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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7人看过2024-01-21
    商标注册多少、利用如何是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20 xx年起,海南省政府实施商标战略,先后出台《海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办法》、《海南省商标和名牌产品奖励办法》等举措,从战略高度构建更具活力的商标发展机制。
  • 135人看过2024-01-21
    核心内容: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区分其他商品生产者或者经营者生产或经营的商品而使用的一种标记。商标注册和未注册之间的区别在哪?商标为何需要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意义在哪?
    商标为何要注册?
    简单地说,商标就是商品的牌子,是商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为了使自己生产或经营的商品同其他商品生产者或者经营者生产或经营的商品区别开来而使用的一种标记。这种标记通常由文字、图形英文、数字的组合构成。
    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
    “茅台”商标,就是文字商标;奔驰汽车的奔驰商标(一个三角形外套圆环)是图形商标;凤凰自行车厂的“凤凰“商标”,由文字“凤凰”和凤凰鸟的图形组合而成,即是文字和图形的组合商标。
    商标注册,是指商标使用人将其使用的商标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国家商标主管机关(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经国家商标主管机关依法审查,准予注册登记的法律事实。在,商标注册是商标得到法律保护的前提,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法律依据。商标使用人一旦获准商标注册,就标志着它获得了该商标的专用权,并受到法律的保护。
    一个企业使用的商标不经过注册,最致命的弱点是商标使用人对该商标不享有商标专用权。就是说使用这个商标,别人也可以使用这个商标,这就使商标标明商品来源的基本作用受到了影响,也导致商标代表一定商品质量和信誉的作用大打折扣。比如,A企业生产的“蓝天”牌电饭锅,这种锅物美价廉,很受消费者欢迎,但“蓝天”商标没有注册,于是其他一些厂家觉得这种锅既好销又能卖出好价钱,就纷纷在自己生产的电饭锅上打上“蓝天”商标出售。其结果,鱼目混珠,A企业的市场销售额迅速下降,“蓝天”商标的信誉更是一落千丈,更有不少消费者拿着其他企业生产的“蓝天”牌电饭锅要求A企业退换或赔偿经济损失。这种情况虽出乎A企业的意料,却又应在意料之中。A企业请求商标主管机关制止其他企业使用“蓝天”商标,但因该商标不是注册商标,A企业不享有商标专用权,商标主管机关对A企业的请求不能受理。
    未注册商标的另一个弱点是,一旦他人将该商标抢先注册,该商标的最先使用人反而不能再使用该商标,这方面的教训是非常深刻的。根据《商标法》,商标专用权的原始取得只有通过商标注册取得,而申请商标注册,又采用申请在先原则,即对一个未注册商标来讲,谁先申请注册,该商标的专用权就授予谁。因此,不管一个企业使用一个商标多久,如果它没有将该商标注册,那么,只要别人将该商标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就会授予别人。
    未注册商标的再一个弱点,就是未注册商标有可能与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已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从而发生侵权行为。到19xx年底,注册商标的总数已近百万件。在新申请商标注册时,如果未经事先查询,申请的驳回率几乎达到70%。这就是说,使用未注册商标,该商标与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概率为70%。换句话说,使用未注册商标,就有70%侵权的可能性。因为《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的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即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就要由侵权人承担侵权的法律后果。所以,使用未注册商标,不管本意如何,总是存在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可能性。侵权就要受处罚,就要赔偿经济损失,就要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为了企业的正常经营、为了企业的发展、也为了尊重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起见,使用未注册商标的企业应当申请商标注册。
