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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人看过2024-01-21
很多企业在注册商标时都有困惑,为什么商标注册不能保证百分百成功呢?下面就来为您答疑解惑。
商标注册永远没有100%的成功率,任何人都不能保证一定能够核准注册,这是由商标注册中的客观规律决定的。
商标不能100%注册成功的原因如下:
1、商标查询盲区
在注册商标前,首先要进行查询,避开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注册成功率。但是查询系统里的数据始终会比现实中的申请慢半拍,虽然已经下发受理通知书的申请信息基本上都可以查到,但是近期申请的尚未下发受理通知书的(也就是申请信息还未录入商标数据库的)商标,是无法查询到的。受商标局数据录入时间影响,查询盲期为6个月左右。如果在盲期内,即使有人在先申请了与你相同的商标,也查询不到,这是一个风险。
2、商标近似的判断
在进行商标查询时,要将查询到的结果与申请人的商标进行比对。而在比对的过程中,由于各自的知识、经验与角度的不同,申请者、代理公司与商标局审查员三者的观点在很多情况下并不完全一致。对于两个商标近似不近似,没有绝对统一的标准,只有概率上的判断。一般情况下,三者看法要重视的顺序是:商标局审查员>代理机构查询员>申请人。当然,在申请商标时应充分重视代理机构的意见。
3、商标公告与异议
注册的商标即使通过了审查员的审核,上了商标公告,仍然存在不确定因素。商标公告期为三个月,在此期间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比如指出和某商标近似、侵犯某个体权益、商标抢注等等),商标局收到异议后会让申请人答辩,然后综合材料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裁定。
4、自身违规
申请注册的商标中如果出现商标法中规定的不能作为标志的情况,商标申请就会被驳回,这种属于可以自行避免的因素。
5、与外国商标或驰名商标撞车
在国外申请商标后六个月内又在国内申请商标的,依照该外国同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是可以享有优先权的。所以,这六个月也是一个盲区,如果遇到享有这样优先权的近似商标,你申请注册的商标将直接被驳回。而如果在某一类别申请注册的商标与驰名商标撞车,也会直接被驳回,要尽量避免这样的失误。
虽然商标注册没有百分之百的成功率,但是申请人也不要过于担忧。商标查询盲期是不可避免的,但其他几个方面可以加以改善或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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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人看过2024-01-21
【3501】-广告
【3502】-工商管理辅助业
【3503】-替他人推销
【3504】-人事管理辅助业
【3505】-商业企业迁移
【3506】-办公事务
【3507】-财会
【3508】-单一服务
【3509】-药品、医疗用品零售或批发服务
我们可以看到,35类里面包含了不同行业的注册类别。那么对应的行业类别有以下几种:
1、广告公司、策划公司、设计公司等文化创意服务。注册的核心商品内容为:户外广告350003、※广告设计C350001、广告策划C350002、广告宣传350039、广告稿的撰写350099、广告代理350047等。
3、商业管理咨询服务类公司。主要是针对为企业提供商业信息服务,商业调研服务等。以及商业管理,主要为饭店管理,商业顾问等。(也就是为企业服务的企业)注册的核心商品内容为:商业管理辅助350001、饭店商业管理350078、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350096、商业信息350065、民意测验350066、通过网站提供商业信息350119等。同时也适合公关公司、商业服务公司等。
4、药店、医院药铺等。注册的核心商品内容为:药用、兽医用、卫生用制剂和医疗用品的零售或批发服务350108、※药品零售或批发服务C350009,等。
5、猎头公司,招聘服务及人事管理等类型的公司。注册的核心商品内容为:职业介绍所350012、演员的商业管理350079、为挑选人才而进行的心理测试350090等。
6、会计财务公司。注册的核心商品内容为:计350015、绘制帐单、帐目报表350016、商业审计350017、税务申报服务350123等。
7、秘书及办公服务类型公司。注册的核心商品内容为:文秘350072、复印服务350009、文件复制350026、开发票350098、计算机文档管理350061、在计算机数据库中更新和维护数据350117(网管?)、办公机器和设备出租*350013等。
我们可以看到,35类里面包含了广告公司、销售公司、服务公司、医院等多种行业的类别。
哪些行业必须注册第35类?
