商标使用权具有与许可人的商标专用权同等的法律地位,因此,人民法院认为独占被许可人同许可人一样享有商标侵权诉讼中的诉权。
2、排他使用许可形式。该形式是指许可人承诺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存续期间,除许可人自己依法使用被许可商标外,仅将被许可商标的使用权授予一家被许可人使用,不再将该商标许可给第二家。
3、普通使用许可形式。在普通使用许可中,许可人可以将被许可商标许可给多家使用,同时,许可人自己也可以使用该商标。这种许可形式较为普遍,合同的期限一般较短,合同到期后,许可人往往不再与被许可人续签合同,因而被许可的商标以及被许可人的更换比较频繁。这种形式一般适用于:产品更新快而又需要尽快扩展被许可商标商品的市场份额时;使用商标的商品在短时间内即可以获得经济效益时;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人用药品或者烟草制品,其经营者申请注册的商标尚未被核准注册时。
商标许可备案需提交什么材料
根据商标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商标许可备案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2)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3)许可方与被许可方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4)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
委托代理机构的还要盖上企业公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人用药品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应当同时附送被许可人取得的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有效证明文件。
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烟丝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应当同实附送被许可人取得的国家烟草主管部门批准生产地有效证明文件。
外文合同书同时附送中文译本。
商标许可合同备案注意事项
1、许可人必须是注册商标所有人,被许可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手续由许可人办理。
3、通过一份合同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多个商标的,许可人应当按照商标的数量报送《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但可以只报一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
4、通过一份合同许可多个被许可人使用一个商标的,许可人应当按照被许可人的数量报送《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但可以只报一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
5、在许可人与被许可人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如果双方约定了被许可人可以许可第三人使用的内容,或者许可人向被许可人单独出具了允许再许可的授权书,被许可人就可以再许可第三人使用许可人的注册商标。商标再许可使用合同的备案程序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程序相同。再许可合同备案后,商标局予以公告,公告中许可人为再许可人。
6、商标注册人变更注册人名义及商标办理续展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时,只要随备案材料提交商标局受理通知书及企业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等证明文件,即可以变更后的注册人名义办理备案。
7、商标转让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时,不能以受让人名义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
8、对不符合要求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商标局不予受理或者通知许可人予以补正。许可人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按照商标局指定的内容补正后连同补正通知书一并通过邮寄或者直接交送商标局。
9、依法订立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一旦按照约定时间和条件生效,即对合同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否备案,对合同本身法律效力并无影响。但是,如果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时,明确约定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经商标局备案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则未备案的合同应当不具有法律效力。
10、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提前终止的,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应在双方签订终止协议或法院及仲裁机关做出终止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由许可人邮寄或者直接报送商标局备案。
11、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公告刊登在每月出版的第2期《商标公告》上,主要刊登内容为:商标注册号、商标、许可人与被许可人名义、许可使用商品、许可使用期限等。
12、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任何书件往来,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看了“注册商标许可方式”的人还看了:
1.商标许可方式有哪些
2.商标许可使用的方式
3.商标许可类型有哪些
4.注册商标许可
5.什么是商标许可
6.个人注册商标的流程
7.如何注册商标
8.注册商标怎么做
9.注册一个商标需要公司吗
10.商标财产权的形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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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人看过2024-01-21
商标被侵权怎么办
一是,有商标法所列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二是,对于商标侵权纠纷,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三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依法定程序进行;如果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
四是,当事人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五是,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怎么查商标侵权
首先,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是认定商标侵权的基本依据。判断商标侵权行为能否认定或称是否构成所考虑的一切因素都是围绕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来进行的。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显然,从这条规定看,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只限于核准注册的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该范围由两个方面因素来确定,一是核准注册的商标;二是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二者的结合,构成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也就为认定商标权侵权行为确定了与被控侵权对象进行比较的标准,以便得出是否构成侵权的结论。
其次,确定被控侵权的具体对象。被控侵权对象的确定由两个方面的因素所决定,一是被控侵权的商标,二是被控侵权的商标所使用的商品。确定被控侵权具体对象的意义,在于确定和固化被控侵权行为的载体,为下一步与商标权的保护范围的比对打下坚实基础。它与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同样重要,它是认定商标侵权行为的另一比较对象。
最后,将被控侵权对象与注册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进行比较,认定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是否相同或者近似,以及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是否属于同一种类或者相类似。
通过认定侵权行为的三个基本程序,特别是经过将被控侵权对象与注册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进行比较后,就能认定是否构成商标侵权。
商标侵权如何起诉
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商标民事纠纷的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城市确定1-2个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以及侵犯驰名商标特殊保护权利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立案:法院经立案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3、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
4、证据交换。
5、开庭审理。
6、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不服裁定的,自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不服判决的,自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商标侵权如何取证
可以自己取证,也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取证:
1、被侵权人的在先权利证明文件。(包括商标注册证、专利证明、版权登记证明、与案件有关的获奖情况证明等)
2、被侵权人的产品样本。
3、侵权产品样本。
4、购买侵权产品的证明。这里主要是指购买发票。在发票上一定要注明,侵权产品名称、购买侵权产品的地点、侵权产品的价格、销售人的名称等事项。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注册商标侵权,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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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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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人看过2024-01-21
网上如何查询商标是否注册
1、商标的查询方法比较复杂,今天我们介绍一下网上查询的基本步骤,同时我们还可以通过商标事务所委托查询。
4、里面提供了5种查询方法国际分类号、注册号、商标名称、申请人名称(中、英文),对于查询是否注册来说,我们只需使用“商品名称”来是即可。
6、如果查询到有结果,说明商标已被注册。那就只能换一个商标了
7、如果查询到“抱歉!没有查询到任何结果”,那么恭喜你,商标尚未注册,赶紧去注册吧
如何防止商标通用化?