    未注册商标还有一个弱点,就是未注册商标不能形成工业产权,因此也不能成为使用人的无形资产。由于《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才受法律保护,未注册商标不受法律保护,其使用人也不享有商标专用权。所以,从严格意义上讲,在只有注册商标才是工业产权,只有注册商标才能成为企业的无形资产。
    商标专用权的具体内容
    (1)专有使用权。商标所有人对自己的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使用权,任何第三人不得在同类产品或服务上使用与商标所有人注册之商标相同或相类似的标志的权利。
    (2)收益权(许可权)。商标权人通过将商标许可他人使用而自被许可人获得对价或报酬的权利,此即学说上的许可权。
    (3)处分权。
    1、转让权。商标所有人可以将商标权转让给第三人,转让可以是有偿也可以是无偿。
    2、出资。商标所有人可以用商标进行出资设立公司等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
    3、质押。商标所有人可以将商标出质,设定权利质权用以担保自己或者第三人的债务。
    4、抛弃商标权
    a明示抛弃
    商标权人可以向商标局以明示的方式表示放弃商标权,并由商标局予以注销登记。
    b默示抛弃
    注册商标之所有人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的商标局注销商标
    商标保护期限届满,超过宽限期商标所有人没有申请续期。
  • 147人看过2024-01-21
    商标作为商品的标志,主要附着在商品或商品包装上,以便区别同类商品。在传统商标法中,商标的概念局限于二维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数字等可视性符号以及它们的组合。
    随着科技和经济的发展,商标的定义已经扩展到三维立体标志、产品的包装、外形、颜色组合、声音、气味、全息图像等,对于商标的可注册性也不再局限于“可视性”的要求。因此根据商标的构成要素可以将商标划分为形象商标和非形象商标。
    所谓形象商标(亦称视觉商标)是指具有具体形状,能够通过视觉对其存在形态辨认的商标。从商标的构成要素看,文字商标、图形商标、组合商标以及立体商标都具有一定的形状,将不同种类、形状各异的商标进行比较就能辨认各自的特征。形象商标的共性是都可通过视觉加以辨认,具备“可视性”要求。
    所谓非形象商标是人们无法通过视觉感受到它的存在,而是要通过听觉、味觉去感知的商标。非形象商标的特征是没有具体形象,不能借助视觉感受来辨认商标。
    文字商标
    文字商标,是指仅由文字构成的商标。文字是语言的书写符号,包括汉字、拼音字母、少数民族文字、外国文字、数字等等。中国的文字商标以汉字为主,其中汉字还可分为正体汉字和简体汉字。除汉字作为文字商标外,比较常见的有数字和英文作为文字商标。文字商标具有便于呼叫、易于记忆和理解的优点,对于文字的组合可以是臆造的、本身无任何含义的,独创性越高的文字组合,往往越具有强的显著性。
    图形商标
    图形商标,是指无任何文字,仅由平面图形构成的商标。图形可以是具象的图形,也可以是抽象的图形,只要具有显著特征,易于识别,都可以成为商标。图形商标比较直观,不受语言文字的限制,不论人们使用何种语言,都可以理解图形所表达的内容。
    例如,当人们看到,就可以理解为星巴克(STARBUCKS)咖啡厅,当人们看到,就可以理解为肯德基(KFC)快餐厅。
    根据19xx年6月12日签订的《建立商标图形要素国际分类的维也纳协定》将构成商标的图形一共分为29个大类,144个小类以及1569个群。
    图形商标一般可分为以下3种:
    记号商标:是指用某种简单符号构成图案的商标;
    几何图形商标:是以较抽象的图形构成的商标;
    自然图形商标:是以人物、动植物、自然风景等自然的物象为对象所构成的图形商标。有的以实物照片,有的则经过加工提炼、概括与夸张等手法进行处理的自然图形所构成的商标。
    组合商标
    组合商标,使指由文字、图形、颜色等组合而成的商标。组合商标设计一般以图形为主,文字为辅,既表形又表意,兼具文字商标和图形商标的优点,具有呼叫便利、准确的特点,因此在国际上组合商标的使用最为普遍。
    立体商标
    立体商标,是指以立体标志、产品的外形或产品实体包装的立体形象呈现的商标。这是一种三维立体结构的商标。
    例如,最为著名的带有流线型弧度的美国可口可乐饮料瓶形状就是一种立体商标。
    20 xx年10月27日,商标法第二次修改,首次明确将三维标志纳入商标法的保护范围。自20 xx年12月1日,中国开始对立体商标的法律保护。
    立体商标通常可以分为以下4种:
    与商品无关的普通立体商标,如使用在麦当劳餐厅上的小丑造型;
    商品包装的外形,如雀巢的酱油瓶外形;
    商品本身的外形,如ZIPPO(之宝)的打火机外形;
    商品一部分的外形,如HERMES(爱马仕)用在箱包上的小锁子商标。
    当然,除了这些纯粹的立体商标,立体形状还可以和文字、图形以及颜色组合一起组成更复杂的组合商标。
    声音商标
    声音商标,是指以音乐或以某种特殊声音构成的能够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记。与传统商标不同的是,声音商标是从听觉角度帮助消费者识别商品。