1、35类注册对于电商来说很重要,尤其是京东、天猫等电商平台,其业务和商场、卖场、超市一样,是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场所,因此,电商平台企业申请商标首选的类别和商场、超市等商品销售企业一样,其对商标的使用,在商品分类中不属于第9类,虽然经营中有第38、42类服务项目的业务内容,但电商平台公司的业务核心属于第35类。
2、现在行业内普遍的认识是,商品商标的保护范围是,你可以在商品上打上商标标识,当然也可以出售印有该商标标识的商品。但是,如果你在广告宣传方面使用该商品商标,就属于超范围的使用。可以用吗?可以用,前提是没有人在35类注册该商品商标。否则,即为侵权行为。35类就是保护销售行为的专项类别。所以,如果你的产品需要做广告宣传,那么你就需要注册35类。
3、以广告盈利的公司需要注册第35类,像门户网站类似以广告盈利的平台,都可以纳入广告公司的范畴之中。今日头条等以广告为收入的平台,注册35类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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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人看过2024-01-21
商标要分类注册
在国际上通行的划分方法将所有的商品和服务分为45类,注册商标要分类申请,申请时必须注明要在那一类注册,法律只保护申请注册了的哪个类别。
在检索注册商标时,有时会发现一个公司几乎在所有的类别上都注册了同一个商标。同一个公司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注册使用同一个商标,这个叫“防御商标”。在不同商品上使用同一个商标,对于生产多种不同类别产品的集团性公司是有必要的,象台资企业统一集团生产方便面、茶饮料,还生产食用油和其他产品,这些产品分别属于不同类别,都用“统一”为商标,这样有助于维护公司品牌形象。
我国法律并没有关于“防御商标”的规定,法律并不禁止企业这样申请注册,但是《商标法》要求注册商标必须使用,如果连续三年没有使用,该商标可能被撤销。对于产品比较单一的公司就没有必要这样去防御,因为没有地方可以使用这些注册商标,三年后将因为没有使用而被撤销,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申请费用损失。
一个产品不妨多注册几个商标
同一公司在同个商品上使用若干近似商标,这个叫“联合商标”,目的是围绕一个主要的商标申请若干相近的商标,防止他人申请,避免使主商标被弱化。“联合商标”在我国的商标法中也没有规定,其实这种做法也没有太大的必要.
在同一个商品上同时使用几个商标,以一个商标为主导,会使其他的商标可以搭乘主商标的便车迅速提升知名度及其价值。花一个品牌推广费用同时得到了几个驰名商标,当然是非常经济的事情,一个公司同时拥有几个驰名商标,无形资产当然也要翻番,也有利于公司进行品牌运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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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人看过2024-01-21
1、我司于20 xx年9月申请2个商标的驳回复审,注册号分别为:7921684,7921672,请问这2个商标的评审进展到哪一步了?
2、我司现在的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已经变更,在提供商标驳回复审证据材料的时候已经提供了已经变更后的公司营业执照及其凭证,但商标变更还未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公司领导想在通过复审之后再提出变更的申请,请问是否影响商标评审的结果?
因为业务工作的需要,我需要辨别一份别人提供的:关于第1758544号“汉方”商标争议裁定书的真伪,裁定书文件编号为:商评字[2024]第09314号
经查,该案件目前处于首次形审待审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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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人看过2024-01-21
商标是在产品和品牌中间的一个重要的阶段,是品牌的一面盾牌。没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品牌是难以发展壮大的。商标可以通过注册获得,也可以通过商标转让(即购买商标)来得到商标的专有权。企业在选择如何获得商标时,要视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而定。以下给出的是注册商标与购买商标的区别对比。
1、时间对比
注册商标:1年(商标审核效率表)(备注:商标局对商标注册的时间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商标注册的效率和国内的商标申请量有直接关系,普遍为1年)
购买商标:6-10个月左右
由此可以看出转让商标更能节约时间成本(提高2倍),在这个时间就是金钱,就是商机的社会里,对企业来说购买商标具有绝对的时间优势。
2、成功率对比
注册商标:注册商标不是百分之百成功的,有可能被驳回、异议。虽然国家商标局官方网站“商标网”已经对外公开了商标查询系统,但其中还是有4-5个月的查询盲期。同时商标存在一定的近似性,所以说注册商标风险较大。
购买商标:风险非常小,转让的商标本身就是国家商标局已经批准的注册商标,已经得到了国家商标局的认定,所以不存在国家商标局因近似驳回商标的可能性。转让商标,只需要转让双方通过代理机构到国家商标局进行备案,受让人就能得到商标的注册证,拥有商标的所有权。
由此可以看出商标转让大大的提高了成功率,风险降低到最小,也使企业能迅速进入品牌化进程。
3、费用对比
注册商标:注册商标的官费是600元,如果找代理机构的话一般要一千多。
购买商标:购买商标的成本相对注册商标来说要稍微高一些,普通商标市场的价格都会超过1万。
如果您的品牌是刚定位的,那么建议还是新注册商标,这样对于您来说节约了成本,并且可以自己选择好的商标名称。
如果您正在使用的未注册商标被人提前注册,又不能提异议,也不能提争议,只能购买这个注册商标,那这种情况下就只能购买此注册商标了。
如果购买一个商标能够有利于企业或者某一个产品的快速成长,就要买一个。在这个品牌竞争的时代里,时间就是金钱,时间就是商机。虽然只差几个月的时间,但市场环境可能已经出现大的变化了。就拿时间成本来算账,几个月的时间早就把购买商标的钱赚回来了。
企业的品牌都是靠企业家重视商标开始的,背后的支撑就是老板重视现有的品牌,才能形成持续的品牌,好商标成就一个企业,推动一个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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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人看过2024-01-21
