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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7人看过2024-01-21
    基本案情
    鹿城工商分局于20 xx年3月16日对荣盛公司作出温鹿工商处字(2024)第013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荣盛公司经销假冒“贵州茅台”牌白酒,已构成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根据商标法等有关规定,被告决定对原告的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罚:一、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二、依法扣押的假冒“贵州茅台”牌白酒956瓶予以没收销毁,其余的“贵州茅台”牌白酒129瓶、白酒109箱予以发还;三、处以罚款500000元,上缴财政。
    浙江省鹿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贵州茅台”商标由茅台酒公司注册,授权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使用。20 xx年1月8日,被告鹿城工商分局接受茅台酒公司投诉,对原告荣盛公司的经营场所进行调查,扣押了原告涉嫌假冒的“贵州茅台”牌系列白酒1085瓶,其他白酒109箱。经被告委托,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于次日对涉案“贵州茅台”牌系列白酒作出鉴定,结论为其中956瓶属假冒。按原告公司的标牌价计算,该956瓶“贵州茅台”牌系列白酒价格总计816992元。因假冒商品的数额较大,20 xx年3月19日,被告将案件移送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处理。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经侦查,未能发现原告明知是假冒的茅台酒而进行销售的证据,于20 xx年5月19日将案件退回被告。被告经听证、审批后,于20 xx年3月16日作出被诉行政处罚决定。
    裁判结果
    法庭审查时,双方主要针对茅台公司出具的商品真伪鉴定表能否作为证据采信展开质证与辩论。浙江省鹿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销售的商品经商标注册人鉴定为假冒,原告不能提供相反证据予以推翻,被告据此采纳鉴定结论认定原告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原告非法经营额达816992元人民币,被告作出被诉行政处罚内容,适用法律正确。据此,判决维持被诉行政处罚决定。
    宣判后,荣盛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行政证据应在依法收集并经行政机关审核确认可以证明案件事实的情况下,才能作为定案依据。由于对商标的真伪鉴别涉及一般人并不熟悉的专业判断,其结论的准确性对当事人至关重要。因此,鉴别人员应当对辨认经过、使用的方法、与真品的差异等基本情况进行说明,以供行政机关对其结论的准确性进行判断和确认。但本案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五份鉴定表只简单记载“包装材料:属假冒;酒质:不是我公司生产的酒”,从而判断:“属假冒”,该所谓鉴定内容过于简单,实难确保结论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法院不予采信。鹿城工商分局仅以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有权鉴定及该公司可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为由,而将涉案商标真伪的鉴别判断权完全交给该公司,法院不予支持。鹿城工商分局对荣盛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主要证据不足。据此,判决撤销原判;撤销被诉处罚决定;责令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鹿城分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对本案重新作出处理。
    典型意义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标注册申请日趋活跃。商标侵权案件的数量不断上升,行政执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日益凸显。由于商标的真伪鉴别涉及专业知识,辨别判断难度较大,故在当前对侵权商标查处的行政执法实践中,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一般将商标真伪的鉴定工作交由商标注册人或合法使用人进行,并将其出具的书面鉴定结论作为行政处罚案件的证据。一旦进入行政诉讼程序,行政机关往往以商标注册人有权鉴定并由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提出抗辩,本案正是这方面的典型案例。司法实践中发现,商标注册人或合法使用人因其鉴定结论在行政案件中的“权威性”,鉴定结论内容日趋简单,甚至无法反映辨认经过、使用方法、与真品的差异等基本情况,其准确性和可靠性无法确保。严格从证据分类看,该鉴定结论在证据性质上相当于“被害人陈述”,而非证据法中的鉴定结论,况且在很多商标处罚案件中,商标注册人或合法使用人往往也是举报人。如果行政机关一味放弃审查职责而径行采纳作为定案证据,不仅不符合证据法的相关规定,也有违公平原则。因此,在做法尚未完全统一之前,探讨商标侵权案件中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的证据审核义务具有积极且现实的实践意义。
  • 1318人看过2024-01-21
    记得著名相声表演艺术家马三立说过一个传统相声,名叫“祖传秘方”。说的是,有一个人看见街上在卖专治皮肤瘙痒的祖传秘方,于是就花五毛钱买下。晚上他身上发痒,打开装着祖传秘方的锡纸包,里面是一个白纸包。把白纸包打开了,里面还装着一个白纸包。此人越急身上越痒,越痒就心里越急。最后,他好不容易打开了最后一个白纸包,发现上面就写着两个字:挠挠。
    最近在办理商标申请的实务中,小编又遇到不少申请人希望把企业名称中的主要文字,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商号”,注册成商标的,但是,经过我们检索发现,这些企业名称中的商号部分,已经被他人作为商标文字进行注册了。于是,申请人就非常郁闷,希望我们能提供解决问题的办法。
    小编在这里也想再次普及一下相关的知识,以便于申请人在公司成立之时就进行周全的保护。
    众所周知,公司名称的预核准登记和商标注册,是在工商系统下的不同的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的。
    而商标注册则是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辖的商标局负责办理,并且商标是跨越行政区划的,不论这个商标是否驰名或者著名,该商标在大陆范围内都能够得到排他性的保护。
    那么,公司名称想要同时注册成为商标该怎么办呢?
