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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人看过2024-01-21
现代企业非常注重注册商标的重要性,通过注册商标提高企业综合实力,通过商标区别不同产品,让企业产品辨识度更高,通过注册商标这种方式,还会让产品品牌的推广范围更广,现在越来越多企业生产产品,都想要注册商标来提高辨识度,作为比较重要的企业标记,那么商标转让流程及费用具体是什么情况?企业为何必须要注册商标呢?
商标注册的好处:
之所以现在中国企业都比较注重商标注册的重要性,主要原因就是通过商标注册会让企业品牌更为独立,尤其是还会让企业品牌的市场渗透率和辨识度更强,让企业产品的受关注度更高,拥有独立合法使用的商标,这些企业产品广告推广营销的效果会更好,让推广的范围更加广泛,更深化企业产品在消费者心中的地位,还能促进消费者对产品的印象,商标会深深的印刻在消费者的脑海中。
商标注册流程及费用:
1、商标注册的流程
商标注册的整个流程比较麻烦,建议各大企业或个人申请商标注册,要按照具体的法律法规要求来申请,首先需要做的就是要确定商标的造型和文字,还要进一步的进行商标查询,递交商标注册申请,随后就要准备关于商标注册的费用,还有各种手续材料,然后就进入到商标局的商标形式审查过程中,公示三个月后就可确定是否能成功申请商标。
2、商标注册的费用
我国商标局对个人注册商标收取270元的费用,如果企业或个人申请注册商标是通过代理注册这种方式,除了缴纳商标局需要收取的270元费用之外,还要支付代理商的服务费,建议申请注册商标时,选择代理机构要更谨慎,这样才能选择更为专业的代理机构,帮助大家申请商标注册,由于商标注册的整个流程确实比较复杂,选择代理机构就会让整个流程更省心,但是要选择符合法律规定的代理机构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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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人看过2024-01-21
“商标是商战的利器,是开拓市场的先锋”,消费者在购物时,总偏好大家都耳熟能详的商品,熟悉、稳定且信誉良好的商标总能给大家带来此商品“安全”、“信的过”的信任感,这就是商标的作用。
一、为什么要申请注册商标?
1、商标注册人拥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保护企业商标不受侵犯。
2、通过商标注册,可以创立品牌,抢先占领市场,拓展业务范围。
3、形成一种自有的品牌形象,便于消费者熟悉品牌,可以认牌购物,确保销量。
4、品牌建立的基础,是驰名商标的根本。
5、商标可以通过转让,许可给他人使用,或质押来转换实现其价值。
6、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可对其价值进行评估,可以继承。
7、商标是办理质检、卫检、条码等的必备条件。
8、地方各级工商局通过对商标的管理来监督商品和服务的质量。
二、申请注册的商标应符合什么条件?
1、易与他物区分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2、具有显著特征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三、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有哪些?
1、同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7、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注意: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四、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有哪些?