甚至,将直接影响到最终的金属类商标的使用价值,在实际进行购买的时候,影响的因素还是非常多的,不同的因素将有着不同的影响力,所有的商标声誉都是放在第一位的。
目前来看,金属类商标在实际进行注册的过程当中,将有着更多不同的影响价值,而且商标的声誉全部都是来自于其他的企业,这将直接影响或者是最终决定商标的价值,也同样会关注着企业的综合实力,比如他们会历经着历史变迁的一些发展,将有着更多不同的商标选择,而且,很多金属类商标在进行制作的过程当中,有着自己的制作方式,他们都秉承着和自己企业的生产相关的产品型号来进行选择,企业的运营将直接影响到金属类商标的价值。
金属窗户属于商标第几类
金属材料商标转让流程
五金金属注册商标是信息的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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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9人看过2024-01-21
杭州商标注册费用多少钱(仅参考)
注册费用按类别按个数收取,每类每个商标费用:
1900元(十年有效期,含十年的费用,国内公司或个人,其中国家规费1000,代理费900)
3000元(十年有效期,含十年的费用,国外公司或个人,其中国家规费1000,代理费2000)
杭州商标注册需要什么资料
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及其它文件,具体要求是:
1、申请人必须按一类商品一件商标一份申请的原则,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一份。也即一份申请书上填报的商品或服务只能限定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中的一个类别之内。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为办理的,还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一份。
2、《商标注册申请书》应当填写工整,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应当准确。
4、出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提供经发证机关签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自然人名义申请注册商标的,应提供相应的身份证件。
5、申请书件应当使用中文,外文文件应当附送中文译本。
6、用人物肖像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申请人必须提供肖像权人的授权书并需经公证机关公证。
7、外国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须在申请书上填写初次申请国、初次申请日期及申请号,并需在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逾期不提交证明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8、申请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还需要提供相应的章程及主体资格证明。
杭州判定商标近似的原则
(一)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对诉争商标进行整体比对和主要部分比对。
在商标侵权纠纷案件中,认定被控侵权商标与主张权利的注册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视所涉商标或其构成要素的显著程度、市场知名度等具体情况,在考虑和对比文字的字形、读音和含义,图形的构图和颜色,或者各构成要素的组合结构等基础上,对其整体或者主要部分是否具有市场混淆的可能性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其整体或主要部分具有市场混淆可能性的,可以认定构成近似;否则,不认定构成近似。也就是说,判断商标侵权中的近似不限于商标整体的近似,还包括主要部分的近似。在商标法意义上,商标的主要部分是指最具商品来源的识别性、最易于使相关公众将其与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联系起来的商标构成要素。
(二)认定商标近似时,考虑请求被保护的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
显著性越强、知名度越高的商标,被混淆误认的可能性越大,因而对其保护的强度亦越大。这是因为对于在特定市场范围内具有驰名度的注册商标,给予与其驰名度相适应的强度较大的法律保护,有利于激励市场竞争的优胜者、鼓励正当竞争和净化市场秩序,防止他人不正当地攀附其商业声誉,从而可以有效地促进市场经济有序和健康地发展。
杭州如何申请商标注册
商标局对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依照商标法进行审查,凡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并具有显著特性的商标,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驳回申请的发给申请人《驳回通知书》。
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内容可以修正的,发给《审查意见书》,限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予以修正;未作修正、超过期限修正或者修正后仍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驳回申请,发给申请人《驳回通知书》。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杭州商标注册好处
1、便于消费者认牌购物。
2、商标注册人拥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3、通过商标注册,可以创立品牌,抢先占领市场。
4、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可对其价值进行评估。
5、商标可以通过转让,许可给他人使用,或质押来转换实现其价值。
6、商标还是办理质检、卫检、条码等的必备条件。
7、地方各级工商局通过对商标的管理来监督商品和服务的质量
杭州商标注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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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人看过2024-01-21
商标注册流程和时间有什么规定?