    虽然已经是老生常谈了,这个小“秘方”还是很有效的,比“挠挠”可实用多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最后,如果您有商标注册、使用、维权、品牌管理方面的困惑或问题,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
  • 351人看过2024-01-21
    上海商标注册费用多少钱(仅参考)
    注册费用按类别按个数收取,每类每个商标费用:
    1900元(十年有效期,含十年的费用,国内公司或个人,其中国家规费1000,代理费900)
    3000元(十年有效期,含十年的费用,国外公司或个人,其中国家规费1000,代理费2000)
    上海注册商标所需资料
    1.以企业名称申请注册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需在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2.以个人名称申请注册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
    4.提供拟注册的商品/服务项目,可根据申请人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参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第九版以及商标局根据上述国际分类表修改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来填写;
    5.提供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商标代理委托书》,该委托书可从本网站上;尤其注意,《商标代理委托书》上的地址应与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完全一致。
    上海商标注册流程和时间有什么规定?
    1、设计——商标注册申请之前可委托我司或自行设计。商标设计要注意以下几点:(1)独创性,即商标的设计要有新意;一方面要符合显著性的要求,另一方面有创意的商标容易扩大商品的知名度,迅速占领市场。(2)商标的名称应避免与商品的功能联在一起。(3)商标的设计要突出主题,合理布局。
    2、查询——商标查询通常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在申请注册商标前,为了了解是否存在与其申请注册商标可能构成冲突的在先商标权利,进行的有关商标信息的查询。一件商标从申请到核准注册历时长久。如果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一方面损失商标注册费,另一方面重新申请注册商标还需要更长时间,而且再次申请能否被核准注册仍然处于未知状态。因此,申请人在申请注册商标前最好进行商标查询,了解在先权利情况。查询服务有两种:一种内部查询服务;另一种是代理政府查询服务,时间为7-14个工作日。
    7、注册——商标公告无异议或经裁定异议不成立的,注册成功。正常情况下取得注册证书为6个月左右。成功注册后有效期为10年,期满前六个月按时进行续展即可。
    上海哪些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7)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上海商标禁止使用虚假地理标志
    《商标法》第16条规定:“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由于地理标志具有标示决定商品特定品质、信誉等特征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来源于特定地区的功能,如果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但其所表明的商品却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往往会误导公众,而且对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生产者也不公平。所以,非真实的地理标志,当禁止使用。
    上海商标注册
  • 124人看过2024-01-21
    本文以注册商标与著作权侵权责任竞合为出发点,分析了二者产生责任竞合的原因,结合有关责任竞合以及请求权竞合的理论,对目前我国注册商标与著作权竞合侵权责任的规制进行了阐述。
    核心提示:本文以注册商标与著作权侵权责任竞合为出发点,分析了二者产生责任竞合的原因,结合有关责任竞合以及请求权竞合的理论,对目前我国注册商标与著作权竞合侵权责任的规制进行了阐述。
    商标法》第八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如果同一个商品中的商标权和著作权属于同一权利人,第三人的同一侵权行为则有可能同时侵犯了权利人的两项权利,在这种情况下,该第三人的责任承担形式如何则正是本文研究的重点所在。
    一、法律责任竞合与请求权竞合
    法律责任的竞合是指因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法律责任的产生,这些法律责任之间相互冲突的现象。其特点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数个法律责任主体具有同一性;
    (二)责任主体只实施了一个行为,而不是多个行为;
    (三)该行为符合两个及其以上法律责任构成要件;
    (四)数个法律责任之间,既无吸收关系也无并存关系,相互冲突。
    法律责任竞合的原因在于法律规范的竞合,同一行为被不同法律规范所调整,从而产生数种法律责任。法律责任竞合导致双重乃至多重请求权的存在。
    我国学者在讨论责任竞合问题时,既有用责任竞合概念的,也有用请求权竞合概念的。但是多数学者认为,在一般情形下,责任竞合与请求权竞合具有共同的内容。认为责任竞合是从不法行为人(债务人)角度观察而产生的概念,请求权竞合是从受害人(债权人)角度观察而产生的概念,所以责任竞合与请求权竞合是同一问题的两个不同的方面。
