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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1人看过2024-01-21

    不管多少个股东,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有董事会招聘任用,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承担责任.财务部门组成人员向社会招聘,择优选用,包括出纳员。

    既然是公司,就应该开列公司,所有收入和支出都必须经过公司,有出纳员管理现金和银行户头(支票等),印签章:财务专用章有财务总监管,法人章有总经理管,没有必要设置私人,设置私人不正规,也容易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漏洞.报销程序是:经办人填写报销凭证(附原始单证,大额支出须附情况说明或申请,由部门主管和总经理审批意见),部门主管审核签字,财务总监复核,总经理审批。

  • 125人看过2024-01-21

    不管多少个股东,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有董事会招聘任用,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承担责任.财务部门组成人员向社会招聘,择优选用,包括出纳员。

    既然是公司,就应该开列公司,所有收入和支出都必须经过公司,有出纳员管理现金和银行户头(支票等),印签章:财务专用章有财务总监管,法人章有总经理管,没有必要设置私人,设置私人不正规,也容易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漏洞.报销程序是:经办人填写报销凭证(附原始单证,大额支出须附情况说明或申请,由部门主管和总经理审批意见),部门主管审核签字,财务总监复核,总经理审批。

  • 146人看过2024-01-21
    合同履行地,就是合同按照约定或者实际实施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这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要确定买卖合同的管辖,就应首先确定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
    二、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
    合同的履行地是确定经济合同诉讼管辖法院的要素之一,只有正确地确定了合同的履行地,才能正确地确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 148人看过2024-01-21

    一、根本违约,又称为重大违约,是指一方的违约行为严重影响了另一方订立合同时所期待的经济利益。具体法律后果有:

    1、返还原物;

    2、受领标的物为金钱的,应同时返还自受领之日起的利息;

    3、受领标的物有孳息的,也应一并返还;

    4、应返还的原物因毁损丢失或其它事由不能返还的,应按物的价值予以返还。

    二、合同预期违约的法律后果有:

    1、拒绝接受预期违约的要求

    预期违约发生后,债权人可以用书面、口头甚至沉默的方法拒绝对方的毁约表示,此时合同仍然有效,合同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如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债务人行为构成实际违约时,债权人可按实际违约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接受预期违约的要求

    对于默示毁约的案件,债权人可以中止自己的履行,要求对方提供履约担保或撤回毁约表示。如债务人拒绝撤回毁约表示并且不能提供充分的履约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而对明示毁约的案件,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预期违约的责任。

    3、债务人撤回毁约

    债务人作出毁约的意思表示后,有权作出撤回毁约的意思表示,债务人撤回毁约表示的,应视为未作出过毁约表示。但债务人这种撤回却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 116人看过2024-01-21
    先履行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都是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都体现了对交易安全的保护,而且,都是自助权、形成权,这两种权利的行使,都不需要借助于对方的意思表示与合作,也不必经过诉讼或仲裁程序,当事人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可以自己行使这些权利。
    但是,二者在以下方面不同:
    1.两种抗辩权意义不同
    同时履行抗辩权,其意义在于保护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的当事人双方的履行利益。而先履行抗辩权,则反映了后履行义务人的履行利益,主要是指期限利益和顺序利益。
    2.规则不同
    同时履行抗辩权不是对违约抗辩,而先履行抗辩权则本质上是对违约的抗辩。在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时,双方当事人均没有违反合同的约定,即合同义务,而在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时,权利人则认为对方当事人违反了合同的义务,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因此后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3.行使权利的主体不同
    对不分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来说,都有权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而先履行抗辩权,则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的后履行人有权行使,而不是双方当事人都可行使。
    4.产生不同
    同时履行抗辩权因要求同时履行而产生,而先履行抗辩权则因一方要求负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履行而产生。
    二、先履行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的区别
    先履行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虽然都是针对双务合同中有履行先后顺序的情况适用,但两者之间的区别是较为明显的。一方面,先履行抗辩权是由后履行一方针对先履行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由先履行一方针对后履行一方将不会或不能履行债务而享有的抗辩权〕另一方面,在先履行抗辩权行使的情况下,当事人双方不仅要互负债务,而且双方的债务应形成对价关系,这样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才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二而在不安抗辩权行使的情况下,当事人双方虽然要互负债务,但法律并未强调双方所负有的债务应当具有对价性一先履行一方行使不安抗辩权并不仅仅是针对后履行一方不履行行为作出的,抗辩与后履行一方的行为之间并不一定具有相应性。

  • 120人看过2024-01-21
    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的违约,而根本违约是指违约的后果已经妨害了合同目的实现,所以没有预期违约也能直接构成根本违约的。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拒绝履行】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201人看过2024-01-21

    公司投资人和股东有什么区别

    1、投入资金的时间不同。

    “出资”在公司设立之前必须实际投入并缴足;而“投资”既可以在公司设立之前投入,也可以在公司运营过程中分期投入。

    2、投入资金的目的不同。

    “出资”的目的在于缴足注册资本进而设立公司;而“投资”的目的则在于公司业务的开展或扩大经营。

    3、投入资金的表现形式不同。

    “出资”一般通过章程约定并由公司出具《公司法》规定的出资证明书作为投入资金的表现;而“投资”则一般通过内部投资协议,由公司出具非正式证明文件作为投入资金的表现。

    4、收取回报的表现不同。

    “出资”作为股份的表现,将通过股东分红的方式实现回报;而“投资”则一般是通过投资协议所约定的利润分配方式实现回报。

    5、对公司债权人的意义不同。

    出现“出资”不足时,公司清算时债权人可追究股东的补充出资责任;而“投资”不足时,公司债权人不能追究投资人的出资责任。

    6、对资金主体的意义不同。

    清算完毕后,出资人一般可以按照“出资”份额来分配公司的剩余资产;而无论“投资”金额的多与少,只要不是入股形式的出资,都不能取得分配公司剩余资产的资格。

    投资者是指投入现金购买某种资产以期望获取利益或利润的自然人和法人。广义的投资者包括公司股东、债权人和利益相关者。狭义的投资者指的就是股东。在金融市场中,所谓投资者是指在金融交易中购入金融工具融出资金的所有个人和机构,包括存款人,出资人在验资时称为投资者。投资者一般具有个人倾向呈保守型交易以基本分析为主风险负荷小、对信息的依赖较小等特征。

    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

    1、股东与公司的关系上,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其出资数额(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股东之间关系上,股东地位一律平等,原则上同股同权、同股同利,但公司章程可做其他约定。

  • 119人看过2024-01-21
    有,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116人看过2024-01-21

    违约方无需赔偿这部分损失。赔偿损失在民法土包括违约的赔偿损失、侵权的赔偿损失及其它的赔偿损失。本条的赔偿损失指违约的赔偿损失,它是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财产等损失的赔偿。赔偿损失的属性是补偿,弥补非违约人所遭受的损失。这种属性决定赔偿损失的适用前提是违约行为造成财产等损失的后果,如果违约行为未给非违约人造成损失,则不能用赔偿损失的方式追究违约人的民事责任。


  • 129人看过2024-01-21

    股东欠款一般是不影响公司的,要看该股东有没有以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和借贷活动。

    1、如果股东仅仅是以个人名义借钱欠款,则对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没有影响。但涉及到利用公司的相关资源来借贷的,则对公司产生负面影响,另外对于无法还贷的股东,可能也会对其股权进行清偿。

    2、如果是股东滥用公司名义产生的欠款,需要以公司财产进行偿还,公司清偿欠款后,可以向该股东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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