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要约的法律效力具体如下:
1、禁止被收购公司董事在要约收购期间提出辞职;
2、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禁止收购人变更收购要约,但有法定情形的除外;
3、体现希望与他人订立收购合同的意思表示;
4、其他效力。
开办榨油坊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和小作坊备案。
办理营业执照手续: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办理小作坊备案的手续:
(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备案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预先核准名称通知书或营业执照;
(四)从业人员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
1.合伙人退伙合伙财产应当经过结算后,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2.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3.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4.第五十二条规定,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申办手续:(变更)
一、申请报告;
二、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变更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应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五、名称变更: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以及公告;
六、经营范围变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注册资本变更:出具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
八、住所变更: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
九、法定代表人变更: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任命书(国有独资)、身份证、暂住证(指外省市身份证)复印件;
外商投资企业在清算期间,应当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
二、公告未知债权人并书面通知已知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企业未了结的业务;
四、提出财产评估作价和计算依据;
五、清缴所欠税款;
六、清理债权、债务;[page]
七、处理企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
八、代表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员工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辞退员工不用补偿: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公司派生诉讼指行使诉权的公司董事、监事拒绝或怠于维护公司利益,股东代行公司的权利,以公司的名义起诉侵害公司利益当事人的诉讼。通常情况下,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是由大股东或委派的董事担任的,大股东能够牢牢的控制公司,而且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以公司名义起诉董事长(执行董事),就会出现起诉的被告同时又兼任原告的法定代表人的双重角色集中于一人,这就是“人无法咬自己的鼻子”的逻辑在公司诉讼实践中的表现。因此派生出了在这种情况下由公司股东代表公司起诉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拒不召集主持股东会议、滥用董事、监事职权或法定代表人职权损害公司利益等均可由公司股东提起公司派生诉讼。
公司直接诉讼是指股东基于股权,对公司的受信托人(董事、监事)在行使职权范围内造成公司损害所提起的诉讼。
专利侵权判定原则主要有如下三点:
1、全面覆盖原则
全面覆盖原则是专利侵权判定中的一个最基本原则,指如果侵权物或者方法侵权成立,那么该产品或者方法应该具备专利权利要求中所描述的每一项特征,缺一不可。
2、等同原则
等同原则,是指侵权物的技术特征同专利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相比,表面上看有一个或若干个技术特征不相同,但实际上是实现了相同的功能,达到了相同的技术效果,视为等同。
3、禁止反悔原则
禁止反悔原则,是指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专利申请或维持专利权有效过程中所放弃的内容,不能再纳入专利保护范围。
公司吸收合并程序
1、拟合并的公司股东会分别做出合并决议;
2、合并各方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各方签署《合并协议》,合并协议应包括如下内容:
(1)合并协议各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2)合并后公司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3)合并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存在投资和被投资关系的有限责任公司合并时,注册资本为双方注册资本之和。存在投资关系的,应当对投资形成的出资额进行核减。
(4)合并形式;
(5)合并协议各方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
(6)违约责任;
(7)解决争议的方式;
(8)签约日期、地点;
(9)合并协议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4、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
5、自作出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6、调账、报表合并等会计处理。
7、合并报表后实收资本的验证。
8、自作出决议之日起45日以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子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集团公司申请变更登记。