1、设计——商标注册申请之前可委托我司或自行设计。商标设计要注意以下几点:(1)独创性,即商标的设计要有新意;一方面要符合显著性的要求,另一方面有创意的商标容易扩大商品的知名度,迅速占领市场。(2)商标的名称应避免与商品的功能联在一起。(3)商标的设计要突出主题,合理布局。
2、查询——商标查询通常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在申请注册商标前,为了了解是否存在与其申请注册商标可能构成冲突的在先商标权利,进行的有关商标信息的查询。一件商标从申请到核准注册历时长久。如果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一方面损失商标注册费,另一方面重新申请注册商标还需要更长时间,而且再次申请能否被核准注册仍然处于未知状态。因此,申请人在申请注册商标前最好进行商标查询,了解在先权利情况。查询服务有两种:一种内部查询服务;另一种是代理政府查询服务,时间为7-14个工作日。
5、审查——商标审查分为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两个过程。形式审查即商标注册处在审查有关申请前,会先详细检视申请表格及所有附件,以查看表格内须填写的部分是否已经填妥、有关资料是否正确、所需资料是否不全。如一切妥当,申请程序会进入下一阶段(实质审查阶段)。实质审查即完成检查申请的不足之处并确定所有资料备妥后,商标注册处会翻查商标记录,以确定在相同或类似的货品或服务,是否有其它商户已经注册或申请注册相同或类似的商标。商标注册处会同时查核有关商标是否符合《商标条例》所订的注册规定。如审核通过,申请程序将进入下一阶段(登宪公告阶段)。
7、注册——商标公告无异议或经裁定异议不成立的,注册成功。正常情况下取得注册证书为6个月左右。成功注册后有效期为10年,期满前六个月按时进行续展即可。
商标注册注意什么问题
1、必须向适当的国家或地区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该申请书中必须有一份申请注册的标志的清晰图样,包括任何颜色、形状或立体特征。该申请书中还必须列出使用该标志的商品或服务的清单。该标志必须符合若干条件,才能作为商标或其他类型的标记受到保护。该标志须有显著性特征,使消费者能将其作为识别某具体产品的标志加以区别,并与识别其他产品的其他商标区分开来。该标志不得误导或欺骗消费者,也不得违反公共秩序或公共道德。
2、所申请的商标权不得与已经授予另一商标注册人的商标权相同或相似。这一点可以通过国家局的检索和审查,或通过提出相似或相同权利主张的第三方所提出的异议,予以确定。
3、目前除了商标局之外,也可以由个体商标代理部门注册。个体商标注册所,可以查询是否在中国商标总局备案。
4、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凭本人身份证: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商标注册凭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凭证。目前自然人申请注册商标,需要递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涉外商标注册如何申请?
根据《商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国家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
这是符合国际惯例而对外国人和外国企业在申请商标注册所采取的强制委托代理原则。
过去,对外国人和外国企业在我国申请商标注册或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只有国家指定的几家涉外商标代理组织才可以代理,但从19xx年3月11日起,只要是国家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商标代理组织都可以开展涉外商标的代理业务。
《外国申请人申请商标注册必备的书件和资料》
(说明:以下书件和资料的重复份数,在不同商标代理组织之间,因各自管理留档备份的需要不同略有变化,因以实际所需为准。)
涉外商标注册流程有哪些?