    所谓请求权竞合,是指一个自然事实,符合多个法律构成要件,从而产生多个请求权,而这些请求权的目的只有一个。请求权竞合,主要是因同一事件所产生的复数的请求权之间的竞合。在请求权竞合的情况下,经常存在着多个,但是相互独立的请求权,他们在内容上完全相同或者相互重叠。之所以发生竞合,是因为这些请求权的目的相同。如果目的不同,则不构成竞合,而是可以同时存在,也有人称之为聚合。
    由于侵权行为的现实存在与具体形态是不以立法者的意志为转移的,因此,解决责任竞合问题,显然不能以从法律上加以禁止为办法。责任竞合是法律无法消除的,作为一种正常的法律现象,立法上应当对其予以承认。所以,面对责任竞合,我们并不需要考察竞合存在的合理性,而是要决定:在责任竞合的情况下,法律应当怎样规制侵权行为人,侵权行为人在竞合之诉中应当承担两个侵权责任还是一个?同一行为所致的两种法律责任,两种责任之间的关系是聚合的还是竞合的?
    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与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
    损害赔偿的性质历来有惩罚性与补偿性之争,目前学术界的通说认为由于民事主体的平等地位,一方民事主体无权制裁另一方民事主体,所以损害赔偿最基本、最主要的性质是补偿受害人的损失。
    从对侵权行为的惩罚和预防侵权行为的角度出发,权利人应当有权在行使一个请求权即获得足额损害赔偿的情况下,仍然有权就另外一个请求权提起诉讼,从而获得法定赔偿。或者在只能适用法定赔偿的情况下,要求侵权行为人承担两个法定数额以下的赔偿。从理论上分析,两个法
  • 188人看过2024-01-21
    根据商标管理的需要与专业的经验来总结,怎样买别人注册的商标,可以有以下几个步骤,而购买商标具备基本法人资格,就是符合购买商标的条件。所以在交易之前,首先要有的就是法人资格,然后按下边的流程步骤来进行操作:
    第二步是协商交易与价格。商标的买卖交易,转让方与受让方,是需要有效沟通,才能达成交易的。所以在怎样买别人注册的商标的标准中,价格多少,买什么样的商标,是交易的核心,也是在实际的商标管理中,有明确管理规定的内容。
    第三步是达成交易,提前申请,到有关机关备案。怎样买别人注册的商标的基本方法,重点就在于要有专业的基础,品牌的实力,为保证顺利的实现交易提供保证。尤其是请代办服务较多,更方便有效率,是商标买卖的很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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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7人看过2024-01-21
    网上如何查询商标是否注册
    1、商标的查询方法比较复杂,今天我们介绍一下网上查询的基本步骤,同时我们还可以通过商标事务所委托查询。
    4、里面提供了5种查询方法国际分类号、注册号、商标名称、申请人名称(中、英文),对于查询是否注册来说,我们只需使用“商品名称”来是即可。
    6、如果查询到有结果,说明商标已被注册。那就只能换一个商标了
    7、如果查询到“抱歉!没有查询到任何结果”,那么恭喜你,商标尚未注册,赶紧去注册吧
    商标注册证手续怎么办理
    办理与注册商标相关的其他手续时需要交回原注册证的情况,《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只有两处提到:《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销申请书,并交回原《商标注册证》。”
    因此实际情况是,很多注册人办理相关手续时并不交回注册证,造成社会上存在大量的无效注册证。
    商标注册好处
    1、便于消费者认牌购物。
    2、商标注册人拥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3、通过商标注册,可以创立品牌,抢先占领市场。
    4、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可对其价值进行评估。
    5、商标可以通过转让,许可给他人使用,或质押来转换实现其价值。
    6、商标还是办理质检、卫检、条码等的必备条件。
    7、地方各级工商局通过对商标的管理来监督商品和服务的质量
    商标注册证有效期是多长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或宽展期内申请续展注册。注册商标续展的情况同变更、转让一样,续展后也不换发注册证,同样只是发给一个证明。此时的《商标注册证》看上去似乎已经过期失效,但事实上并非如此,原有的注册证与新核发的续展证明共同表明了该注册商标仍处于有效的法律状态。
    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商标局注销该注册商标。这种情况注销的商标,《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同样没有规定要收回原注册证。同一个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续展与否,其注册证本身的记载内容是一样的,都超出了它的有效期。然而实际上却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法律状态,一个是有效的注册商标,另一个则因过期注销而无效。
    商标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商标设计——商标查询——提交申请——受理通知——商标审查——登宪公告——完成注册
    1、设计——商标注册申请之前可委托我司或自行设计。商标设计要注意以下几点:
    (1)独创性,即商标的设计要有新意;一方面要符合显著性的要求,另一方面有创意的商标容易扩大商品的知名度,迅速占领市场。
    (2)商标的名称应避免与商品的功能联在一起。
    (3)商标的设计要突出主题,合理布局。
    2、查询——商标查询通常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在申请注册商标前,为了了解是否存在与其申请注册商标可能构成冲突的在先商标权利,进行的有关商标信息的查询。一件商标从申请到核准注册历时长久。如果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一方面损失商标注册费,另一方面重新申请注册商标还需要更长时间,而且再次申请能否被核准注册仍然处于未知状态。因此,申请人在申请注册商标前最好进行商标查询,了解在先权利情况。查询服务有两种:一种内部查询服务;另一种是代理政府查询服务,时间为7-14个工作日。