一、通用名称的规定
1、商标注册时:仅有商品的通用名称,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商标法第11条)
2、商标注册后: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的商品的通用名称,任何人可以申请撤销。(商标法第49条第2款)
3、商标注册后:注册商标中含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权利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商标法第59条第1款)
二、商标通用化的法律判断
1、时间节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条)
(1)商标注册程序:人民法院审查判断诉争商标是否属于通用名称,一般以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时的事实状态为准。申请时不属于通用名称,但在核准注册时诉争商标已经成为通用名称的,仍应认定其属于本商品的通用名称;(2)商标撤销程序:北京高院在银骏眉案案件中,突破以商评委裁定时的实际情况,裁定银骏眉商标构成通用名称,其注册违反商标法之规定。(3)商标侵权诉讼:因不涉及商标是否能够注册或是否撤销的审查,判断的时间节点是侵权行为发生时,商标是否已经成为通用名称;而无需遵守司法解释第8条规定。
2、判断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条)
商标侵权诉讼对通用名称的判断,参考商标行政程序的判断标准,即判断诉争商标是否为通用名称时,应当审查是否属于法定的或者约定俗成的商品名称。(1)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属于商品通用名称的,应当认定为通用名称。(2)相关公众普遍认为某一名称能够指代一类商品的,应当认定为约定俗成的通用名称。约定俗成的通用名称一般以全国范围内相关公众的通常认识为判断标准。(3)被专业工具书、辞典列为商品名称的,可以作为认定约定俗成的通用名称的参考。(4)对于由于历史传统、风土人情、地理环境等原因形成的相关市场较为固定的商品,在该相关市场内通用的称谓,可以认定为通用名称。
三、司法实践
新浪拍客商标侵权案:法院认为,也许原告在注册“拍客”一词时,该词汇有一定的显著性,但是该词汇并非原告独创,而是网民智慧的结晶,由于网民普遍使用该词汇,导致该词汇商标显著性明显减弱,可以认定“拍客”已经成为通用词汇,他人在通用范围内使用“拍客”词汇,而不是作为商标使用,不造成相关公众混淆,就不应认定为侵犯商标权。
银骏眉商标行政案:北京高院认为“综合正山茶叶公司和桐木茶叶公司提供的相关证据,足以证明在第53056号裁定作出时,“银骏眉”已作为一种红茶的商品名称为相关公众所识别和对待,成为特定种类的红茶商品约定俗成的通用名称。因此,基于第53056号裁定作出时的实际情况,应当认定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优盘商标撤销案:商评委认为,从争议商标“优盘”汉字本身的含义来看,其对于指定使用的第9类计算机存储器等商品的质量、功能、用途等特点具有直接的叙述性,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朗科公司自身也一直将“优盘”作为商品名称加以使用,客观上进一步起到了淡化乃至消灭“优盘”文字作为商标的显著特征的作用。同时,众多同行业经营者以及消费者已经比较普遍地将“优盘”作为一种新型的计算机移动存储器的商品通用名称加以使用。因此可以认定,争议商标已成为其指定使用商品——计算机存储器的通用名称。
四、如何防止商标通用化?