(一)商品商标、服务商标
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一份。即,能够证明商标申请人在所属国合法身份的法律证明文件,如身份、国籍证明书。
外国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为身份证、护照,经常居所证明为居留证;港澳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为护照或身份证,经常居所证明为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人士的申请证件为一年有效期以上的来往大陆通行证。同时应在申请人中文名称之后标注身份证明编号。
外国企业则依照其所在国企业注册登记的法律规定的企业注册登记文件。
附送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若干,本国商标注册证明书,互惠协议证件,商品单,等等。附送的有关文件还应办理公证、认证手续。有关这些公证、认证手续,是按等原则办理的,如果商标申请人所属国对于我国申请人前去该国申请商标注册不须办理认证、公证手续的,我国也可以不要求其办理公证、认证手续,反之亦同。
商标代理人委托书正副本各一份。(委托书中应当载明代理内容、权限和委托人的国籍,并办理公正、认证手续。有关证明的公证、认证按照对等原则办理。)
商标注册申请书正副本各一份,一份商标注册申请书只限于申请一类一件商标,并使用中文;
按照申请书的要求分别用中、外文注明:
说明:
1、申请人名称地址必须同时用中文及英文;
2、申请人地址(包括中英文)应当详细填写,顺序是国家(地区)城市(镇)街区以及门牌号码;
3、母语为非英语国家的申请人,其申请人名称地址除必须使用中英文两种文字外,亦可同时使用其本国文字;
4、商品名称是(或包含)外文或音译的,要译成中文,并附说明书,说明含义;
5、表格填不下的可另附清单。
▲凡使用英文填写申请人名称及地址的,应统一使用英文大写形式。
▲商标申请人外文名称的中文译名的书面确认书。
▲商标图样(图样尺寸应不大于10*10厘米,不小于5*5厘米)。如果是未指定颜色的商标图样,需5张黑白墨稿图样(其中,1张黑白墨稿应粘贴在商标注册申请书中图样框内,其余4张黑白墨稿另附);如果是指定颜色的商标图样,需所指定色着色稿图样5张和黑白墨稿图样1张(其中,1张彩色着色稿图样应粘贴在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图样框内,其余4张着色稿和一张黑白墨稿另附)。
▲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应提交能够确定三维形状的图样(至少提供三个面能充分说明该三维立体结构的视图),并且图样应全部放在申请书背面的格内。
▲用人物肖像及姓名作商标申请注册的,必须提供由肖像、姓名权人签署的授权书一份,并经公证机关公证,仅有肖像图样真实性的证明或与肖像权人相关的证明材料无效,如果是虚拟的人物肖像,应在商标说明中注明。
▲依照《商标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商标申请人所属国为《巴黎公约》成员国的并要求优先权的,应提交书面声明,书面声明中须写明第一次提出注册申请的日期、申请号和受理该申请的国家名称。并且提交在《巴黎公约》其他成员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副本,副本应经该国商标主管理机关证明,并注明申请日期和申请号。副本不需认证。但商标局要求提交的其他证明,应当经过认证。提出要求优先权时,如上述副本和有关证明书件尚未完备,可以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后3个月内提交,未提交或者逾期未提交上述副本和有关书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的规定,依照商标法和本条例规定提交的各种证件、证明文件和证据材料是外文的,应当附送中文译文,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该证件、证明文件或者证据材料。
(二)集体商标
▲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一份。即,商标申请人依法登记并具有法人资格的法律文件,并在该证明文件中应当详细说明该集体组织成员的名称和地址;
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申请注册的,应当在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详细说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检测设备等情况,以表明其具有监督使用该地理标志商品的特定品质的能力;
申请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由来自该地理标志标示的地区范围内的成员组成。
▲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申请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该地理标志以其名义在其原属国受法律保护的证明。
▲附送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若干,如身份、国籍证明书,本国商标注册证明书,互惠协议证件,商品单,等等。附送的有关文件还应办理公证、认证手续。有关这些公证、认证手续,是按等原则办理的,如果商标申请人所属国对于我国申请人前去该国申请商标注册不须办理认证、公证手续的,我国也可以不要求其办理公证、认证手续,反之亦同。
▲商标代理人委托书正副本各一份。(委托书中应当载明代理内容、权限和委托人的国籍,并办理公正、认证手续。有关证明的公证、认证按照对等原则办理。)
▲商标注册申请书正副本各一份,一份商标注册申请书只限于申请一类一件商标,并使用中文;
按照申请书的要求分别用中、外文注明:
说明:
1、申请人名称地址必须同时用中文及英文;
2、申请人地址(包括中英文)应当详细填写,顺序是国家(地区)城市(镇)街区以及门牌号码;
3、母语为非英语国家的申请人,其申请人名称地址除必须使用中英文两种文字外,亦可同时使用其本国文字;
4、商品名称是(或包含)外文或音译的,要译成中文,并附说明书,说明含义;
5、表格填不下的可另附清单。
▲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的,还应当在申请书件中说明下列内容:
1、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
2、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与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区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关系;
3、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区的范围;
▲凡使用英文填写申请人名称及地址的,应统一使用英文大写形式。
▲商标申请人外文名称的中文译名的书面确认书。
▲商标图样(图样尺寸应不大于10*10厘米,不小于5*5厘米),未指定颜色的商标图样,需5张黑白墨稿图样(其中,1张黑白墨稿应粘贴在商标注册申请书中图样框内,其余4张黑白墨稿另附);指定颜色的商标图样,需所指定色着色稿图样5张和黑白墨稿图样1张(其中,1张彩色着色稿图样应粘贴在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图样框内,其余4张着色稿和一张黑白墨稿另附);
▲商标申请人出据给直接经办人的委托书或介绍信一份(即指商标注册申请人证明直接经办人身份与其有关之所用);
▲直接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所申请集体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全文文件一份。该管理规则一般应包括以下几点:
(1)工商业团体、协会或者其他集体组织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业务范围(项目)等;
(2)使用该集体商标的宗旨(意义、目的);
(3)该商标(标志)的含义;
(4)使用该商标的集体成员(名称、地址、法人代表等);
(5)使用该集体商标的商品或提供服务项目的品质或质量标准;
(6)使用该集体商标的条件、手续、程序;
(7)使用该集体商标的权利、义务;
(8)成员违反其使用管理规则应当承担的责任;
(9)管理费用收取的数额和用途;
(10)注册人的权利和义务及对使用该集体商标商品的检验监督制度。
▲依照《商标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商标申请人所属国为《巴黎公约》成员国的并要求优先权的,应提交书面声明,书面声明中须写明第一次提出注册申请的日期、申请号和受理该申请的国家名称。并且提交在《巴黎公约》其他成员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副本,副本应经该国商标主管理机关证明,并注明申请日期和申请号。副本不需认证。但商标局要求提交的其他证明,应当经过认证。提出要求优先权时,如上述副本和有关证明书件尚未完备,可以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后3个月内提交,未提交或者逾期未提交上述副本和有关书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的规定,依照商标法和本条例规定提交的各种证件、证明文件和证据材料是外文的,应当附送中文译文,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该证件、证明文件或者证据材料。三、证明商标
▲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一份。即,商标申请人依法登记并具有法人资格的法律文件,并应提供有其主管理部门(或根据其所在国的实际情况和惯例)出具说明申请人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该证明商标所证明的特定商品品质的能力的证明文件,比如:工业或商业登记簿文件或协会登记的文件等。
▲以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申请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该地理标志以其名义在其原属国受法律保护的证明。
▲附送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若干,如身份、国籍证明书,本国商标注册证明书,互惠协议证件,商品单,等等。附送的有关文件还应办理公证、认证手续。有关这些公证、认证手续,是按等原则办理的,如果商标申请人所属国对于我国申请人前去该国申请商标注册不须办理认证、公证手续的,我国也可以不要求其办理公证、认证手续,反之亦同。
▲商标代理人委托书正副本各一份。(委托书中应当载明代理内容、权限和委托人的国籍,并办理公正、认证手续。有关证明的公证、认证按照对等原则办理。)
▲商标注册申请书正副本各一份,一份商标注册申请书只限于申请一类一件商标,并使用中文;
按照申请书的要求分别用中、外文注明:
说明:
1、申请人名称地址必须同时用中文及英文;
2、申请人地址(包括中英文)应当详细填写,顺序是国家(地区)城市(镇)街区以及门牌号码;
3、母语为非英语国家的申请人,其申请人名称地址除必须使用中英文两种文字外,亦可同时使用其本国文字;
4、商品名称是(或包含)外文或音译的,要译成中文,并附说明书,说明含义;
5、表格填不下的可另附清单。
▲以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注册的,还应当在申请书件中说明下列内容:
(1)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
(2)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与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区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关系;
(3)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区的范围。
▲凡使用英文填写申请人名称及地址的,应统一使用英文大写形式。
▲商标申请人外文名称的中文译名的书面确认书。
▲商标图样(图样尺寸应不大于10*10厘米,不小于5*5厘米)。未指定颜色的商标图样,需5张黑白墨稿图样(其中,1张黑白墨稿应粘贴在商标注册申请书中图样框内,其余4张黑白墨稿另附);指定颜色的商标图样,需所指定色着色稿图样5张和黑白墨稿图样1张(其中,1张彩色着色稿图样应粘贴在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图样框内,其余4张着色稿和一张黑白墨稿另附)。