    例如,具有识别性的广告歌曲、旋律、人说话的声音、钟声、铃声或动物的叫声等,是以听觉而非视觉的方法,作为区别商品或服务的交易来源。
    20 xx年5月1日,中国实行第三次修改后的新商标法,取消了原商标法对商标注册的“可视性”要求,将声音纳入到商标可申请注册的范围。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开播曲已经作为中国第一列声音商标获得注册。
    在新修改的商标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了以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五个条件:
    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
    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
    提交符合要求的声音样本。根据商标局的规定,这种样本应当是光盘形式,音频文件不得超过5MB,格式为wav或mp3。如通过纸质方式提交,声音样本的音频文件应当储存在只读光盘中。
    对声音商标进行描述,如果是音乐性质的,这种描述可以采用五线谱或者简谱的方式,还要求附加文字说明;如果声音是非音乐性质的,无法以五线谱或者简谱描述,则要求必须以文字加以描述。
    商标描述与声音样本应当一致。
    位置商标
    位置商标,是指将指定使用商品的特定位置的立体形状、图案、颜色以及它们的组合等申请注册的商标。
    比较典型的是LeVI’S牛仔裤后兜上的两条曲线的位置商标,ADIDAS(阿迪达斯)服装的三道杠位置商标。
    中国商标法上没有关于位置商标的具体规定,但《商标法新加坡条约》(中国于20 xx年1月29日加入该条约)及其实施细则允许位置商标申请注册。
    因此在中国,商品特定位置的立体形状、图案、颜色或其组合申请注册位置商标的,可以分别作为立体商标、图形商标、颜色商标或组合商标进行注册。
    从商标的作用来看,构成商标的要素实际上是无限的,从最初的平面商标到立体商标,从视觉商标到听觉商标,再到嗅觉商标,乃至后来可能出现的味觉商标、触觉商标,只要能起到区别作用的标记,原则上都可以作为商标。
  • 145人看过2024-01-21
    嘉兴地区的客户提问:我注册了一个商标,已经过了一年了,现在商标代理公司告诉我商标已经通过审核了,现在有3个月的公告期,我不知道,商标注册为什么有个公告期,这3个月的公告期到底是为了什么?有什么作用啊?
  • 143人看过2024-01-21
    众所周知,注册商标转让其实并不难,一般不会出现什么大的问题,一般的限制条件也可以寻求第三方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代为处理,那么注册商标权转让的限制条件具体有哪些呢?标妹为大家整理,主要有以下五个限制:
    注册商标权转让的限制:
    1、用于两种类似商品的商标,不得单独转让。
    商标注册中指定该商标可用于两种以上的商品时,如果它们属于非类似商品,可以对每种商品的商标单独转让,但如果它们属于类似商品则应全部转让。允许此类商标分割移转,就会违反商标法的规定,造成同一商标在类似商品上有两个商标注册人同时使用,从而发生不同厂家商品混淆。
    2、联合商标不能分割转让。
    联合商标是同一商标所有人基于经营需要而使用的系列商标,它具有标记近似特征。如果允许将联合商标中的某一个单独转让,也会发生两个商标所有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的情况,造成商品来源混淆。
    3、属于共同所有的商标,某一所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不得自行转让。
    注册商标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共有时,每个共有人如要转让属于自己的那部分权益,必须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4、已经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不得随意转让。
    商标注册人已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在许可期内如将其专用权转让给第三人,必须征得被许可人的同意;并且只能在解除原使用许可合同后,才能办理转让注册。
    5、转让注册商标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其转让无效。
    注册商标权转让属于要式法律行为,其行为的成立须依法律要求的形式。当事人自行转让注册商标,应视为无效,商标局可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 160人看过2024-01-21
    很多申请人收到商标驳回通知书就慌了,觉得自己花的时间和心血白费了。其实遇到这种情况不必惊慌,这时候可以先了解商标为什么会被驳回。
    其实商标的驳回是这么一回事,商标局认为申请人商标的注册申请违反了《商标法》的相关规定或者存在近似商标,从而驳回,不予审查。驳回分为:绝对驳回和相对驳回。那么遇到商标注册被驳回是做商标驳回复审还是重新申请注册呢?