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2、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3、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注意: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五、如何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注意: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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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人看过2024-01-21
之所以会规定出一些不能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最直接的原因是怕对社会大众造成混淆。因此,当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时,应该要一时间思考,哪些图形、中文、英文等标志绝对不能注册成商标,做好功课后再注册必定事半功倍。
根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1)同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7)带有欺骗性的,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
从上述的8点不准看来,前5点主要是讲涉及政府、官方、军事等机构的标志基本不准注册,这点不容易引起大众的误会。
值得大家注意的是最后3点。
带有民族歧视性的,是指对特定民族进行丑化、贬低或者其他不平等看待该民族的内容。
带有欺骗性的,对产品的特点、质量等夸大宣传,会妨碍欺骗公众对该产品的判定。
最后一点是判定商标能否注册成功范围较广的一点。主要是商标内容不能向社会大众传播负面的、消极的观念和影响。以小尚的经验来说,注册商标的申请失败,常常会体现在最后一点上。加之商标评审会是人工审核,受到评委主观判定的干扰,提高了商标注册的失败率。怕麻烦,怕风险的朋友建议直接商标转让,买入一枚现成的商标。不怕麻烦的朋友,可以将本文琢磨一下,做好万全准备,为自己注册一枚好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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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人看过2024-01-21
如何保护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来源:IPRdaily发布时间:2024-11-0405:53:00浏览:2245
一、商标注册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商标注册人的权利
商标注册人的权利主要是指对注册商标转让所享有的专用权。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对该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商标专用权应当包括:
1.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其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在相关的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商标。
2.独占权: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3.许可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形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4.禁止权:对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商标注册人有权予以制止。
5.设立抵押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经营活动中以其注册商标设立抵押。
6.投资权:商标注册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投资。
7.转让权:商标注册人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有偿或者无偿转让给他人。
8.继承权: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可以依照财产继承顺序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二)商标注册人的义务
1.商标注册人应当对其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负责。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时,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
2.商标注册人应当严格按照商标法律的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其注册商标。
二、商标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注册商标应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使用。
(二)商标注册人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
(三)商标注册人超过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并标明注册标志的,是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四)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五)商标注册人有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如果注册商标自核准之日起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该商标将可能被依法撤销。
(六)商标注册人应防止其注册商标成为通用名称。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通用名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七)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商标局备案并报送备案材料,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八)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九)以注册商标权出质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签订书面质权合同,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质权登记申请,由商标局公告。
三、商标专用权的保护途径
(一)行政途径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侵权案件进行查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尚未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作出行政处理,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二)司法途径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程序,维护商标专用权人的合法权益。
四、商标侵权的行政投诉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任何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或举报。工商所是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派出机构,可以接受投诉人投诉。投诉一般应采取书面形式,写明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如侵权嫌疑人名称、地址,涉嫌侵权行为的发生地,涉嫌侵权的商标标识或者物品(照片、影印资料)等,同时附送商标权利人有效的权利证明。在查处商标侵权案件过程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要求权利人对涉案商品是否为权利人生产或者其许可生产的产品进行辨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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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人看过2024-01-21
如何进行商标网上申请
一、申请人
商标申请人可以直接提交商标网上申请,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直接提交商标网上申请的申请人,应当符合《商标法》第四条的规定,不违反《商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并具备在线支付商标申请费的技术条件。代理商标网上申请的商标代理组织,应经企业登记机关依法登记并在商标局备案。
二、不予受理的网上申请
由于技术原因,商标申请人或商标代理组织不得提交下列情形的网上申请:
(一)商标局公布的《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所规范的商标注册申请;
(二)有优先权诉求的商标注册申请;
(三)人物肖像的商标注册申请;
(四)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商标注册申请;
(五)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没有列入《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商标注册申请;
(六)外国人或外国企业作为商标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未委托商标代理组织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我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商标申请人参照本项规定办理。
(七)其它暂不宜采用网上申请的商标注册申请。
三、费用交付
商标申请人直接提交商标网上申请的,应当在提交商标网上申请时,使用本人或其委托的付款人的银行卡立即在线足额支付商标规费;商标代理组织代理商标网上申请的,应当足额预付商标规费。商标局对付款方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其他注意事项
商标申请人直接提交商标网上申请的,商标局收到符合要求的电子申请书数据和足额缴纳商标申请费的信息视为该申请提交成功;商标代理组织代理商标网上申请的,商标局收到符合要求的电子申请书数据视为该申请提交成功。
提交商标网上申请的,商标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提交成功的电子申请书数据的日期为准。
网上商标不得注册申请情形?
由于技术原因,商标申请人或商标代理组织不得提交下列情形的网上申请:
(一)商标局公布的《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所规范的商标注册申请;
(二)有优先权诉求的商标注册申请;
(三)人物肖像的商标注册申请;
(四)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商标注册申请;
(五)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没有列入《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商标注册申请;
(六)外国人或外国企业作为商标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未委托商标代理组织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我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商标申请人参照本项规定办理。
(七)其它暂不宜采用网上申请的商标注册申请。
网上公告有什么内容?