1、选择显著性强的标识
若商标的含义与所指商品的特点和用途,密切相关,如使用不当,很容易会变成商品的通用名称。而且,显著性不强的商标容易被他人以合理使用为抗辩事由,使用在自己的商品上。所以,在注册申请时应选择显著性较强的商标,从而防止被淡化使用。
2、正确使用注册商标。
(1)权利人应正确使用注册商标,且作为商标意义上的使用。例如优盘案件,优盘成为通用名称,是由于朗科公司将优盘作为商品名称不正当使用所致。(2)同时推出商标和新产品时,一定要正确区分商品名称和商标。因为在新产品上市之初,很容易用商标去命名商品,由此造成商标逐渐通用化。(3)权利人尤其要防止商标作为商品名称被列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具书、词典等文件中。这类情况,在药品名称和商标冲突的案例中,尤为突出。
3、实施积极主动的维权行动
权利人若发现他人将其注册商标作为商品名称或其他描述性说明等,应当及时启动维权行动,要求立即停止不当使用行为,甚至刊登报纸杂志公告。权利人的维权必须及时,以免丧失权利的救济途径。进一步放纵他人的不正当使用,会导致商标通用成为既成事实,到时亡羊补牢为时晚矣。就如“拍客”案件、“优盘”案件。
公司标志设计的"五大"原则及“四大”禁忌
一是简洁明了物质丰富的社会,品牌多如牛毛,人们不会特意去记忆某一个品牌,只有那些简单的标志才留在了人们的脑海中。
苹果(Apple)电脑是全球五十大驰名商标之一,其“被咬了一口的苹果”标志非常简单,却让人过目不忘。创业者当时以苹果为标志,是为纪念自己在大学读书时,一边研究电脑技术,一边在苹果园打工的生活,但这个无意中偶然得来的标志恰恰非常有趣,让人一见钟情。苹果电脑作为最早进入个人电脑市场的品牌之一,一经面市便大获成功,这与其简洁明了、过目不忘的标志设计密不可分。
耐克品牌的红色一勾,可以说是最简单的标志了,但它无处不在,给人以丰富的联想。小时候,我们做完作业,等着的就是老师那红色的一勾,它代表着正确、表扬和父母的笑脸;长大了,这一勾仍然如影相随,开会签到、中奖了领奖,甚至在我们小小的记事本上,都要在已经来过的人或已经完成的事的前面打上一个勾,它代表着顺利、圆满。当年设计出这个标志的一名大学生只得到了35美元的报酬,但今天,这一勾已经价值上百亿美元。
二是准确表达品牌特征:公司的品牌的标志,归根到底是为品牌服务的,标志要让人们感知到这个品牌是干什么的,它能带来什么利益。比如食品行业的特征是干净、亲切、美味等,房地产的特征是温馨、人文、环保等,药品行业的特征是健康、安全等,品牌标志要很好地体现这些特征,才能给人以正确的联想。
“M”只是个非常普通的字母,但是在许多小孩子的眼里,它不只是一个字母,它代表着麦当劳,代表着美味、干净、舒适。同样是以“M”为标志,与麦当劳(McDonald’s)圆润的棱角、柔和的色调不一样,摩托罗拉(Motola)的“M”标志棱角分明、双峰突出,以充分表达品牌的高科技属性。
三是设计有美感:造型要优美流畅、富有感染力,保持视觉平衡,使标志既具静态之美,又具动态之美。
百事可乐的圆球标志,是成功的设计典范,圆球上半部分是红色,下半部分是蓝色,中间是一根白色的飘带,视觉极为舒服顺畅,白色的飘带好像一直在流动着,使人产生一种欲飞欲飘的感觉,这与喝了百事可乐后舒畅、飞扬的感官享受相一致。
四是适用性与扩展性:公司标志的设计要兼具时代性与持久性,如果不能顺应时代,就难以产生共鸣,如果不能持久,经常变脸,就会给人反复无常的混乱感觉,也浪费了传播费用。
作为杀虫剂产品的枪手,其品牌标志是青蛙+手枪,青蛙是专吃害虫的,用在这里非常贴切,但考虑到将来枪手品牌要向非杀虫剂产品延伸,品牌标志就显得有些束缚。新的标志是一个枪手的形象,很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并有可能使这一新的标志成为品牌的象征符号。
五是字体与色彩运用讲究策略:字体首先要体现产品特征,例如食品品牌字体多以明快流畅的字体,以表现食品带给人的美味与快乐;化妆品品牌字体多为纤细秀丽,以体现女性的秀美;高科技品牌字体多为锐利、庄重,以体现其技术与实力;男人用品字体多为粗犷、雄厚,以表达男性特征。其次,字体要容易辨认,不能留给消费者去猜,否则不利于传播。再次,字体要体现个性,与同类品牌形成区别。
在色彩的运用上,首先要明白不同的色彩会有不同的含义,给人不同的联想,适用于不同的产品。当然,作为个体的人,对于色彩的感觉有时会差异很大,由于人们的生活经历不同,红色也可以联想到暴力和恐怖,白色也可以联想到生病、死亡等等。其次,相同的颜色也会因为地区、文化、风俗习惯的差异而产生不同的联想。因此,进入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有时需要对色彩因地制宜,进行调整。
公司标志设计禁忌
按照上面介绍的原则、方法和流程等,我们可以设计品牌标志。但是在设计过程中也有一些值得我们注意的地方。
1、防止类同品牌标志主要的功能之一就是用以区别于其他产品或服务品牌。如果我们在设计标志时同其他企业出现类同,那将会大大减弱品牌标志的识别性能。所以我们在设计时,既要与企业的形象、产品的特征联系起来,又要体现构思新颖,别出心裁的风格。
2、大小修正有些标志图案可以完美地用在名片或图章上,但是放大运用在广告牌上时,却容易失真;有的则正好相反,大的标志压缩变形后,原来的设计精神和形象变得茫然无存。因而在标志设计中,要注意这种放大或缩小引起的变形。
3、错觉改正在设计时对可能引起公众和消费者心理错觉的地方作某种修正。例如,设计的是垂直线,由于其他部分斜角的影响,使它看起来歪了,要纠正这种错觉,就得把线条略向相反一方微斜,使之平衡。标识设计还应注意实际使用问题。如品牌可能在很小的空间使用,要求标志实际尺寸很小,应能用通用的工艺制作。