    在这种情况下,就要先分析商标注册被驳回的原因了,对于绝对驳回的,一般不建议大家再浪费时间和金钱去做复审,最好选择重新申请。而对于有机会拯救一下的商标,我们就可以申请办理驳回复审。
    不建议做商标驳回复审:
    触犯《商标法》禁止注册条款:
    1、第十条关系国家名称、军队标志、国际组织标志、红十字、红新月、民族歧视性欺骗性、有害道德风尚及不良影响、有关县级区划的地名等。
    2、第十一条关系商品或服务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叙述商品或服务特点的标志、以及缺乏显著性的标志。
    3、第十二条关于三维标志注册的限制性规定;第十六条关于地理标志保护的规定等。
    可以考虑驳回复审:
    驳回复审之所以有成功的可能性,是因为商标驳回是商标局作出的,但是商标驳回申请是向商评委提出的,商标局与商评委的审查标准有所不同,如果是以下这种情况,还是有很大的回旋地的。
    1、商标局审查完全是根据递交的材料,不会考虑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而如果提驳回复审的理由中有涉及商标的实际使用的,商评委会考虑。
    2、对商标是否近似的判断,商标局与商评委的标准也略有不同:商标局基本是按照审查标准来审核,而商评委考虑的方面会比较全。
    3、商标审查的主观性较大,不同的审查员得出的结果可能完全不同。基于商标审查的主观性,提商标驳回复审是有通过的机率的。
  • 146人看过2024-01-21
    一、你公司的商标是否已经申请注册?
    二、对方申请是否已经成功?
    如果你的商标已经注册,对方的行为就是徒劳的。如果你的商标已经使用但没有注册。这属于恶意抢注。你可以在异议期对你提出异议,或者在他拿到注册证后5年内提出争议,异议或争议成立的话他的商标将被驳回。而且这种异议或争议相对来说成功率是很高的。
    《商标法》第九条第一款:“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第三十条:“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第三十一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商标注册的重要性
    商标其实是有很重要的作用,不少的企业可能忽视了商标的重要性,这就导致了因为没注册商标而被别的企业抢注商标,使之成为别人的财产。有些人在工商局注册了以为万事大吉了,其实不然,公司名称的注册和商品的商标是两会事,不可混为一谈。公司是在工商局注册的,在一个地方名称是不能一样的,但是商标则不一样。假如你A地有a公司那么别的企业就不可以再用a这个名字了,可用b这个名字。如果a、b都注册了商标,那么如果a使用b的商标就是违法的,如果a用b的商标做广告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有些人认为,我们公司的商品又不是什么大品牌,怎么会被人家注册呢,这就涉及到了商标的注册问题了。其实商标的品牌无论大小,它是会有相应的品牌效益的,如果这个牌子得到了大家的认可,那之后在全国乃至世界连锁,它的销量是有保证的,大家是很容易接受他的。
    有一知名火锅品牌“海底捞”,这个大家比较熟悉,他们的工作人员发现北京某家餐厅使用“天天海底捞”做宣传后,把该餐厅告上法庭,获赔40万元。对于商标的品牌有些商家是因为不知道而犯下错误,而上述例子是明明知道有“海底捞”这个品牌,而且这个品牌做的不错,是想借助于这个品牌的力量来赢得利润,这就是违法的了。
    商标注册好处
    1、便于消费者认牌购物。
    2、商标注册人拥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3、通过商标注册,可以创立品牌,抢先占领市场。
    4、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可对其价值进行评估。
    5、商标可以通过转让,许可给他人使用,或质押来转换实现其价值。
    6、商标还是办理质检、卫检、条码等的必备条件。
    7、地方各级工商局通过对商标的管理来监督商品和服务的质量
    什么是商标应具备的显著特征?