    7、注册——商标公告无异议或经裁定异议不成立的,注册成功。正常情况下取得注册证书为6个月左右。成功注册后有效期为10年,期满前六个月按时进行续展即可。
    外国人如何申请商标注册?
    有关外国人(非中国国籍的人)在我国的商标注册申请原则采用了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即:
    1、在中国境内有经常居所或有营业场所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包括在中国境内居住的外国人、外国驻我国的各种机构及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等):
    在我国申请商标注册方面享有与我国国民同等待遇原则[《商标法实施条例》(20 xx年8月3日最新版)第七条第三款];
    此类的商标注册申请可基本参照“国内商标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进行。
    2、不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
    根据《商标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外国人和外国企业在我国申请商标注册应遵循的原则就是:“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其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对等原则办理”。在办理这类商标注册申请时,通常按照国际惯例做法,采取以下3种的具体办法处理。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查询公司是不是已经注册商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 156人看过2024-01-21
    申请商标注册前要做哪些准备
    1、商标在先注册权利的查询工作:
    查询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册申请前,对其申请的商标是否与再先权利商标有无相同或近似的查询工作。值得注意的是商标查询虽然不是注册商标的必经程序(遵循自愿查询原则),但此项工作可以大大减少商标注册的风险,提高商标注册的把握性。在查询过程中,会受数据处理及商标申请审查期等等原因的影响,使得部分在先申请的商标无法进入数据库,因此无法查询检索到该部分信息。另外商标查询与审查工作由不同人员承担,而查询人员与不同审查人员的审查观点上可能出现不同的意见,因此,商标查询的结果不能当做法律依据,不具备法律效力。所以,注册商标之前,找一家专业的商标查询公司或一家具备完善的商标查询条件的商标代理组织是十分重要的。
    2、申请商标资料的准备:
    (1)如果您是以自然人名义提出申请,需出示您身份证及递交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等经营主体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您是以企业做为申请人来申请注册,需出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提供经发证机关签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有单位公章及个人签字的填写完整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商标注册流程有哪些
    1、注册准备
    选择注册方式
    一种是自己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注册;另一种是委托一家经验丰富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服务。
    2、准备资料
    3、开始申请
    4、按商品与服务分类提出申请
    目前,商品和服务项目共分为45类,其中商品34类,服务项目11类。申请注册时,应按商品与服务分类表的分类确定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的,应按不同类别提出注册申请。
    5、申请日的确定
    这是最重要的一点:由于中国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一旦您和其他企业发生商标权的纠纷,申请日在先的企业将受法律保护。所以,确立申请日十分重要,申请日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的日期为准。
    接下来就是商标审查、初审公告、注册公告三个程序。需要强调的是,经过商标局初审通过的商标,要在刊登公告三个月后无人提出异议才可以注册完成,该商标即受法律保护。已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可以申请商标续展注册。
    6、领取商标注册证
    商标完成注册后,商标局向注册人颁发证书。
    若是通过代理组织的由代理人向注册人发送《商标注册证》;直接办理注册的,注册人应在接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后三个月内到商标局领证,同时还应携带:领取商标注册证的介绍信、领证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当地工商部门的章戳的复印件、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商标注册人名义变更的需附送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注:一件新申请商标从申请到发证一般需要一年到三年半左右时间,其中申请受理和形式审查约需一个月,实质审查约需24到30个月,异议期三个月,核准公告到发证约2个月。
    哪些国家商标注册是“注册在先”原则