▲所申请证明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全文文件一份。该管理规则一般应包括以下几点:
(1)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社团组织名称、地址、法人代表、业务范围等;
(2)使用证明商标的宗旨(意义、目的);
(3)商标(标志)含义;
(4)该证明商标证明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的特定品质和特点;
(5)使用该商标的条件、手续、程序;
(6)使用该证明商标的权利、义务;
(7)使用人违反该使用管理规则应当承担的责任;
(8)注册人的权利和义务及对使用该证明商标商品的检验监督制度。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申请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该地理标志以其名义在其原属国受法律保护的证明。
▲依照《商标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商标申请人所属国为《巴黎公约》成员国的并要求优先权的,应提交书面声明,书面声明中须写明第一次提出注册申请的日期、申请号和受理该申请的国家名称。并且提交在《巴黎公约》其他成员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副本,副本应经该国商标主管理机关证明,并注明申请日期和申请号。副本不需认证。但商标局要求提交的其他证明,应当经过认证。提出要求优先权时,如上述副本和有关证明书件尚未完备,可以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后3个月内提交,未提交或者逾期未提交上述副本和有关书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的规定,依照商标法和本条例规定提交的各种证件、证明文件和证据材料是外文的,应当附送中文译文,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该证件、证明文件或者证据材料。
《外国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书件的填写要求和注意事项》
1、商标注册申请书应当使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指定的书式。
附:“商标注册申请书”(适用于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最新书式
《商标注册申请书》(正面)(外国申请人)
《商标注册申请书》(反面)
《商标注册申请书》(附页)
2、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书件应当使用中文,字体为标准的简化字。必须用打字机/打印机填写,并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指定的打印格式。凡未经打印或打印不清晰或字迹潦草、有涂改不易辩认或易误认的,将会被商标局退回,不予受理。
3、申请人的名称应与其所属国合法身份的法律证明文件(如身份、国籍证明书)上的名称完全一致,不能任意改动;
两个及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应当在申请人名称和地址栏中填写代表人名称和地址(没有指定代表人的,以申请书中顺序排列的第一人为代表人),其他共同申请人在申请表的另加附页中填上名称(不需要填写地址)。
4、申请人名称地址必须同时用中文及英文,使用英文填写申请人名称及地址的,应统一使用英文大写形式,母语为非英语国家的申请人,其申请人名称地址除必须使用中英文两种文字外,亦可同时使用其本国文字。申请人地址(包括中英文)详细填写的顺序是:国家(地区)城市(镇)街区以及门牌号码。
5、对于曾在中国多次注册商标的外国申请人,其申请人译名应该一致,如原已注册的商标其所有人名称与现确认的译名不一致的,应向商标局申请办理更名手续。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必须在申请人的姓名之后填写身份证号码,否则将不被受理。
6、商标注册申请等书件应当使用中文,外文书件必须附中文译本,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该证件、证明文件或者证据材料。
7、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理申请的,应当填写代理组织机构的名称及加盖代理组织章戳和代理人签字。所委托的商标代理组织必须是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认定的《商标代理人执业证书》,否则商标将不予以受理。直接申请办理未委托代理的,不须填写代理栏目。
8、申请商标的种类,应根据所申请商标的特点在方框中勾选,“一般,集体,证明”项为单选,“立体,颜色”项为复选,即:
凡申请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的选择”一般”项,申请集体商标的选择“集体”项,申请证明商标的选择“证明”项;
上述(商品、服务、集体、证明)申请商标中凡有采用三维标志作为商标构成要素及其组合的,除,再复选“立体”项;
上述(商品、服务、集体、证明)申请商标中凡含采用颜色组合作为商标构成要素及其组合的,除了前三项中已选的一项和“立体”项外,应再复选“颜色”项。9、商标说明是指申请人对自己的商标的组合、含义、来源以及声明商标设计中某一部分放弃专用权等等情况加以简明扼要的说明。如果无说明的必要,则可以不填。但对于下列情况按规定应该填写,
对于商品名称是(或包含)外文或音译的,要译成中文,并附说明书,应该说明系何种文字及相应的含义,否则,商标局在审查时可能会按相近似的中文或英文含义解释,或作无含义解释。
对特殊的字体应加以文字表述,否则,审查时可能会就近归类或列为图形类;
对于申请三维立体商标的,应提交能够确定三维形状的图样(附件)和详细说明;
对于申请颜色组合商标的,应提交文字说明,最好能注明所指定颜色的编号。如果不能指定颜色的编号,则以申请时的商标图样所实际采用的颜色为准。