    所谓商标的显著特征(又称显著性),即是指商标易于区别含其他商标的商品、服务等的可识别性和独特性,消费者可以凭借该商标特征区别商品或服务的出处、特点、信息等。商标的特征越显著(即具有独创性的显著特征),其区别作用就越大,越有利于一般消费者识别。此处所指的独创性,是指靠智力所确定的非常见常用的字词、图形及其组合,属于大众化的常见的花鸟虫鱼、吉利语言或其他事物一般缺乏独创性。
    由于对商标的显著特征的审查实行的是否定审查方式,而且商标所使用的文字、图形涉及范围非常广,法律无法回答那些商标具有显著性的问题,所以只能列举一些不具有显著性的情形和例子。
    一般情况下,以下几种商标被认为不具备显著特性:
    (1)以本行业通用的商品名称、标志、图形作商标;
    (2)以与本商品有关联的文字、图形作商标的;
    (3)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等特点的文字或图形作商标;
    (4)以地理名称作商标的(注:、有例外);
    (5)商标的文字、图形过于繁杂或使用繁多称谓的图形;
    (6)以极其简单的几何图形、以普通字体写的两个以下的数字或字母(如一条直线,一条曲线,一个规范的三角形、或圆等)所构成商标全部或主体部分的等;
    (7)使用国家或行业颁布的统一专用符号作为商标,也被认为是不具备显著性的。
    商标的显著性并不是绝对的,商标设计虽然要注意显著性问题,单一个商标是否具备显著特征,在很大程度下取决与使用的情况。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公司商标注册,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 239人看过2024-01-21
    第43类:餐饮、酒店、住宿服务等;
    一个店面发展的好了,有人要加盟你的时候,就需要选择第35类:饭店商业管理(连锁经营、授权加盟等。
    现在外卖很火,那外送服务也是必选。第39类:外送服务。
    其他如果会涉及到的也可以选择。第29类,第30类,第31类,第32类,第33类,第16类,第21类,第25类,第36类,第40类,第41类,第09类,第42类等等。
    当然如果资金充裕,完全可以45个类别全部注册。
    但是在我们日常接触的餐饮行业客户在起初都会有一个疑问:我是做餐饮的,那保护第43类不就够了吗?很多客户都是这么认为,甚至有的客户认为,我的品牌还没有知名度,等做的好一点了,我再去注册商标。大家都知道“忆秦园”小笼,店家一开始是在惠山古镇里开的店名是秦园,小笼的名声出去后,再想去注册秦园的时候,一经发现被抢注了,无奈只能更换品牌。我们在发展一个品牌的时候,一定要提前想明白,自己是否想发展这个品牌,还是有别的打算。
    至于为什么要注册其他相关类别,我们举个最有名的海底捞火锅来说,当您去逛超市的时候,会看到超市陈列着海底捞品牌的火锅底料,首先给你的一印象是不是海底捞火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生产的呢?幸好这是海底捞自己做的,所以除了餐饮服务,海底捞还提供产品,那只要你没注册的类别,其他企业或者个人都可以去申请注册。
  • 115人看过2024-01-21
    商标注册误区
    一、先使用后注册
    目前我们许多企业在创办初期习惯于图省些注册费而不注册商标。想以产品的通用名代替其商标名,等到产品在市面上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效果以后再进行商标注册,但是这样做的后果就是当你想注册商标的时候商标已被他人抢注,或被人抢注成功后不能使用该商标名。有的企业借助其他知名品牌的商标进行商标注册,结果被投诉吃上官司。
    在我国对于商标是“先注册后使用原则”明确规定商标未经注册不受法律保护,即只使用不注册并不拥有商标专用权。为避免商标被投诉或商标被抢注的风险,企业或个人在注册商标时应当尽早注册,这不仅仅是对自己商标品牌负责,也是对企业的发展做一个长期良好的铺垫。
    二、商标注册时只考虑使用
    商标法规定,商标可以是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但并非任何文字图形都可以作为商标。那么企业和个人在注册商标前应该对自己的商标转让进行相关查询和排查。
    三、注册商标后任何产品都可以使用
    注册商标并不是所有产品都可以使用,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那么商标时具有独占和排他权是有范围限制的,它只能在该商标核定的商品范围内享有专用权。