(一)以自然人名义作为商标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的商标注册申请;
(二)以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名义作为商标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的商标注册申请;
(三)以个人合伙营业执照登记的名义或有关主管机关登记文件登记的名义作为商标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的商标注册申请;
(四)有优先权诉求的商标注册申请;
(五)人物肖像的商标注册申请;
(六)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商标注册申请;
(七)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没有列入《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商标注册申请;
(八)外国人或外国企业作为商标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未委托商标代理组织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我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商标申请人参照本项规定办理;
(九)其它暂不宜采用网上申请的商标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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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人看过2024-01-21
国外商标注册需要多长时间
看你要注册哪个国家的,每个国家注册时间都不同的。
涉外商标注册一般1~2年内就可以完成,当然有部分快的国家、地区有时半年左右就可以完成注册,如:香港,有部分慢的国家要4~5年才能够完成注册,如:巴西、印度等。
国外商标怎么注册
从现有保护商标的国际公约和惯例看,中国企业到国外注册商标主要有两条途径:一是直接向所在国申请商标注册;二是通过马德里协定和议定书办理商标国际注册。
1、直接向所在国申请商标注册
向国外申请商标注册时,一般应委托所在国的商标代理人进行。这一方面是由于申请人多不具备被申请国的商标法律知识,不了解申请的具体程序。另一方面则是由于大多数国家都规定非本国国民申请商标注册须委托本国的商标代理人代为办理,至于委托哪一家代理人,则由申请人自己选择决定。申请人可以委托自己在所申请国的贸易伙伴代为寻找,也可以自己寻找,目前为许多企业所乐于接受的是委托我国的商标涉外代理机构办理。由于这些机构与国外的许多商标代理人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因此委托他们办理向国外的商标注册申请,手续简便,在时间上也较令人满意。委托这些机构办理时,只要出具相应的委托书,提供相应的商标图样(文字商标有时不必提供图案),指定必要的商品范围就可以了。若申请人委托自己在国外的贸易伙伴代为办理,双方应签订协议,写明以我方名义申请注册,以防商标旁落。
2、通过马德里协定和议定书办理商标国际注册
我国分别于19xx年10月和19xx年12月成为《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和《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和议定书)的成员国,因此我国企业可以通过商标国际注册在马德里协定和议定书中的成员国取得商标的法律保护。
申请人在申请商标国际注册之前,其商标必须首先在原居住国进行该商标的注册或在原居住国取得商标初步审定,并且初步审定的商标已刊登初步审定公告。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的商品和服务范围不得超出在原居住国注册的商标和服务范围。
这里需指出的是,国际注册并不能产生专用权,换言之,注册人的商标并不能直接在成员国受到保护。只有当注册人申请要求在某个成员国得到保护,且被请求国的商标主管机关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驳回其保护要求时,该国际注册商标才能在该国享有同本国注册商标相同的权利。
哪些国家商标注册是“注册在先”原则
以大多数欧洲国家和中国为代表的“注册在先”原则。注册在先,在程序上是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的日期为准,经登记编号,按照申请在先,编号在先的原则优先获准注册。这种做法,实际上也是一种通过注册获得商标专用权的原则,谁先注册专用权就归谁。“注册在先”的原则有许多优越性,它的主要特点是,获得注册的商标专用权具有稳定性,注册后的商标今后就不会再产生商标专用权的纠纷。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上约有一半国家采用“注册在先”的原则。