4、各国禁忌跨国公司在设计品牌标志时必须考虑到产品行销国对色彩的偏好和禁忌(我们将在品牌标志色部分详细介绍)。品牌标志的设计受到营销原则、创意原则、设计原则等各方面的规范,以前随便画一个飞禽走兽、花草树木的图案已远不能满足品牌发展的需要了。激烈的品牌竞争对品牌标志的设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把设计的程序推上了更专业化的道路。我们普通的企业内部很少具备专业的设计能力,所以最好还是请一个优秀的设计公司设计,把标志的设计与企业的理念、产品的特征等多方面综合起来进行构思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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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人看过2024-01-21
所谓“转让”,并不仅限于字面上所表示的,由一主体让与另一主体,它包括所有主体变动,如协议转让,即甲将注册商标让与丙;继承,依法登记的自然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其继承人继受该注册商标;甲企业与乙企业合并为丙企业,则甲企业与乙企业的注册商标都将由丙企业继受。但是,在实践中,大量的转让注册商标的根据都是当事人之间的协议。有形财产的转让是通过物的转移而得到实现的,而商标的转让则是通过转注册来实现的,这与商标权利来自注册是相一致的。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应当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办理。商标局核准转让注册商标申请的,发给受让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第三十二条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因转让以外的继承等其他事由发生移转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手续。
转让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未一并转让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未改正的,视为放弃转让该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为了防止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商标或近似商标为不同的注册人所有,从而保证商标的区别作用。
应该指出的是,转让注册商标而不向商标局办理转让注册手续,不但转让不产生效力,而且违反《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将受到行政处罚,严重时还可能导致商标注册被撤销。
对于转让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将进行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核准,将转让事宜记录在《商标注册簿》上并予以公告,同时发给受让人商标转让证明,至此,商标的转让方告完成,转让产生法律效力,受让人成为该商标的注册人,享有相应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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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人看过2024-01-21
商标注册的常见风险?
1、查询盲期见风险
商标申请文件从商标局接收之日到可以从计算机数据库中检索到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的,这个信息输入周期即使在商标局内部也根本无法回避,对外则一般在3~6个月,这还只是商标申请本身的基本信息,也就是通常所讲的查询盲区。
此时易出现他人先于你注册该商标的风险。
2、近似商标生疑难
近似商标指的是2个商标对比起来,在文字的形状、读音、含义方面相似。商标评审员是人工操作的,难免会带上其主观的认知。一旦评审员确定其为近似商标,即会被商标局驳回,并且不能进入审核期。这类风险无法规避,且法律也赋予审查员在审查过程中,根据个人理解所行使的自由裁量权。实践中我们经常遇到的现状。
3、商标异议惹纠纷
在商标注册通过初审后,进入异议的流程,如果有人提出异议,并且答辩通过,则所申请的商标将不予以注册。
我国《商标法》规定,任何人对初步审定核准的商标持有不同意见并有明确理由的,都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要求撤销初步审定,驳回该商标的注册申请。
多快能注册成功?
没有上述因素影响的话,商标从申请到发证一般一年左右的时间。任何代理公司都不可能违抗这个因素。
能不能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