    以大多数欧洲国家和中国为代表的“注册在先”原则。注册在先,在程序上是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的日期为准,经登记编号,按照申请在先,编号在先的原则优先获准注册。这种做法,实际上也是一种通过注册获得商标专用权的原则,谁先注册专用权就归谁。“注册在先”的原则有许多优越性,它的主要特点是,获得注册的商标专用权具有稳定性,注册后的商标今后就不会再产生商标专用权的纠纷。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上约有一半国家采用“注册在先”的原则。
    这些国家是:中国,日本,德国,法国,丹麦,阿富汗,阿尔及利亚,阿根廷,奥地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前捷克,多米尼加,埃及,玻利维亚,巴西,保加利亚,智利,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古巴,意大利,科威特,黎巴嫩,利比里亚,墨西哥,蒙古,利比亚,摩洛哥,尼泊尔,芬兰,希腊,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匈牙利,冰岛,伊朗,瑞典,叙利亚,多哥,土耳其,乌拉圭,委内瑞拉,南斯拉夫,尼加拉瓜,挪威,巴拉圭,秘鲁,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萨尔瓦多,沙特阿拉伯,索马里,西班牙,苏丹。
    注册商标有哪些好处
    从国家法律上来说,注册商标可以保护自己的商标不受侵犯,不被他人使用,可以维护商品的信誉和形象。另外,注册了的商标不仅可以增强消费者的认同感,还可以增强企业自身维护品牌价值的信念,提升品牌形象,在国际市场上拓展市场。
    正因为商标可以让如此多的消费者信任和信赖,所以企业拥有一个专属于自己的商标就显得尤其重要。除此之外,注册商标还有一系列的好处:
    1、注册商标,表明了商品的独属性,在全国乃至世界,只有拥有这一商标的企业才可以使用,任何其他的企业不能擅自使用。这就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企业商标不受侵犯,保护了品牌的价值不受盗取。
    2、注册商标,还可以形成一种独特的品牌形象,在任何地方,只要看到这样的商标。就能让消费者联想起这一产品,创造一定的市场认同感。
    3、注册商标,可以以此为契机,进行国际贸易,拥有一定的国际认同,进而形成一定的国际地位。
    4、注册商标之后,如果以后不再使用这一商标,可以转让,可以抵押。
  • 131人看过2024-01-21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8条、第9条的规定,注册商标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1)商标应当是由法定的构成要素组成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
    (2)注册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这样才能发挥商标区别商品来源和服务提供者的作用。
    (3)注册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不得与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也不得侵犯他人已经在先取得的著作权、企业名称权、专利权等权利。
    可注册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或服务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商标除了可标明商品或服务的商业性来源,还有其他种类的商标。集体商标为某协会所拥有,该协会的成员用集体商标来标明其符合一定的质量标准和该协会所确定的其他要求。这些协会中有代表性的有,会计师协会、工程师协会或建筑师协会。证明商标是用来证明达到某些规定的标准的商标,但不限于仅由任何成员使用。任何人只要交验有关产品达到若干规定的标准的证明,即可取得证明商标。例如,用于干酪的英国商标“斯第尔顿”即是一种证明商标。
    不可注册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7.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
    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以下几种情况在多数国家被认为不具备显著特征:
    (1)商标采用了本行业通用的商品名称或图形。如以“乳牛”作为奶粉商标图案,因乳牛为本行业通用的商品图形,商标不具备显著特征,不能获准注册。
    (2)商标采用了地理名称。根据国际惯例,许多国家和地区禁止使用地理名称作为商标,因为地理名称不能区别不同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
    (3)商标仅由表示商品质量、主要原料,或功能、用途等特点的文字、图形组成。如“羊绒”毛绒、“金质”钢笔等。采用这类商标,将使商品与其他同类商品混同。
    (4)商标由单纯阿拉伯数字组成。以阿拉伯数字作为商标;将使其不易识别,使用在某些商品上还会引起误认,比如用作鞋子的商标易与尺码混淆。大多数国家规定数字商标不准注册,如广州生产的“555”牌电池在巴基斯坦、肯尼亚等国申请注册未能得到核准。
    对商标的显著特征的审查,各国掌握的尺度不尽相同。
    日本商标法同中国商标法对显著特征规定大致相同,但要求商标必须使用所指定的一种或几种颜色。
    法国商标法的规定较宽松,一切可用以识别产品、物品或服务的标记如姓氏、别名、地名、标签、标徽、烙印,印花、戳记、插画边纹、图画、浮雕、字母、数字、铭文等都可以作为工业、商业或服务业的商标。
    英国和美国实行商标注册两部制,在A部(主簿)注册的商标较B部(副簿)注册的商标要求严一些。英国商标法规定,凡申请注册为A部的商标,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公司、字号、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以独特的形状表现的;
    (2)申请人自己的或者企业前人的签字式样;
    (3)一个或几个独创的文字;