这些国家是:中国,日本,德国,法国,丹麦,阿富汗,阿尔及利亚,阿根廷,奥地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前捷克,多米尼加,埃及,玻利维亚,巴西,保加利亚,智利,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古巴,意大利,科威特,黎巴嫩,利比里亚,墨西哥,蒙古,利比亚,摩洛哥,尼泊尔,芬兰,希腊,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匈牙利,冰岛,伊朗,瑞典,叙利亚,多哥,土耳其,乌拉圭,委内瑞拉,南斯拉夫,尼加拉瓜,挪威,巴拉圭,秘鲁,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萨尔瓦多,沙特阿拉伯,索马里,西班牙,苏丹。
哪些国家商标注册是“使用在先”原则
除上述国家外,另一些国家是采用“使用在先”的原则。“使用在先”的含义是指二个或二个以上用于同一品种的相同或近似商标之间的产品生产或销售日期的先后,其生产和销售日期在先的,称为“使用在先”。采用“使用在先”的做法实际上是通过使用,获得商标专用权,先使用者可优先获得专用权。“使用在先”原则的采用者以英美等国家为代表。其特征是,商标的专用权只决定于商标的使用,注册只不过是增强其效力而已。“使用在先”的原则保护了首先使用者的权益,但也有明显的不足之处,这就是获得注册的商标没有稳定性。任何使用在先的商标,尽管后来已停止使用,但仍可对使用在后,但已获得注册而且业务范围广泛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提出异议,从而干扰了市场的正常运转。还有地区性的问题如果某一商标只在某一地区或某一城镇使用,并不涉及到整个领土,那么它的专用权地区的归属还须通过公众评论来作出决定。如果这个商标仅仅是在某一地区使用,其专用权就限于该地区,商标主如果想把它扩大到其它地区,则必须开展宣传,让其它地区的消费者也知道,才能扩大专用权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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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人看过2024-01-21
商标注册从来都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我们主张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但是在做之前,起码你应该了解一些你必须了解的基本情况。
当你需要一个商标的时候,你就会想办法去获取,那就是注册,注册商标绝对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有时候,一个名字事关成败,有时候,你面临的可能是一个骗局。因此,商标从你计划注册的那一刻开始,就有很多你不得不去了解的事情。
一,到哪里注册?
商标注册一直只有两种途径,一是直接前往北京国家商标局办事大厅窗口提交注册申请,二是委托经国家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但是,自今年9月1日起,《委托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受理商标注册申请暂行规定》开始施行。该规定是《工商总局关于大力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的意见》落地的具体实施方案之一。该规定指出县级以上(以省会城市、地级市为主)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受工商总局商标局委托,在地方政务大厅或注册大厅设立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代为办理商标申请受理等业务。也就是说,将来第三条商标申请途径会是各地工商管理部门的办事窗口。申请人可以自由选择通过什么途径注册商标,但是选择哪种途径,事关商标注册成功率,后面我们会给出建议。
第二,注册需要什么条件
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主体分为两种,一是企业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等,注册商标时需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二是自然人,注册商标时需提供身份证及个体工商营业执照。
满足以上条件才能注册,简单说就是没有执照就不能注册商标。
第三,注册要多久
商标注册自提交之日起,9个月的时间为商标局审查时间,初审通过则予以公告,公告期限3个月,3个月之内无人提出异议,则予以核准注册,并发放商标注册证。整个流程为期约12个月.如果有人在公告期提出异议,则国家商标局会在9个月内审查异议理由是否成立。因此,在商标局,一个商标最长的审核周期通常为21个月(特殊情况延长审查周期和诉至法院的情况除外)。
