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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6人看过2024-01-21

    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国家为鼓励专利申请行为,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费用进行减免。那么外观设计专利的年费是多少?针对外观设计专利的补助,可以减免多少钱?对于这个问题,知夫子华律小编找了专利局官网信息,做如下总结:

    外观设计专利的年费是多少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缴年费,以及减免的费用,与时间、申请人都有很大关系:

    1、外观设计专利申请1-3年:全额缴费600,个人减免90元,单位减免180元。

    2、外观设计专利申请4-5年:全额缴费900元,个人减免135元,单位减免270元。

    3、外观设计专利申请6-8年年:全额缴费1200元,个人减免180元,单位减免360元。

    4、外观设计专利申请9-10年:全额缴费2000元,个人减免300元,单位减免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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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 244人看过2024-01-21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版权侵权的处罚方式有哪些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版权侵权的处罚方式有哪些

    行政处罚的方式主要包括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罚款,没收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

    对于已给予行政处罚的侵权行为,权利人还可以追究侵权人的民事责任。

    目前,除国家版权局外,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都设立了版权局,部分地市也设立了版权局。国家版权局负责处理重大侵权案件,各地方版权局负责处理其他侵权案件。

    另外,实施著作权侵权行为情节严重,后果恶劣的,可能受到刑事处罚。

    以营利为目的,有特定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侵犯他人著作权、专有出版权的文字作品、音乐、电视、电视、录像、计算机软件、图书及其他作品以及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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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119人看过2024-01-21

    1、所附条件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并且作为合同的一个条款列入合同中。其与法定条件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后者是由法律规定的,不由当事人的意思取舍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条件。因此,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法定条件作为所附条件。

    2、条件是将来可能发生的事实。过去的、现存的事实或者将来必定发生的事实或者必定不能发生的事实不能作为所附条件。此外,法律规定的事实也不能作为附条件,如子女继承父亲遗产要等到父亲死亡,就不能作为条件。

    3、所附条件是当事人用来限制合同的法律效力的附属意思表示。它同当事人约定的所谓供货条件、付款条件是不同的,后者是合同自身内容的一部分,而附条件合同的所附条件只是合同的附属内容。

    4、所附条件必须是合法的事实。违法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如双方当事人不能约定某人杀死某人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所附条件可分为生效条件和解除条件。生效条件是指使合同的效力发生或者不发生的条件。

  • 142人看过2024-01-21

    1、一般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据此,合同于承诺生效时成立。

    2、合同书形式的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但并未签字盖章,意味着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未能最后达成一致,因而一般不能认为合同成立。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时间的,最后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3、确认书形式的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在此情况下,确认书具有最终承诺的意义。

    4、合同的实际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此时可从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中推定当事人已经形成了合意和合同关系,当事人一方不得以未采取书面形式或未签字盖章为由,否认合同关系的实际存在。

  • 128人看过2024-01-21

    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如下:

    1、自始履行不能的有效合同,不能是否可归责于债务的事由,债务人均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免除债务人的实际履行责任;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此外,若违约人的行为构成犯罪,违约人依法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2、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债务人应免除实际履行责任,但应承担违约责任;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3、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一时履行不能,待不能原因清除以后,债务人应履行原债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4、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合同履行不能,债务人可解除不能履行部分的实际履行责任,对能履行的部分仍应继续履行,并同时承担违约责任;若部分履行不能致使债权人订约目的不能实现,债权人可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5、若因不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合同履行不能,债务人的法律后果分别表现为:

    (1)解除原债务的实行履行责任。因一时履行不能,债务人在不能障碍消除前不负履行迟延责任;

    (2)遇有履行不能情形时,债务人有及时通知对方的义务,并有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的义务。

    (3)除承担违约责任。

  • 161人看过2024-01-21

    1、合同到期解除有补偿。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后,除劳动者明确提出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不得单方决定不续签合同。如用人单位不得单方决定不续签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 127人看过2024-01-21

    出卖人不交付其中一批标的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之后其他各批标的物的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以及之后其他各批标的物解除。

    买受人如果就其中一批标的物解除,该批标的物与其他各批标的物相互依存的,可以就已经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标的物解除。

  • 169人看过2024-01-21

    按许可的范围和权限划分,许可贸易可分为以下几种方式:

    (一)普通许可

    普通许可又称一般许可,是指许可方允许被许可方在规定的地区和期限内使用其专利技术、专有技术或商标。许可方不但保留在该地区使用其技术的权利,而且还可以将该项技术或商标再转让给第三方,允许第三方在同一区域使用其技术或商标。被许可方在这种许可贸易中获得的权利较小,因而支付的使用费较低。被许可方使用许可方的技术生产的产品或使用其商标的产品,在同一地区可能遇到许可方产品的市场竞争,也可能遇到其他被许可方产品的竞争。

    (二)排他许可

    排他许可又称独家许可,许可方只允许被许可方一家在规定的地区和期限内使用其技术或商标。许可方保留在该区域内使用其技术或商标的权利,但不能向第三方转让同一技术或商标。由于这种许可方式排除了第三方在该地区制造或销售同一产品的可能,被许可方在该区域内对产品的垄断性相对增强,竞争相对减少,因此采用排他许可方式所支付的费用一般高于普通许可的费用。

    (三)独占许可

    独占许可是指被许可方在规定的地区和期限内,对被许可方的技术或商标享有独占的使用权,即不仅第三方,而且包括许可方本身均元权在该地区和规定的期限内使用该技术或商标。这种独占许可方式,使被许可方在该区域内对技术或商标具有完全的垄断性,其产品不会受到许可方和任何第三方产品的竞争,因此,采用独占许可方式所支付的费用高于前两种许可的费用。

    在独占许可贸易中,被许可方对技术或商标的垄断仅限于一定的地区和期限,技术或商标的所有权仍属许可方,许可方仍可在其他地区或在规定期限满后在该地区转让或使用其技术或商标。

    (四)分许可

    分许可指被许可方在其被许可的地区内,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方签订再许可合同,把技术或商标的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被许可方通常需经过许可方的同意,才能把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采用分许可方式所支付的费用高于前几种许可的费用。

    (五)交叉许可

    在国际技术贸易中,有一种以双方通过技术交换形式进行的许可贸易,即通过签订许可合同,互相允许对方使用自己的技术。这种方式称为交叉许可。如果技术等价,双方不必支付费用,如果技术不等价,一方向另一方支付一定的补偿费用。

  • 183人看过2024-01-21

    1、合同有效期和合同履行期的区别其实非常简单,有效期间是指合同在哪个时间段有效;而合同履行期间则具体指义务人应当合同有效的时间段里什么时间具体履行义务。

    2、一般合同有效期间与合同履行期间是一致的,只是在那些附期限合同,也就是合同成立生效后不需要义务人立即履行义务,而是过一段时间再履行义务时才会产生有效期间长于履行期间。注意,履行期间不能晚于有效期间,因为如果晚于有效期间则无法约束义务人,义务人可以以合同失效为理由拒绝履行义务。

    3、简单的说,合同履行期间包含在合同有效期间里。

  • 134人看过2024-01-21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1、书面形式是指以文字等可以有形式在再现内容的方式达成的协议。这种形式明确肯定,有据可查,对于防止争议和解决纠纷,有积极意义。书面形式一般是指当事人双方以合同书、书信、电报、电传、传真等形式达成协议。

    2、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面对面地谈话或者以通讯设备如电话交谈达成协议。以口头订立合同的特点是直接、简便、快速,数额较小或者现款交易通常采用口头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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