10、类别填写,应当依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制定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20 xx年版)按类填报申请。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服务上使用同一商标的,应当分别提出申请,也就是实行:一类商品/服务,一件商标,一份申请的原则。
11、商品和服务项目的填写,应当尽量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20 xx年版)中规范的商品名称或服务项目填报。如果申请的商品名称或服务项目不是《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的规范名称,但属于行业内规范名称的,应附行业标准或产品说明书;如果所申请的商品名称尚未被列入《类似商品哈服务区分表》中的,属新类型的、罕见的商品,可附具体描述产品的性质、材料、功用的说明书。《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类似商品和服务的类似群名称,不得用作商品名称或服务项目的填报。
在商品/服务项目一栏中,所填报的商品/服务项目一般为10个以内(也可以超过10个,但每超过一个另加收100元注册费),各项商品或服务分成两列填写,填报写不下的,应加附页,并在“附页”栏中注明所附页数,同时应在商品/服务项目结束处加盖截止章,标明“截止”字样。
一些曾在从前申请时被接受的商品/服务项目,因分类表变更及人为错误等因素,不可以作为以后申请的依据。
12、商标申请人应将所申请的商标图样粘贴在商标注册申请表(背面)的“商标图样”栏内,贴上的方向即为指定的方向。商标图样应当用便于粘贴的光洁耐用的纸张或照片,不得使用硬质的、塑料的及其他不能粘贴的用作商标图样。商标图样的长和宽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商标图样不得带有“注册商标”、“牌”字样或“R”、“注”等标记,也不得带有商标名称、规格、企业名称、优质标记及其他与商标无关的文字和图形。
12、商标申请人和商标代理人不得随意改变商标申请书式的格式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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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人看过2024-01-21
注册商标交易转让常见形式:
注册商标的转让形式有合同转让和继承转让。合同转让是指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通过签订转让合同的方式转让注册商标的;继承转让是指个人及依法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由法定继承人继受其注册商标的。
在实践中,大量的转让注册商标都是以合同方式转让注册的。转让注册商标,应依法履行一定的手续,且必须经商标局核准后,转让注册才能生效。转让注册商标而不向商标局办理有关手续的,属于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行为,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将受到行政处罚,严重时还可能导致注册商标被撤销。
注册商标交易转让之后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该商标在有效期内,不需要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交纳任何费用。商标到期的前六个月内,您可以自行或者委托其他商标业务单位向商标局申请续展。续展成功后商标的有效期再延长十年;
二、请保留该商标的使用证据,为避免引起三年未使用的不必要纠纷,请保留相关使用证据。当前常见的几种主要的商标使用证据:
1.对商标进行大规模的广告宣传是使用该商标直接有力的证据,如通过报纸、杂志、电视、广播等各种广告媒体进行商业宣传。
2.许可他人使用商标,被许可人的实际使用视为该商标的使用,但应当由注册人向商标局提供上述使用证明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3.完全以出口为目的,在本国内将商标附着於商品或者其包装物、包裹物,也视为该商标在本国内的使用。
三、请妥善保管注册证原件及核准转让证明,如果不慎遗失任何一样,可及时自行或者委托其他商标业务单位向商标局申请重新补发注册证;
四、如果当前商标持有人的地址和名称发生了变化,请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您可以自行或者委托其他商标业务单位办理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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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人看过2024-01-21
油烟机属于商标注册属于11类,如下:1106干燥、通风、空调设备(包括冷暖房设备)(一)通风柜110006,空气防臭装置110009,空气冷却装置110010,空调用过滤器110011,空气加热器110012,空气再热器110012,空气干燥器110013,空气调节设备110014,空气调节装置11114,空气过滤设备110015,风扇(空气调节)110065,车辆用空调器110079,车辆加热器110081,烟筒用烟道110093,烟道110093,烟筒风箱110094,干燥器110097,空气调节装置110099,车辆除霜器110112,干燥设备110117,气体净化装置110138,饲料和草料干燥设备110141,草料干燥装置110141,空气处理电离设备110174,空气净化装置和机器110207,吹干设备和装置110222,风扇鼓风机(空调部件)110225,烤烟机110228,通风设备和装置(空气调节)110233,车辆通风装置(空气调节)110234,实验室用通风柜110244,空气消毒器110245,车窗除霜加热器110250,车窗除霜加热装置110250,气体冷凝器(非机器部件)110294,厨房用抽油烟机110314,厨房用抽油烟机罩110314,个人用电风扇110315,家用干衣机(电烘干)110316,食物有机物脱水仪器110321;
排气风扇C110017,玻璃钢轴流风机C110018,润湿空气装置C110019,煤气净化器C110047,汽车发动机预热器C110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