当然,例如商标局缺纸,打印机坏了等等情况出现除外,这纯属吐槽,但是不得不说的是,国家商标局在处理商标审查时间的问题上还是有了大幅改进的,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一年的申请注册量超过100万件,这确实是一个相当大的数量,也许正因如此,商标局才会拓展渠道,开通下级行政机构申报渠道。
第四,注册时如何选择注册类别和商品项目
商标注册时不同的商品归属不同的类别,共计45个类别,1-34类为产品,例如五金工具为第8类,水果蔬菜第31类。35-45类为服务,例如餐饮住宿第43类,法律服务第45类等等。申请人提供什么产品和服务,需找到相应的类别进行注册。
需要注意的是一些跨类别的类似商品,申请人必须精确确定商品类别。例如申请人是做手套,那么共有7个类别包含手套这个商品项目。
9类安全救护器具中有耐酸手套,防事故用手套等
10类医疗用辅助器具、设备和用品中有医用手套等
17类绝缘用材料及其制品中有绝缘手套
21类家务用具中有家务手套、园艺手套等等(与第十版及以前版本2408商品交叉检索)
24类纺织品类别有洗涤用手套(后移类删除)
25类服装类别中有手套(服装)
28类运动防护器具中有竞技手套等
那么申请人在申请注册前就必须对当前和以后的发展有一个判断,商标选择在什么类别注册必须提前搞清楚。
此外,每件商标在注册时可以选择十项商品项目(超出部分额外支付80元每个商品项目),申请人请充分使用这个选择,在同一类别中不同小类挑选10项,好处就是能够最大限度的保护商标使用范围,为以后的发展留下空间,为防止他人注册相同或近似商标设置障碍。
商品分类表上有的商品可以选择,那如果申请人要注册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分类表上没有的怎么办呢?分两种情况:
一种,分类中有概括性名称或其他称谓,只是没有你要注册的行业习惯称谓,那么你还是要按着分类表中能概括这个商品性质的那个商品名称进行注册,比如,MP3、MP4等产品,分类表中是没有这样的商品名称的,因为这只是国内对这种商品的习惯称谓,而国际分类中,这种商品就是“数据传输质”,所以注册时,就得按着这个名称来注册;
第二种情况,如果最近市场上出现了一种新兴的商品或服务,而分类表中还没有这样的商品,那么你就将这种商品做一个商品描述,将说明及该商品名称一起递交注册就可以了,商标局审查后会按着这个新兴产品名称进行注册保护。
第五,如何选择代理机构
最后,申请人所要考虑的就是找谁帮你申请注册,自己到商标局大厅窗口去申请显然不符合绝大部分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到各地工商部门的窗口去办理目前来看短时间内难以在实现,因为首先各地工商部门要向国家商标局提出申请,商标局认为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然后培训、试点。此外,地方工商部门相关工作人员日常工作繁杂,对商标申请专业的了解程度远不如经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一线搏杀的商标代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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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人看过2024-01-21
商标注册流程和时间有什么规定?
1、设计——商标注册申请之前可委托我司或自行设计。商标设计要注意以下几点:(1)独创性,即商标的设计要有新意;一方面要符合显著性的要求,另一方面有创意的商标容易扩大商品的知名度,迅速占领市场。(2)商标的名称应避免与商品的功能联在一起。(3)商标的设计要突出主题,合理布局。
2、查询——商标查询通常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在申请注册商标前,为了了解是否存在与其申请注册商标可能构成冲突的在先商标权利,进行的有关商标信息的查询。一件商标从申请到核准注册历时长久。如果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一方面损失商标注册费,另一方面重新申请注册商标还需要更长时间,而且再次申请能否被核准注册仍然处于未知状态。因此,申请人在申请注册商标前最好进行商标查询,了解在先权利情况。查询服务有两种:一种内部查询服务;另一种是代理政府查询服务,时间为7-14个工作日。
7、注册——商标公告无异议或经裁定异议不成立的,注册成功。正常情况下取得注册证书为6个月左右。成功注册后有效期为10年,期满前六个月按时进行续展即可。
商标注册网上申请流程怎么申请
办理商标注册网上申请的,应当按以下流程办理:
一、申请“商标数字证书”
l仅商标代理组织需要进行本步骤的操作。
商标代理组织应当先申请“商标数字证书”,然后才能代理商标网上申请。
二、下载并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和安全应用控件
l仅商标代理组织需要进行本步骤的操作。
商标代理组织应当登录商标网上申请系统首页,下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USB-KEY驱动)和安全应用控件软件,并按照“商标数字证书(USB-KEY)安装指南”的要求进行安装。