    商标权人如果超出范围随意使用商标,有可能要承担相应的冒充注册商标的法律责任。
    四、商标名称不变,图案或数字可以改变
    在使用商标的过程中有的企业或个人将将商标注册证上核准的文字、图形或组合变化使用。或则改变商标的原型将其进行另外的组合及修改。这些处理方式都是在商标法禁止的范围内。
    那么不遵守商标法擅自更改商标的行为对商标所有人来说是具有危害的。这样不仅会使自己的商标保护力度变弱甚至丧失,还会使自己注册的商标没有意义。在长期发展中实现不了企业的品牌价值。
  • 145人看过2024-01-21
    商标注册4大策略助创业公司立于不败之地
    一些创业公司对商标保护不够重视,导致在上市、融资等重大关头面临商标侵权诉讼,导致公司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极大地阻碍了发展。那么,创业公司前期在进行商标注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呢?本文作者将从4个方面帮创业公司制定商标策略。
    近年来,面对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很多高校毕业生都选择创业来赚取人生的一桶金,而在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力号召下,也有越来越多的公司职员、公务员不甘寂寞,纷纷“下海”投身创业大潮。但是,从滴滴打车、陌陌等创业公司的发展中不难看出,一些创业公司或是对商标保护不够重视,或是缺乏商标专业知识,前期往往不能全面系统地对企业商标进行有效保护,商标被抢注、被侵权的事情时有发生,一些创业公司甚至在上市、融资等重大关头面临商标侵权诉讼,导致公司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极大地阻碍了公司的发展。那么,创业公司前期在进行商标注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呢?
    商标对公司发展来说至关重要,想要从根本上避免这种情况,就必须在商标战略上加以重视,具体到商标注册策略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全面查询,及时注册
    众所周知,商标查询是商标注册过程中不可忽略的一个重要步骤。通过查询商标局商标登记注册情况,了解准备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已注册或正在注册的商标是否相同或近似,将会大大降低商标注册风险,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避免造成时间与金钱的双重损失。
    实际上,商标注册之前需要进行商标查询可以说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但不得不提醒各位创业者,商标查询可不仅仅是在商标局指定网站简单地输入商标名称与类别就可以的,要想真正做到专业、全面、没有疏漏的商标查询,除了要完全理解商标局公布的《商标审查标准》之外,还要充分了解《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尽量掌握跨类别近似的小项情况,对想要注册的商标进行单类别检索和交叉检索,最大限度地避免出现漏检等失误。
    除此之外,驰名商标的存在也是商标查询中不可忽视的一个检索难点。我国《商标法》规定,已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享受跨类别保护,也就是说,即使创业公司想要注册的商标与驰名商标已经注册的商标类别不一样,但若商标名称相同或近似,创业公司也无法注册该商标。因此,将一些耳熟能详的驰名商标列入近似检索名单也是很有必要的。
    在进行了地毯式的商标查询之后,及时注册就成为创业公司的首要任务。我国商标注册实行“申请在先原则”,就一份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申请来说,谁先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谁将得到商标专用权。通俗来讲,“申请在先原则”就是先到先得,如果创业公司没有及时注册商标,商标一旦被他人抢注,后期创业公司就会陷入要么花费大量金钱赎回商标,要么被迫放弃商标的两难境地,因此,尽早申请商标是创业公司商标注册策略至关重要的一步。