    (4)一个或几个对商品特性或品质无直接联系的文字,但不得是地理名称或姓氏;
    (5)其他显著特征。
  • 108人看过2024-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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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御商标是指较为知名的商标所有人在该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或类似商品(服务)以外的其他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的若干相同商标,为防止他人在这些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使用相同的商标。原商标为主商标,其余为防御商标。
    按照国际惯例,防御商标一般较难注册;但一经注册,则不因其闲置不用而被国家商标主管机关撤销。
    防御商标的由来
    防御商标是指较为知名的商标所有人在该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或类似商品(服务)以外的其他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的若干相同商标,为防止他人在这些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使用相同的商标。原商标为主商标,其余为防御商标。
    防御商标来自现实市场活动中的商标侵权,较为普遍的是“克隆”商标的现象,严重影响商标权所有人的商标信誉或企业信誉。虽然对商标“克隆”的现象,的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已有相应法律上的规定和特殊保护措施,但是它仅限于“被公众所熟知”的知名度较高、显著性较强的商标,而且其“知名度和显著性”程度不高或尚无法确定的商标来说,则无法保护。为此,出现了注册防御商标来进行自我保护。
    防御商标的意义
    注册防御商标对一些商标具有制作性,宣传广告投入巨大,力求创立驰名品牌形象的企业来说,具有实质性的战略意义。防御商标的注册给注册人增加了很多权利,也正因为如此,各国对防御商标的注册要求很严格,一般要求正商标是驰名商标或者显著性很强的组字商标。例如,可口可乐公司在“可口可乐”牌碳酸饮料成为驰名商标以后,又在其他33类商品上注册“可口可乐”商标。注册防御商标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其主商标(一般为驰名商标),防止他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注册、使用与其驰名商标相同的商标,淡化其驰名商标的影响。
    根据我国《商标法》(20 xx年10月27日第二次修订版)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很显然,商标专用权的范围是受到严格限制的,它不涉及非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从本质上讲,商标侵权行为一般仅限于有竞争关系的同一种或类似的商品和服务,在无竞争关系的非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与他人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一般不构成侵权。因此,在现实的市场活动中,常常有人有意或无意的利用了这一点,他们不想自己付出辛勤努力,而是随意复制或模仿他人具有制作性的商标,尤其是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使用或注册在与该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之外的其他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企图借用知名商标品牌多年苦心经营而形成的影响力“搭便车”,以欺骗公众,获取不正当竞争的利益。这种“克隆”商标的现象是当今市场活动中较普遍存在的,它极有可能引起消费者对商品出处或企业的混淆,严重影响商标权所有人的商标信誉或企业信誉。
    防御商标的注册
    1、商标构成要素是否具备独特的显著特征。由于防御商标需要在多个不同的非类似商品或服务的类别中进行注册,如果商标缺乏独特的显著特征或者显著特征较弱,则很有可能在某些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中已有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注册在先而无法注册,既使获准注册的话,也极有可能因自身先天不足,而无法对主商标起到防御保护作用。
    2、《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4)项规定“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商标有面临被撤消的可能。注册防御商标的目的,并非是要立即使用这些商标,而是限制他人在某些其他相关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或注册与主商标(被防御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起到一定的防御保护作用,同时又能为未来企业发展预留“伏笔”。所以,注册防御商标时必须考虑到如何按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使用”商标,否则就失去其存在的意义了。从实质上说,《商标法实施条例》中所指的“使用”涵盖的范围非常广。事实上,除了商标注册人已不存在或商标已被废弃的情况外,一个有用途的商标因“未使用”原因而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撤消的先例是极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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