详情请查阅“商标数字证书安装指南”和“商标数字证书使用注意事项”。
三、登录网上申请系统,选择书式,提交商标网上申请
2、填写申请信息:登录系统后,选择申请书式,按要求填写申请内容。
详情请查阅“商标注册网上申请填写要求”、“商标注册网上申请用户手册”。
提示:
1)请认真阅读网上申请系统提供的指南和填写要求,并按要求办理。
2)在本系统当日接收时间的范围内,可以通过“申请查询”功能,查看本商标代理组织或商标申请人当日提交的申请信息。
3)对于商标代理组织,在提交申请前,可以将申请信息“页面另存”,离线校对。在本系统当日接收时间的范围内,可以通过“申请查询”功能修改申请信息。
四、缴纳商标规费
商标代理组织应当在提交申请前向商标局足额预付商标规费。
同一天申请注册的商标近似怎么办
根据商标法实施细则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各申请人应当按照商标局的通知,在三十天内交送第一次使用该商标的日期的证明。同日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各申请人应当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应当在三十天内将书面协议报送商标局;超过三十天达不成协议的,在商标局主持下,由申请人抽签决定,或者由商标局裁定。
怎么保护未注册商标
《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从此条法律规定看,我国的商标法律制度保护的直接对象是注册商标,所有法律条款的设定,都是围绕注册商标的保护来进行,未注册商标显然是不受商标法律保护的。
但未注册商标不受法律保护,不等于对使用未注册商标行为放任自流。反之,为了更好地保护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和维护商标使用的秩序,需要对未注册商标的使用加以规范。所以,《商标法》第四十八条专门对使用未注册商标行为做了规定。
此条规定属禁止性规范,未注册商标使用人只要不违反此条规定,其未注册商标就可以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否则,商标行政主管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我国商标注册实行自愿注册原则,即商标使用人对使用的商标是否注册,完全取决于自己的需要来决定。
尽管如此,总的讲,因未注册商标不受商标法律保护,未注册商标使用人始终处于一种无权利保障状态,而随时可能因他人相同或近似商标的核准注册而被禁止使用。所以,在实行商标保护采取注册原则情况下,使用未注册商标还是弊大于利。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注册商标流程时间”,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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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人看过2024-01-21
1、在先商标信息的不完整性和滞后性
因为商标局天天都要收到大量的各类商标申请,而且这些申请资料都要人工逐一进行分类并通过扫描输入商标局数据库,因此,各类商标申请文件从商标局接收之日到可以从计算机数据库中检索到需要一定的周期,就是通常所讲的查询盲区。同样,商标局各职能处的各审查流程和环节也都存在一定的程序周期,特别是国家机关的工作效率普遍不高,不同审查员之间的差异也很大,这就导致其他商标审查信息也同样存在信息的滞后和不完整情况。固然随着这些年来商标局计算机系统的多次全面改造和工作治理上的改进,比起以前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无论怎样,这种现象在相称时期内是无法避免而客观存在的。
2、审查中信息来源的局限性
商标局主动审查中所依据的最完整、最可靠的信息就是商标局自己多年积累的商标注册和申请信息。而其他的诸如,县级以上地名、某些行业、产品信息等等都要商标局自己去逐步收集收拾整顿的,因为信息来源的被动和滞后,有所漏掉是正常现象。而对于诸如专利注册、版权登记上的信息商标局根本就不会关注,只有权利人自己在商标初审公告期三个月的被动审查中发现后,通过异议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3、审查员的主客观差异所产生的误差
每个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都是通过各个审查员独立完成的,因为不同的审查员在专业范围、知识面及工作经验、责任心等方面存在着一定差异,审查结果必定会受到主客观方面多种因素的影响。针对相同类型的个案,不同的审查员、不同种别的审查员可能得出截然相反的判定结果。因为不同种别所涉及的行业性质、商品/服务特点不同,其审查标准的掌握也有所不同,审查员在调整审查种别后,很轻易造成审查标准的宽严不一。
总的来说,商标审查属于主观性较强的工作,因此存在差异是无法避免的现象。
4、法规政策的时段性造成审查标准的变动