    2、谨慎选择商标类别,申请注册防御商标
    选择商品或服务类别是企业在申请商标注册时不可避免的一个环节。我国采取《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将商品及服务分为45个大类别和若干小项,创业公司经营规模较小、业务较单一、资金短缺等客观条件决定了创业公司没有实力也没有必要进行全类别注册,因此创业公司需要尽可能谨慎、准确地选择商品或服务所属的类别,对核心类别、辅助类别以及可能拓展的业务类别进行注册,尽可能明确、全面地指定商标的保护范围。如果申请的类别不对,不仅商标无法起到维护企业和个人合法利益的作用,在商标注册时也有很大可能因此而造成商标近似,从而导致商标注册失败。
    另外,为了日后防范不法商家“傍名牌”、“搭便车”、抢注商标等行为,创业公司在进行商标注册时还可以采取注册防御商标的形式对商标进行全方位保护。如因赞助综艺节目《奔跑吧兄弟》而大热的鸡尾酒品牌锐澳(RIO),在进行商标注册时就将与英文商标“RIO”近似的RI0、PIO、R1O,与中文商标锐澳近似的锐傲、睿奥、瑞澳等山寨商标一一收入囊中,用自己“山寨”自己的方式有效地保护了公司合法权益。
    3、组合商标分开注册
    组合商标具有图文并茂、形象生动、易于识别等优势,加之可以大大节省分开注册的费用,因此广受创业公司的认可与使用。但是,我国对组合商标采取各构成要素单一审查的方式进行审查,商标局需要对构成组合商标的文字、字母、图形等要素进行逐一审查,并保证所有要素均不与他人已经注册或正在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才能通过审查。这无形之中就增加了组合商标的审核环节,延长了审核时间,并大大增大了组合商标的驳回风险。
    同时,组合商标在使用过程中也有诸多不便。在被核准注册后,创业公司在使用组合商标时,只能将组合商标作为一个整体标记使用,不可随意改变组合方式或单独使用各组合要素,否则组合商标将失去注册商标的效力,不受法律保护。
    也就是说,如果他人擅自使用组合商标中的某一部分,则有很大可能不被判定为侵权行为。这就为商标侵权行为提供了便利条件。一个著名的组合商标,如知名快餐品牌肯德基“KFC+图形”(如下图),因品牌知名度广,该组合商标的英文及图形部分均具有很高的识别度,单独使用时也会令消费者产生品牌联想,因此,若该组合商标中的各构成要素未进行分开注册的话,则会有很大的被侵权风险。
    因此,创业公司在注册商标时更好将组合商标分开注册,以降低商标驳回风险,规避日后可能出现的傍名牌等商标侵权行为,切不可因省小钱而盲目注册组合商标。
    4、随时收集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这里的证据,指的是商标的使用证据。创业公司在提交了商标注册申请之后,短则需要一年半,长则需要两三年才可拿到商标注册证,在此期间,创业公司将大量、频繁地使用该商标,创业公司应随时收集商标使用证据,这些证据将在商标面临驳回、撤销等风险时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如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了申请在先原则的补充原则——使用在先原则,也就是说,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同一天以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标上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
    因此,在商标申请过程中,一旦出现同日申请的情况,商标局会向同日申请的申请人发出商标注册同日申请补送使用证据通知书。申请人则需要在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30日内提交在先使用该商标的证据。这时,创业公司收集的商标使用证据将决定商标权的归属。
    除此之外,在后期的商标使用过程中,创业公司若遭遇“撤三”威胁或商标侵权纠纷等,充足的商标使用证据也可以帮助创业公司有效化解商标危机。因此,创业公司应充分重视商标使用证据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在需要时可以快速及时地拿出有效证据,以免错失良机,后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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