我国自从19xx年颁布商标法以来,相关的商标法律法规政策就跟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新题目的泛起一直处在动态发展阶段性调整之中,而且在相称一个时期内这种动态调整仍将继承,这种调整不可避免地要影响审查标准。
尤其是我国的行政法规政策,良多情况下往往带有时代的印记,并跟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因此,不了解政策的变化和趋势,而是静态孤立地看待商标、看待审查尺度,就会泛起理解判定上的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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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人看过2024-01-21
但是,实践中,还存在这样一类特殊的商品或者服务类别,对于它们的实际经营,需要通过国家特定机关的严格审核并具备一定的主体资质,而这些审核往往发生在商标注册之后和商标实际用于相关行业之前。而在注册时,由于产品或服务类别是由申请人自由指定的,而对于申请人是否实际有这些资质并不一定是商标局的审查范围。因此,就存在这样一类注册在特种行业的商标,注册人实际上未必有相关的资质从事相关行业而仅仅是在书面上于商标注册时申请了相关类别并获得批准。那么,如果在此类商标存续期间被他人在同类或近类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了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使用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并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让我们来看两个案例。
一、“齐鲁”商标案
在该案中,原告山东某公司起诉被告某证券公司营业部在相关类别上使用了与其注册商标(独占许可使用)相同的文字标识因而构成商标侵权,然而其诉讼请求并未得到法院支持。原因在于:一方面,被告商标注册类别中所涉及的证券服务,系国家规定的特许经营行业,实行行业准入制度,只有获得许可的主体才能经营相关业务。而原告的商标注册服务类别里虽然包含“证券”,但实际上并未经营也不大可能经营。换言之,获得这种经营许可的民事主体具有特定性和有限性,其所提供的服务具有较强的可识别性。显然,原告当时并没有获得国家的相关行业经营许可,因为原告没有办理相关业务的资格,实质上不能开展商标注册类别中所涉及的相关的金融服务,因此相关的公众不会对服务来源产生混淆。换言之,被告与原告不存在相关服务的市场竞争关系,被告服务的开展并不影响原告服务市场份额的增减。另一方面,与消费普通服务(如公共汽车)的消费群体对服务及其来源注意程度较低不同,被告所服务的消费者对证券投资服务具有较高的认识程度和注意程度,因此对于相关的证券服务及服务商资质也较为熟悉,不会对没有准入资质及相关执业许可的原告产生不恰当的联想。
二、“桂花guihua”商标案
在帅某与广西B银行商标侵权案中,自然人帅某于20 xx年8月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桂花guihua”文字商标,并于20 xx年1月获得核准注册,商标核定服务项目为第36类,包括保险、银行、金融服务、信用卡服务、借款服务、信用卡发放等,有效期自20 xx年至20 xx年。20 xx年12月,南宁市S银行(现广西B银行)开始向社会公众发放桂花借记卡,20 xx年,广西B银行在重组基础上成立并继续沿用桂花借记卡。在该借记卡上,分两行分别印刷“桂花借记卡”和“GUIHUADEBITCARD”,均使用统一字体和字号。帅某据此认为B银行侵犯了其商标权并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帅某虽然取得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在第36类服务上,但是我国现行的法律和金融政策不允许自然人经营商业银行、发放信用卡等金融服务业务,因此,帅某不可能经营借记卡业务,其本人也在庭审中承认其商标并未投入实际经营。因此,由于没有构成实际侵害,最终驳回其诉讼请求。
通过上述两个案例可以看出,对于商标权人实际经营可能性很小的商品类别或者服务类别,已经没有给商标权人预留使用空间的必要。因此即使他人在相关类别上进行了近似商标使用,也不可能造成相关公众混淆,也不会导致商标权人的使用空间受到侵害,因为那种权益难以实现。正因为这一原因,现行《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这一规定体现了商标保护的本意,有利于引导正确使用商标,减少商标抢注和囤积行为。商标的基本功能是区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商标只有通过持续不断地使用,才能实现这种功能。因此,对于那些预期就可以判定不可能用于实际经营的商标,其存在只具有名义上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